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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7:30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30100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是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的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具体承担全市行政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

5.在州下达的编制总量内,负责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提出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6.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市级民主党派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其他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审核乡(镇)领导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业管理职能的审核和报批。

10.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1.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

1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3.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5.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和室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方案拟订、材料收集、会议通知、组织协调、整理归档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扶贫、信访、接待、财务、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综治维稳、信息宣传、机构编制、公务员招录和遴选、干部任免、人员调配、监督管理、人才工作、教育培训、工人技术等级、固定资产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各项目标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的政审、报批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校对工作。负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管理、使用。组织拟订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和制度措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相关征求意见稿的回复工作。牵头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清理、备案和编纂工作。牵头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机构编制管理股。承担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承担市级行政编制总量和市级事业编制总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群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和修订市级各部门的“三定”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以及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与职责调整。对部门职能运转情况、市党政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审核市委、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各级各类事业编制的分配和调整建议。依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核市、乡镇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承担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承担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相关重点领域改革。牵头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及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开展跨层级、跨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有关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开展机构编制综合性、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承担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对外宣传工作。

3.监督检查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全市编制总量管理工作,提出各级行政事业编制的分配和调整建议。承担全市控编减编工作,具体实施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审核市级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核市级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增减员手续。承担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落实机构编制部门经常性专项督查,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考评、督查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强化巡视、巡察、审计、考评、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结果的转化运用。承担 12310 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机构编制核查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网络名称审核与资格复核、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管辖范围内和授权登记的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及公告发布等。承担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登记管理方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承担党政机关、市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承担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委编办在市委、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和州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2022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室务会12次、“编学编讲”集中学习4次、“五比五看五争当业务大比拼”1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三个清单”制度,全年共召开市委编委会审议4次,及时向市委编委会报告全市机构编制事项工作,强化市委编委决策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2.切实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印发<景洪市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实施办法>的通知》,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联、市科协、市红会“三定”规定审核及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等8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3.统筹推进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设立农业、应急管理、林草、自然资源、城市管理5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牵头抓好《任务清单》5个方面13项改革任务26条改革措施的逐项落实。二是统筹推进相关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关于撤销嘎洒旅游度假区等3个州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意见。加强景洪市文物保护、考古等方面职能配备和机构设置,加挂“市文物局”“市文物管理所”牌子,增加市文化馆事业编制10名。核定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为3,772名,增加市教育系统小学教师30名,设立景洪市曲景实验中学,核定事业编制41名,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持续做好街道析置工作。继续探索推行公立医院总量管理。印发《景洪市教体卫健系统编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教体卫健系统编制使用管理。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提出调整市边防委办公室、市档案馆等机构设置,设立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市林长制事务中心等机构设置,增加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增加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编制。

4.坚决守住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底线。印发《景洪市贯彻落实省委控住管好盘活全省机构编制十二条措施实施方案》《景洪市行政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编制使用年度申报制度,2022年,批准29个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106名,批准50个事业单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使用事业编制292名。严格执行乡镇(街道)机构限额规定,对乡镇(街道)“5办7中心”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进行检查。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参照管理单位改革的数据摸底、人员分流等工作。严控盘活机构编制配置取得实效。

5.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一是提升实名制系统管理精细化,每月根据人员变动信息更新实名制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机构编制卡管理工作,2022年,共审核、发放编制卡349份,空编通知单26份。严格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建立完善科级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做好机关事业工资人事信息审核工作。三是前往昆明、曲靖、安宁等地学习机构编制资源挖潜创新和统筹调配等先进做法。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评估。持续抓好条条干预机构编制问题,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违法行力。四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2022年,设立登记7个单位,办理变更登记事项65个单位,办理法人证书补领8个单位,成功注销18个单位。

6.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破四立四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确保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政策法规学习力度,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有效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抓好各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考评、机要保密、平安建设、依法治市、法治政府、信访、文明活动创建、街长制等工作协同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景洪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953,96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962.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779.88元,增长8.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966.63元,增长8.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6.75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953,962.46元。其中:基本支出2,839,870.46元,占总支出的96.14%;项目支出114,092.00元,占总支出的3.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7,138.97元,增长7.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566.97元,增长5.68%;项目支出增加64,572.00元,增长130.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9,870.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566.97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9,082.73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787.73元,占基本支出的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9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572.00元,增长130.4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编制评估专项资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编制评估专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4,092.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培训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96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0,966.63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6,11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编制评估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39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03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4,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0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61.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0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61.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38.02元,下降2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38.02元,下降2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59.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委编办开展督查、调研、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外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787.73元,比上年增加9,200.29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人年均基数上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42,139.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5,931.55元,固定资产436,208.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193.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4,52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301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