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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5:22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601000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景机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和《景洪市景讷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景讷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职责:拟订乡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乡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汇总中的有关问题。景讷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景讷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工作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产能强基础。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2800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69000亩,全年粮豆播种面积40100亩,产量12700吨,同比增长3.57个百分点;完成冬季作物种植5500亩、大春生产作物26200亩、果蔬种植面积22400亩。主要经济作物橡胶78200亩、茶叶12300亩、水果21300亩,保持在合理区间。病虫害防治、春秋动物防疫、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2022年景讷乡曼召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和景讷乡曼散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现新增耕地3392.73亩,粮食产能2885.35吨。持续推进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保种”工作,2022年大寨4500余亩保种项目再获丰收,产量1300余吨,销售收入2,650,000.00元。按时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2046户1,750,000.04元;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2批次2731户760,000.66元,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

2.突出特色促增收。大力发展茶叶和林下种养殖,引进名、特、优品种集中优势打造优质热带水果生产基地,佳创公司成功申报为省级龙头企业,后岸农业申报州级龙头企业,火龙果、燕窝果、香水柠檬、释迦果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实现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农产品品质、效益不断提高。积极用好“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等利益联结模式助推农民增产增收,成功打造1个“一村一品”特色示范村,农村产业集聚、联动带农效应初显。

3.惠商利企优环境。以“为自己人办自家事”的态度为企纾困解难,完善领导班子挂钩联系19个辖区重点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调研、协调指导、解决困难,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积极为企业争资、增补,企业发展信心更加坚定。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推动营业执照电子化全程网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发证实现“立等可取”,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55户,新增企业2户,有效推动全乡市场主体扩量增效。

4.规划编制有序推进。统筹开展曼召、贺孔、勐板、弯角山4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4个规划编制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培训学习,落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号召,邀请回乡干部25人围绕村庄产业、治理、基础设施、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展开交流探讨,参与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等前期工作,规划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推动基础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等方面融合发展,成果顺利通过市级评审,稳步推进乡村建设。

5.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路改扩建蹄疾步稳,积极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开展景洪市关坪至大桥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确保南昆河至集镇段约9公里公路按期开工建设;建成3000平方米勐板村党群主题公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将党建教育基地、培训基地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把为民办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奋力筹措资金3,000,000.00余元,实施“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完成新建集体活动场所3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个、陀螺场大棚1个、陀螺场6个,舞台1个、公厕4个、寨门1个、挡墙200立方米、排水沟及管道1000余米,扩建生产道路5.4公里,硬化村内道路、串户路5900平米、活动场地1250平米。狠抓项目储备,谋划申报专债项目1个、积极配合州市实施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1,000,000,000.00元的中老铁路西双版纳景讷乡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启动概念性规划,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6.抗旱保供成效初显。面对旱季缺水严峻形势,积极向上争取抗旱资金,投入50,000.00元为景讷乡中学打井,妥善缓解师生饮水需求;投入70,000.00元硬化勐板水库入库道路210米,投入40,000.00元更新纳法新、老村小组输水管道3000余米,积极争取市级资金实施大庙、纳肺、大桥等5个村小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35户1220人用上了“放心水”。

7.监测预警灵敏及时。扛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任务,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制度,高质量完成农村居民收入排查工作。实现对辖区所有农户实时跟踪、动态监测预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精准因户因人施策。目前全乡共有监测对象18户61人,已消除风险10户46人,未消除风险的8户15人逐户建立“一户一档”,建立“一户一策”,实行另册管理、动态监测、实时帮扶。2022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9,371.88元,较上年增加3,002.24元,增幅18.34%,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8.帮扶措施精准有效。做实产业帮扶,市级下达中央衔接资金450,000.00元,全部用于产业发展;省级下达衔接资金1,639,200.00元,其中98.17%(1,609,200.00元)投入产业发展。137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现“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8,587.14元)较上年增长44.93%。强化就业帮扶,完成年度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02人,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5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5人。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子女开展就业引导,4名大学(大专)毕业生中,3人稳定就业,1人继续升学。扩大信贷支持,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累计为14户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信贷685,000.00元。

9.问题整改坚决彻底。以“刮骨疗毒、治病去柯”的勇气全力推动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主动认领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64项,其中涉及2021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4方面18项;认领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组反馈的问题10类15项;省对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反馈问题8类31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构建“党委政府全面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所有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

2.景洪市景讷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3.景洪市景讷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景洪市景讷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景洪市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景洪市景讷乡林业服务中心

7.景洪市景讷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

3.景洪市景讷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4.景洪市景讷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景洪市景讷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景洪市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景洪市景讷乡林业服务中心

8.景洪市景讷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收入合计28,647,74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00,345.33元,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7,400.00元,占总收入的1.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60,171.95元,增长6.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5,434.06元,增长5.28%;其他收入增加444,737.89元,增长16,706.2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2022年景洪市景讷乡弯角山大寨子村产业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支出合计28,388,251.34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0,013.70元,占总支出的70.24%;项目支出8,448,237.64元,占总支出的29.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3,014.80元,增长5.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12,537.66元,增长17.80%;项目支出减少1,539,522.86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40,013.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18,544.98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1,468.72元,占基本支出的7.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8,237.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预〔2022〕9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实现农民农业增产增收,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作用,加快推进景讷乡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2.景财行〔2022〕108号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8,716.00元,主要用于通过保障代表履职经费,代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表建设性的意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责,发挥好作用。为提出高质量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

3.景财预〔2022〕79号人大换届选举专项经费49,000.00元,主要用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成报刊征订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效果;

4.景财行〔2022〕37号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3,37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进行换届选举,推进人大代表工作;

5.景财预〔2022〕9号、景财预〔2022〕240号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5,966.00元,主要用于组织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保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组织景讷乡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景财行〔2022〕200号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和保障明年的全州县乡两级人大顺利完成换届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落实人大代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条件,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7.景财行〔2022〕37号“委员之家”〔基层协商议事室〕项目经费247.00元,主要用于确保2022年12月实现辖区州、市两级委员,纳入“委员工作室”开展委员活动,每个“委员工作室”至少组织开展1次“协商在基层”活动;

8.景财预〔2022〕9号政协工委工作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委员履职经费,拓宽委员活动渠道,创新委员活动方式,促进委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民意支撑、民智参考、民利协调作用;

9.景财预〔2022〕258号景讷乡政府自有资金项目62,336.81元,主要用于确保完成2022年沪滇资金、扶贫项目、捐赠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兑补工作;

10.景财预〔2022〕110号景讷乡2021年维稳防控工作经费247,015.07元,主要用于购买援边迷彩服,制作宣传册、宣传单,维修维护监控摄像头等;

11.景财预〔2022〕9号会议专项经费14,905.00元,主要用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公民对我乡人大、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规范人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发展基层民主,提高乡党委执政水平。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会议的顺利召开,推进我乡和谐稳定发展;

12.景财预〔2022〕9号、景财预〔2022〕240号维稳〔扫黑除恶经费不得低于20%〕经费23,554.00元,主要用于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的工作有效开展,推动我乡稳定、和谐发展;

13.景财预〔2022〕9号业务专项经费186,079.00元,主要用于强化依法理财、绩效管理、创新服务、智慧保障的理念,合理使用业务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出,杜绝浪费、减少消耗性支出,保障景讷乡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4.景财预〔2022〕258号景讷乡政府自有资金项目80,0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完成2022年沪滇资金、扶贫项目、捐赠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兑补工作;

15.景财预〔2022〕249号2022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67,3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办公设备采购、办公室修缮、厕所修缮等方式加强乡镇财政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增强乡镇财政服务保障,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稳定干部队伍、强化基础管理;

16.景财行〔2022〕37号2021年度景讷乡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强化应急物资及其他准备工作,确保边境一线卡点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

17.景财行〔2022〕217号景洪市委组织部转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3,000.00元,主要用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教育培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18.景财行〔2022〕222号2022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贴州级专项资金4,320.00元,主要用于落实景讷乡涉毒人员“大排查、大管控”工作,掌握全乡在册吸毒人员现状,扎实做好全乡社戒社康人员管控工作,重点实现禁毒形势的根本转变,达到长治久安的成效;

19.景财教〔2022〕75号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面对各村骨干党员、群众、脱贫户等,开展黄姜种植管理培训、小龙虾养殖管理培训,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自觉崇尚科学,提高科学素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向深入,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美丽景讷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景财教〔2022〕101号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文艺骨干培训工作支出;

21.景财教〔2022〕70号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配套专项资金5,300.00元,主要用于文艺骨干培训工作支出;

22.景财教〔2022〕51号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省级配套专项资金32,300.00元,主要用于文艺骨干培训工作支出;

23.景财社〔2022〕22号景讷乡企业退休和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9,600.00元,主要用于国企失业人员和国企下岗人员办公费、慰问费;

24.景财社〔2022〕182号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持创业贷款工作正常运转的各类办公费用支出;

25.景财社〔2022〕51号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第二批延期12天〕保障经费22,800.00元,主要用于坚决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向全州抵边一线增派突击队,充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力量,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26.景财预〔2022〕90号边境地区2月至4月〔非〕抵边乡镇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10,4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增强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27.景财社〔2022〕95号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四批〕省级补助资金42,000.00元,主要用于坚决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向全州抵边一线增派突击队,充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力量,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28.景财预〔2022〕323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9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9,200.00元,主要用于非抵边乡镇疫情防控人员经费,保障疫情卡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9.景财预〔2022〕258号景讷乡政府自有资金项目40,0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完成2022年沪滇资金、扶贫项目、捐赠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兑补工作;

30.景财预〔2022〕220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7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9,840.00元,主要用于设立疫情防控堵卡点,防止境外人员输入,确保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打赢疫情防控战;

31.景财预〔2022〕242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8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9,84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边境地区筑牢疫情输入防控防线,结合景讷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实施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堵卡等工作;

32.景财预〔2022〕26号景洪市非抵边乡镇疫情防控点本地民兵人员补助经费86,1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强边固防人员在边境疫情防控中所需伙食补助,完成景讷乡6-12月本地民兵强边固防人员688人次伙食费补助;

33.景财社〔2022〕51号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第一批和第二批〕保障经费182,300.00元,主要用于景讷乡参与第一批和第二批支援勐腊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补助,第一批景讷乡共派出20人(其中公职人员1人,民兵19人)执勤45天,第二批支援20人(其中公职人员1人,民兵19人)执勤32天;

34.景财预〔2022〕136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3至5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53,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非抵边乡镇抽调执勤的本地民兵、公职人员在边境疫情防控生活和伙食补助,调动基层民兵工作积极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35.景财社〔2022〕51号4月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保障专项资金62,000.00元,主要用于坚决扛稳扛牢政治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向全州抵边一线增派突击队,充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力量,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36.景财社〔2022〕165号202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10,080.00元,主要用于做好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妥实施计划生育国家“两项制度”和我省奖优免补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省级第五批师带徒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重点继续抓好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防治及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37.景财社〔2022〕264号2022年度卫生健康事业州级补助资金21,720.00元,主要用于我乡村组计生干部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推动计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38.景财建〔2022〕81号景洪市景讷乡勐板村委会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村内人居环境、污水排放、活动场所建设、产业扶持等,尽快解决“脏、乱、差”的问题。加强“两违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力度,严控“两违”和私搭乱建的增量,坚持“拆建管”相结合,强化整改落实,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村内人居环境;

39.景财预〔2022〕9号村级代理记账工作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会计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40.景财预〔2022〕258号农服综合服务中心自有资金5,569.20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办公费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1.景财农〔2022〕123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5,1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干旱、洪涝和风雹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42.景财农〔2022〕180号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93,6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3.景财建〔2022〕114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国家级保护区开发能力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4.景财建〔2022〕187号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费专项资金25,53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国家级保护区开发能力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5.景财建〔2022〕187号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费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国家级保护区开发能力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6.景财建〔2022〕282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国家级保护区开发能力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7.景财建〔2022〕112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的补助资金5,058.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国土绿化和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

48.景财建〔2022〕120号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437,292.00元,主要用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国有林地林木资源保护、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在确保不破坏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

49.景财建〔2022〕113号2021年第二批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7,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50.景财建〔2022〕230号2022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监管;

51.景财建〔2022〕231号2022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389.07元,主要用于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省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52.景财农〔2022〕149号景洪市2022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景讷乡弯角山、勐板村委会集体经济收入,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现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经济达到要求;

53.景财农〔2022〕149号景讷乡大寨村委会小寨村小组2022年产业发展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291,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景讷乡大寨村委会小寨村小组生产道路质量,方便村民进行生产劳动,提高安全系数,提升居民幸福感,打造和谐景讷的发展理念;

54.景财农〔2022〕221号景洪市景讷乡贺孔村委会冷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5,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冷库,新建分拣作业区间,采购和安装配套制冷设备等,带动企业或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村委会数量;

55.景财农〔2022〕56号景洪市2022年脱贫户和“三类人员”产业巩固提升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注资景洪天龙咖啡专业合作社,带动全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实现咖啡产业可持续发展;

56.景财农〔2022〕221号2022年景洪市景讷乡弯角山大寨子村产业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经费873,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7.景财农〔2022〕104号防返贫小微类补助资金9,200.00元,主要用于针对年人均收入低于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动态监测新纳入的监测户,经营或务工收入增加的人群,进行奖补,激发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和稳定就业的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巩固扶贫成果;

58.景财农〔2022〕152号村内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小组设施(排水沟)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59.景财行〔2022〕128号景洪市景讷乡曼散村委会曼盖村民小组陀螺场卫生间建设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将景讷乡曼盖村小组发展成全乡标志性卫生村组;

60.景财预〔2022〕9号党建工作〔含党员培训、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经费1,66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学习党的新思想、新路线,提升农村党员知识素养,拓展农村党员的学习渠道,提高农村党员政治觉悟,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队伍;

61.景财农〔2022〕244号景讷乡贺孔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讷乡贺孔村整体打包入股勐海县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普洱茶品种),以投入资金量化资产,采用固定资产租赁方式进行入股分红,确保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62.景财农〔2022〕244号景讷乡大寨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扶持壮大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入股勐海县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普洱茶品种)保底收益投资金额的7%;

63.景财金融〔2022〕47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101.84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及差旅费;

64.景财农〔2022〕20号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弯角山村小组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使弯角山村小组脱贫效果更加明显,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为目标,加快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村寨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新农村;

65.景财社〔2022〕29号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对象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目标;

66.景财建〔2022〕22号地震抗震救灾专项补助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因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坏,受灾人员救援安置等提供资金专项补助,并做出自然灾害资金项目预防工作,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67.景财社〔2022〕58号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1,185,536.46元,主要用于完善养老设施,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用,加强基础建设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愉快、幸福、安康;

68.景财综采〔2022〕126号2022年州级体育彩票专项公益金专项资金37,78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全民健身发展,更好地推动群众体育、训竞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协调发展,促进我乡体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69.景财综采〔2022〕19号2021年西双版纳州体育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项目专项资金49,102.88元,主要用于完善农村基层活动场地,加快村域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基础建设。营造民间体育运动的浓厚氛围,培养年轻人对陀螺的兴趣,做好陀螺技艺的传承,加强景讷乡陀螺文化建设,提升民族文化活动水平;

70.景财综采〔2022〕19号景讷乡大寨村委会云盘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801.64元,主要用于新建老年活动场所,为村民及其他自治组织和驻村机构提供基本的娱乐活动条件;

71.景财综采〔2022〕63号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291,0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景洪市景讷乡大寨村委会贺蚌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文化生活,促进村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

72.景财综采〔2022〕19号2021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项目专项资金299,862.67元,主要用于改善村级老年人活动场所,使纳肺村小组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用;

73.景财综采〔2022〕19号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农村基层活动场地,加快村域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基础建设。营造民间体育运动的浓厚氛围,培养年轻人对陀螺的兴趣,做好陀螺技艺的传承,加强景讷乡陀螺文化建设,提升民族文化活动水平;

其余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29,26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4%。与上年相比增加380,636.49元,增长1.4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年末较上年相比有人员调入,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6,86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7%。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2,675.6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0元,代表工作159,452.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5,247.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423,559.39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98,853.07元,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133,780.29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60,470.69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67,3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746,288.1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5,2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8,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23,920.0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普活动5,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1,00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群众文化761,909.15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9,1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6,05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6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636,934.8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9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7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7,194.4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8,583.7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00.00元,死亡抚恤451,07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9,65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20,74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4,2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228,723.20元,事业单位医疗446,147.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9,844.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45,22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15,225.39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204,58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8%。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0元,事业运行2,717,522.67元,防灾救灾5,1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93,600.00元,事业机构792,708.74元,森林资源管理195,535.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42,35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9,389.07元,生产发展1,999,000.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出49,2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674,080.88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000,0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01.84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5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70,000.00元,住房公积金993,387.00元,购房补贴102,18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76,37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822,165.26元,消防应急救援394,206.16元,地震应急救援6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787.00元,支出决算为65,72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886.2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787.00元,支出决算为65,72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88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给基层减负的文件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716.57元,下降1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58.17元,下降1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8.40元,下降16.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给基层减负的文件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主要用于有关单位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661.19元,比上年减少147,844.86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规范控制不必要经费支出,实施厉行节约,本年度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资产总额16,124,272.49元,其中,流动资产1,224,099.89元,固定资产12,296,809.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91,335.36元,无形资产100,001.00元,其他资产12,026.6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1,552.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5,471.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2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601111

附件:附件1.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景洪市景讷乡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