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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5:34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101000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2.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战争、武装冲突、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开展社会救助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相关活动。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3.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4.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15.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景洪市红十字会机关设 2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和事业发展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保密、督办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审计公开、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赈济救护和事业发展股。负责人道救助,承担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承担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工作;承担核实募捐资格、捐赠款物接受和分配使用、信息公开、捐赠反馈、捐赠表彰等工作;负责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承担红十字会项目运作、组织实施对外合作项目及管理;负责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及红十字会特色活动的开展,承担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下,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州市纪委的各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市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对在救灾、救助等工作重点、敏感问题完成制度上的“费、改、立”,规范救助款物发放的程序,促使各项工作、办事均按程序和规定进行。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强化问责,主动践行“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政风行风建设。

2.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立足人道工作职责,注重挖掘、培育、宣传人道博爱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在倡导人道理念、激发社会爱心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向善向上的浓厚氛围。一是扎实开展宣传日活动。利用“红十字博爱送万家”、“5·8世界红十字会日”、“红十字博爱周”、“5·12防灾减灾日”、“6月14日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义务,制作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单5,000余份。二是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为便于宣传及更好地接受捐款,积极与市融媒体中心、文明办和上级宣传平台等进行交流沟通,通过景洪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和雨林景洪政务号,让更多的公众及时了解到红十字会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雨林景洪政务号和微信公众号发布128条动态,募捐公示7期,市电视台发布4条信息,被省红会信息平台采用信息4条。谋划9个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已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0余件。三是以网格式管理和志愿服务为契机,深入到联系的责任区、街长制路段宣传创卫和红十字精神,让广大居民认识和了解红十字会,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力,营造了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召开4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判意识形态风险,坚持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全市红十字系统没有出重大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引发的网络舆情。

3.核心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积极履行党建职责,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廉政意识。一是配齐会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年初成立市红十字会党支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等,支部规范化建设得到较好的落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党的政治理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疫情防控等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全年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活动10次,学习研讨、交流发言、心得体会6份,讲党课4次。三是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活动,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标对表找差距,在推进“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把抓落实作为检验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成效的尺子,谋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9个,项目涉及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网格区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

(2)深化改革工作。一是增强红十字会自身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群团工作及群团改革的部署,依法履职,召开第二次全市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兼职副会长,依法增设监事会,选举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更换会长和部分理事。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完成我会全省参公审批上报工作、完成“三定方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执委会会议制度》《景洪市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景洪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景洪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办法》《景洪市红十字会党支部工作制度》《景洪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制度》等4个制度,进一步规范执委会、监事会、党组会工作职责,增强红十字会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2022年重点工任务》要求,在完成建立基层红十字目标任务基础上,完成基层红十字会2个乡镇、1个农场社区的换届工作,新增1所学校红十字会。截止目前,共有团体会员单位47个,新增会员604人,登记在册的会员4,710人;发展注册志愿者201人。2022年收取会费6.15万元,上缴州级红会会费0.23万元,返还2020-2022年基层红会会费11.48万元。

(3)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结合部门的职能和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和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积极完成市委、政府交办工作,助力年初勐腊、上海抗疫,“10.02”疫情防控工作。截止11月10日,共筹集新冠肺炎疫情款物价值413.16万元(其中捐款182.71万元,物资价值230.45万元),全部按照捐赠人意愿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入户宣传,加强对单位管辖2个网格区人员出入登记、疫苗接种、全员核酸检测等情况排查,确保小区没有出现密接人员,保障了网格区群众的生命安全。

(4)全力推进人道资源动员常态化。以网络众筹、线下募捐等方式进行,并利用新媒体进行筹资宣传,全年共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4次。全年共开展乡村振兴、助学帮困、“5˙8红十字日公益”、“99公益日”、“助力上海抗疫”、“10.02疫情”等募捐活动,共筹集款物价值529.5万元,其中:募集新冠肺炎疫情款物价值413.16万元,助学定向捐赠款物15.18万元,助老0.5万元,乡村振兴定向捐赠款物价值66.79万元,社会公益捐赠8.33万元,募捐箱收款0.21万元。昆明市呈贡区红会转拨新冠定向捐赠款2万元,勐腊县援助景洪市疫情募捐资金1.63万元,“5˙8公益”13.2万元,“99公益日”8.5万余元。

(5)落实“三救”“三献”核心业务。通过开展“博爱送万家”、“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红十字·微心愿”项目、滇苗助学等品牌活动,发放救助款物价值13.76万元,757人受益,发放人道救助金14万元,助学帮扶138人,助老0.5万元。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五进”工作,组织开展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灾害逃生避险知识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培训,共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28场次3,000人次,应急救护员取证培训663人次。开展无偿献血和造干和器官捐献宣传活动20余次,107人献血、献血量35,000ml,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15人,登记遗体器官捐献48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和事业发展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景洪市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447,79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799.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16,729.07元,下降66.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83.17元,下降0.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04,245.9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捐赠收支划转至捐赠账户核算,捐赠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447,79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205.55元,占总支出的91.88%;项目支出117,594.00元,占总支出的8.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4,423.17元,下降61.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57.17元,下降2.37%;项目支出减少2,272,066.00元,下降95.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捐赠收支划转至捐赠账户核算,捐赠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0,205.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57.17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控日常经费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8,080.9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124.58元,占基本支出的8.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59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2,066.00元,下降95.0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捐赠收支划转至捐赠账户核算,捐赠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景洪市红十字会会议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9,594.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费;

2.红十字事业能力建设项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98,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办公费、培训费、救济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采购备灾物资储备、采购通用设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7,79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483.17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控日常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5,39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交通费用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68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7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24.58元,比上年增加18,339.38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人年均基数上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红十字会资产总额206,626.33元,其中:流动资产35,918.33元,固定资产170,70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3,715.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101111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景洪市红十字会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