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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2:05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1000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罕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镇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拟订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衔接的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脱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脱贫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罕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勐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镇政府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紧紧依靠和团结全镇人民,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镇呈现竞相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年来,我们行稳致远、奋勇争先,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经济答卷”。

项目建设如火如荼。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积极向上级申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等57各项目。编制完成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累讷村委会精品示范村和曼空岱精品示范村实施方案。协助完成投资任务3496万元。工会之家、全民健身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8个工程有序推进中。

经济发展提质提效。一是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镇本级财政实际预算总收入3579.7万元,实现预算支出3579.7万元;税收2062.5万元。持续促进“两个增收”,2021年全镇农村人均纯收入32455.74元,2022年上半年全镇农村人均纯收入18261.32元,2022年预计实现农村人均纯收入36500元。二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范围,用活山水资源,盘活土地资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镇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突破5万元,其中曼法村委会、曼嘎俭村委会超30万元,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图景正在呈现。

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党政班子成员对辖区内12家规上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及时为企业解难纾困。始终将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聚焦现代农业产业、热带水果加工产业以及文旅深度融合产业,邀请西双版纳亲客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驻辖区,并积极与西双版纳傣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云上春天贸易有限公司对接合作发展事宜。撤销地方商会,推进资源整合,联合橄榄坝农场重组橄榄坝商会,成立商会党支部及工会组织,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构建团结互助共赢局面。

一年来,我们旺旅富农、兴业强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冲劲,交出了一份丰硕的“产业答卷”。

粮食安全强保障。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完成粮食种植2.2万亩,同比上升31.2%,投入698万元建设5235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勐罕镇曼听、曼搭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有效增加耕地面积3820.43亩。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为22042.01亩,总产量为10057.18吨,其中稻谷种植面积5729.54亩,总产量为2673.97吨;玉米种植面积16290.12亩,总产量为7376.51吨;豆类种植面积22.35亩,总产量6.7吨。发放耕地补贴141.29万元、实际种粮补贴41.56万元,中央农机购置补贴46.135万元。农户出险赔付率达100%。

特色产业强基础。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辖区内菠萝、柚子、火龙果等31种水果种植面积达6万亩,年产量11万余吨,年产值约6亿元,热带果园初具规模。积极培育新型主体,大力推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注册家庭农场2个。工业经济实力显著提升,镇辖区规上企业达12家,为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全域旅游为引领,“旅游+”为引擎,逐年完善旅游产业配套设施,提升全域旅游品质;傣族园提升改造工程和经营业态转变稳步推进。

乡村旅游强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景洪人游景洪”活动,结合勐罕镇旅游资源优势,打造网红“打卡点”,探索乡村旅游的新途径。创新开展文创集市、稻田生活节等活动,吸引游客5万余人,创收8万余元,变“流量游客”为“消费游客”。充分挖掘辖区景点,推出红色记忆、雨林秘语、森林徒步、民族风情等特色旅游路线。

一年来,我们尽锐出战、奋楫笃行,以“夙夜在公、无私奉献”的拼劲,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振兴答卷”。

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动态监测机制。全年遍访脱贫户和“三类人员”135户504人次,开展“两不愁、三保障”返贫排查15460余家次。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的要求发放脱贫低保保障金120.4万元惠及156户396人;农村特困户保障金43.6万元惠及41户44人。持续巩固教育扶贫成果,2022年完成雨露计划补助46人次,无辍学学生。排查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7296栋,无C、D级危房。

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积极推进乡村沪滇协作项目、万吨水泥进农村等项目建设,以精品示范村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投入资金169万元实施曼嘎俭村委会精品示范村、曼累讷村委会精品示范村、产业巩固提升、以工代赈、小微类等项目建设。勐罕镇曼累讷、曼嘎俭精品示范村入选景洪市2022年十件惠民实事—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工作,10家民营企业代表与5个村组签订结对帮扶计划书,帮扶资金90万元。大力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曼法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县级函审,曼嘎俭、曼景、曼么、勐波、曼搭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县级评审,所有编制任务均顺利完成技术审查。

一年来,我们统筹兼顾、强核提级,以“大刀阔斧、动真碰硬”的干劲,交出了一份靓丽的“宜居答卷”。

基础设施“硬”起来。用电更稳定,2022年新建110千伏线路51公里。道路更畅通,2022年共投入资金约1473万元,完成道路硬化19.563公里,投入资金约158万元进行挡土墙建设及道路养护。全面排查辖区内农村公路减速带,完成拆除清理工作。网络更发达,9个行政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新建5G基站64个。

人居环境“靓”起来。持续推进辖区84个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组织实施“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撬动完成2150平方米庭院硬化、3150米道路硬化及排水沟、绿化池修葺。坚持高压态势,全面推进“一环一纵”拆违拆临工作,拆除违规建筑、不合规偏厦98宗8433平方米,特色化改造8690平方米;统筹推进“拆墙增绿”工程,拆除围墙约4.5万平方米,增加绿地面积7500余平方米。

生态环境“绿”起来。加强营林造林工作力度,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建成西双版纳州珍贵用材树种人工林高效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共栽种5千亩15万株;2022年全镇更新造林1200亩3.6万株。全镇7个行政村68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日处理垃圾60立方米,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85.55%。扎实做好林长、河(湖)长制工作,加强对澜沧江勐罕段采砂作业的监管,有效遏制无证开采和越界采砂等违法行为。从严落实“六个严禁、六个管控、一个加强”,全面治理污水、灰尘、大气、噪音污染等问题。

一年来,我们以人为本、倾情为民,以“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的韧劲,交出了一份温暖的“民生答卷”。

疫情防控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推广落实“十户联防”措施,建立完善联防行动指挥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效应对多轮疫情冲击。大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覆盖,截至目前三针剂接种率为74.07%,二针剂接种率为94.59%。强化“三非人员”管控力度,2022年遣返162人,查获欲跨境违法犯罪人员28人。

社会保障不断夯实。按期完成勐罕中心卫生院至景仑公路修建工程,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校园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八壹中学高考(补习生)一本上线16人,本科上线82人,本科上线率79%。勐罕镇中学中考再创佳绩,中考成绩510分以上57人,综合成绩居全州乡镇中学第二。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完成曼法村委会曼囡村小组、勐波村委会勐波老寨、勐波新寨、曼崩村小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2022年养老保险征缴率97.6%,医保征缴率99.8%。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整治,共检查经营户551户,清理餐饮“僵尸户”61家次,餐饮风险评定159家次,开展餐饮从业培训240余人次。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交通运输、食品安全、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完成企业检查228家次,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88场次。坚持推进矛盾在前端化解,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9件,调处成功157件,调处中2件。有效化解涉稳群体4个,实现群体性事件、非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零发生”,辖区平安稳定。全面严惩违法犯罪事件,全年接处警1312起,刑事案件立案105起,立案率同比下降29.53%;坚持露头就打、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贩卖“私彩”窝点2个。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结合法律“七进”,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次,受教育人次4267人。

各位代表,同志们,一年来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镇党委的坚强领导,镇人大的监督支持,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付出,各部门、各村组、各人民团体的团结协作以及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我谨代表勐罕镇人民政府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标高质量经济发展仍有差距。工业经济不强,集体经济不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企业“走出去”和投资“引进来”不振。二是对标高标准乡村振兴仍有差距。资源要素约束明显,村集体经济实力还有待提高,全面振兴支撑较弱,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还需加倍努力。三是对标高站位为民服务仍有差距。面对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办法还不多,办事效率、服务效能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对标高水平干事创业仍有差距。少数干部工作精气神不足,不同程度上存在缺乏拼劲、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力度不够、水平不高。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勐罕镇财政所

2.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3.勐罕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

4.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勐罕镇人民政府

2.勐罕镇财政所

3.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4.勐罕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

5.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36,060,698.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96,999.28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699.09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20,815.61元,下降1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03,960.01元,下降9.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16,855.60元,下降80.90%。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纳入预算的实施项目经费减少,政府仅收到景洪市红十字会新冠疫情捐款26万元,无其他捐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支出合36,125,959.56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6,374.75元,占总支出的67.67%;项目支出11,679,584.81元,占总支出的32.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15,208.76元,下降12.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5,635.04元,增长4.29%;项目支出减少6,220,843.80元,下降34.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纳入预算的实施项目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方面,本年仅有红十字会新冠疫情捐款及其他少量收入,支出随之下降,收入较上年度出现下降,因此支出也随之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46,374.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51,449.67元,占基本支出的93.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4,925.08元,占基本支出的6.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9,58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20,843.80元,同比下降了34.75%。

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的实施项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数额因此下降。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行〔2022〕108号2022年景洪市人大的代表活动经费2,983.00元,主要用于通过保障代表履职经费,代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表代表性的意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责,发挥好作用,为提出高质量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打下坚实的基础

2.景财预〔2022〕6号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9,38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保障2022-2024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落实人大代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条件,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景财预〔2022〕6号政协工委工作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协景洪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2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对勐罕镇的政协履职经费及工作经费做出安排、规划,为了更好的发挥勐罕镇政协的作用;

4.景财行〔2022〕37号2021年委员之家〔基层协商议事室〕项目经费3,540.00元主要用于确保2022年纳入“委员之家”(基层协商议事室)组织开展1次协商在基层活动;

5.景财预〔2022〕254号勐罕镇人民政府自有资金收支预算项目专项资金309,165.39元主要用于根据市财政要求,2022年开设单位资金收支专户,核算上级及其他同级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现转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申报其他公用支出;

6.景财建〔2022〕186号拖欠勐罕镇集镇亮化工程项目偿还专项资金242,194.00元主要用于根据市财政要求,2022年开设单位资金收支专户,核算上级及其他同级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现转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申报其他公用支出;

7.景财预〔2022〕6号会议专项经费33,895.00元主要用于筹安排各项工作会议的开展,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项会议的顺利开展,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争取市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主动争取镇党委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做好市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好镇党委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努力开创乡镇政府工作新局面;

8.景财预〔2022〕6号维稳〔扫黑除恶经费不得低于20%〕经费37,655.00元主要用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我镇稳定、和谐发展;

9.景财预〔2022〕6号业务专项经费188,237.11元主要用于根据财政局下达资金的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业务经费的使用,对各项目进行规划、保障勐罕镇的各项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保障2022年勐罕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行经费,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平安创建、提升人居环境、民生改善等工作的培训,缴纳政府日常办公水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确保政府职能正常运转;

10.景财预〔2022〕46号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7,997.99元主要用于通过办公设备采购、办公室修缮、厕所修缮等方式加强乡镇财政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增强乡镇财政服务保障,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稳定干部队伍、强化基础管理;

11.景财行〔2022〕239号勐罕镇曼远村民小组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安排勐罕镇曼远村民小组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该项目工程重点实施特色居民改造、村内量化、党建元素植入、非物质文化展示等;

12.景财行〔2022〕224号〔省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163,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工资;

13.景财行〔2022〕222号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经费73,4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工资;

14.景财教〔2022〕75号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州科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5.景财预〔2022〕18号西双版纳历史馆建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设纪念碑、场地土石方,纪念馆门头、防水等公共设施建设;

16.景财教〔2022〕51号2022年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17.景财教〔2022〕70号2022省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6,844.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18.景财教〔2022〕101号市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19.景财教〔2022〕113号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等;

20.景财社〔2022〕22号2022年企业退休和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及农垦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37,000.0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企业退休和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及农垦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

21.景财社〔2022〕182号2021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

22.景财社〔2022〕125号景洪市勐罕镇曼累讷村委会曼那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3.景财社〔2022〕51号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第一批和第二批〕保障经费207,900.00元主要用于对勐罕镇参与第一批第二批支援勐腊县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进行补助,最后确保勐腊县2022年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4.景财社〔2022〕95号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第四批〕保障经费56,700.00元主要用于对勐罕镇参与第四批支援勐腊县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进行补助;

25.景财预〔2022〕90号2至4月非抵边乡镇疫情疫情防控点补助经费305,2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26.景财社〔2022〕51号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第三批〕保障经费83,700.00元主要用于对勐罕镇参与第三批支援勐腊县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进行补助;

27.景财社〔2022〕51号4月〔第二批〕选派支援勐腊强边固防人员保障专项资金30,720.00元主要用于对勐罕镇参与第二批新增支援勐腊县疫情防控工作执勤人员进行补助;

28.景财预〔2022〕136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3至5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501,1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29.景财预〔2022〕26号非抵边乡镇疫情疫情防控点人员补助经费1,108,800.00元主要用于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经费补助和举报奖励补助;

30.景财预〔2022〕26号非抵边乡镇疫情疫情防控点补助经费59,5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31.景财预〔2022〕16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人员经费59,5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32.景财预〔2022〕326号截至2022年2月15日疫情防控缺口资金7,560.00元主要用于对勐罕镇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勐罕段沿江管控、提高勐宽收费站查缉力度及街面巡逻力度,支付江面探照灯安装及疫情防控卡点房租费用;

33.景财预〔2022〕242号8月份非抵边乡镇疫情疫情防控点补助经费95,4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34.景财预〔2022〕220号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7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143,2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参与新型冠装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抽调协助防控人员、对口支援民兵、强边固防工作补助及生活补助;构建坚实的疫情防治防线,有效控制边境疫情传播;坚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35.景财社〔2022〕165号2022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12,96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做好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妥实施计划生育国家“两项制度”和我省奖优免补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36.景财社〔2022〕264号222年度卫生健康事业州级补助资金31,68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做好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牢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底”,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使用,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稳妥实施计划生育国家“两项制度”和我省奖优免补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37.景财预〔2022〕6号、景财预〔2022〕285号村级会计代理记账工作经费19,278.00元主要用于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防止村级债务的增加,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持续推进村级代理记账工作;

38.景财预〔2022〕254号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有资金收支预算项目专项资金18,307.89元主要用于保障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转;

39.景财预〔2022〕254号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自有资金收支预算项目专项资金1,48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的劳务费和购买专用材料农药支出,以及根据景洪市税务局转入的单位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开展工作的经费;

40.景财预〔2021〕2号水利设施管理维护经费23,834.00元主要用于聘用12名水利管理员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联络和协调、田间灌排沟渠的管理、所管片区的水费征收等工作,根据社会保险中心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保险;根据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程度,对全镇辖区内水库进行维修养护,清理闸门房、大坝两面杂草和库塘内垃圾等费;

41.景财农〔2022〕243号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第八批〕救灾资金2,026.8元主要用于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干旱、洪涝和风雹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42.景财农〔2022〕57号景洪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补助资金31,3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支持2022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43.景财农〔2022〕279号景洪市勐罕镇曼听村美丽休闲乡村项目资金18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项目建设丰富傣族园旅游资源,提升傣族园旅游服务品质,延伸勤罕镇旅游产业,提高片区自我发展后劲,带动片区村集体与村民增产增收。同时,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将进一步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促进;

44.景财预〔2022〕91号勐罕镇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29,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曼累讷村委会曼远村小组入村道路110.308万元;扩建曼嘎俭村小组至曼老村小组道路41.09万元;

45.景财农〔2022〕180号景洪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二批补助资金429,75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增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6.景财建〔2022〕187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39,57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国家级只认识你保护区开发能力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强对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47.景财建〔2022〕112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国家级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93,689.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照“管好公益林,用好公益林”的总体要求,通过对9368.9亩国家级集体公益林严格管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天保工程,对工程区1669.63万亩森林管护,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工程区内森林面积、工程区内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增加,林分质量搞高,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工程区水土流失减少,生物多样性增加;

48.景财建〔2022〕120号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934,57.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照“管好公益林,用好公益林”的总体要求,通过对187.08万亩省级公益林严格管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天保工程,对工程区1669.63万亩森林管护,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工程区内森林面积、工程区内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增加,林分质量搞高,生态状况由逐步好转向明显改善转变,工程区水土流失减少,生物多样性增加;

49.景财建〔2022〕230号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2,900.00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监管;

50.景财建〔2022〕231号2022年省级防火经费27,120.63元主要用于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省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51.景财农〔2022〕104号勐罕镇曼累讷精品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485,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有效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和旅游需求设施;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民增收拓宽渠道;

52.景财农〔2022〕104号曼嘎俭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5,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有效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基础设施和旅游需求设施;

53.景财农〔2022〕149号勐罕镇曼么村委会2022年产业发展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2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民生活生产道路安全畅通,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稳定群众收入防止返贫致贫问题,推进产业和群众增收致富;

54.景财农〔2022〕149号景洪市2022年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公司带动合作,发展壮大勐罕镇曼么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勐罕镇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55.景财农〔2022〕221号2022年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下寨生产道路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项目建设,保障人民生活生产道路安全畅通,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稳定群众收入防止返贫致贫问题,推进产业和群众增收致富;

56.景财农〔2022〕56号景洪市2022年脱贫户和“三类人员”产业巩固提升专项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以乡村发展为契机,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3.8万元,以135户504人脱贫户和监测户为扶持对象,以扶持有机肥等物化补助为扶持方式,发展传统橡胶等种植业,提升产业发展基础。1.2万元用于产业技能培训,年内完成2期经济作物管理、畜禽养殖等方面生产技能的培训;

57.景财行〔2022〕228号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基层办公困难、提升村委会办公条件,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曼嘎俭村委会总体办公条件,从而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58.景财农〔2022〕104号防返贫小微类补助资金10,4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三年增收行动实施,激发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稳定就业的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固增收;

59.景财行〔2022〕37号基层帮扶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0.景财农〔2022〕286号2021年美丽村庄奖补资金27,000.00元主要用于勐罕镇曼搭村委会2021年获评省级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支出;

61.景财预〔2022〕6号党建工作〔含党员培训、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经费268.00元主要用于组织镇区党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党的新思想、新路线,提高镇区党员知识素养,增加农村党员的学习渠道,增加农村党员政治觉悟,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队伍;

62.景财预〔2022〕282号勐罕镇曼么村委会曼么下寨村小组地基平整专项资金2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勐罕镇曼么村委会曼么下寨村小组地基平整项目建设工程款;

63.景财社〔2022〕29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勐罕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64.景财教〔2022〕47号2021省级体彩公益金专项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保障勐罕镇体育工作建设;

65.景财综采〔2022〕126号2022州体育彩票公益金〔第一批〕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动,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66.景财综采〔2022〕19号州体育彩票公益金〔第二批〕专项资金37,600.00元主要用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动,完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67.景财教〔2022〕128号2022年体彩公益金项目勐罕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652,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加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全面推动体育事业进步;

68.景财综采〔2022〕19号勐罕镇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136,3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性场所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保障贫困地区群众充分从彩票公益金项目中收益;

69.景财综采〔2022〕63号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专项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补助资金280,0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70.其余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1,09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8%。与上年相比减少4,931,495.01元,下降12.8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纳入预算的实施项目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8,74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类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6,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消防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科普活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91,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勐罕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1,94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勐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0,50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9,65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勐罕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2,971,11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4%。主要用于勐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勐罕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0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20,37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勐罕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费等人员类经费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202.50元,支出决算为67,53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259.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202.50元,支出决算为67,53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25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做到只减不增。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9,360.50元,下降6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9,040.50元,下降6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00元,下降8.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8人,接待费随之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代表活动、残疾工作、调解工作、爱路护路、培训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调研、农村公路考核等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56.14元,比上年减少843,967.57元,下降52.08%,主要原因是勐罕镇政府和财政所办公设备购置数量减少,总计金额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财政所公用经费、村级公用经费支出、工会经费、精准扶贫款、各项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资产总额23,759,489.03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466.24元,固定资产8,407,69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709,345.00元,其他资产34,979.4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47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5,709.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2,76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6,361.2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410.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2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174.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568.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决算执行及编制后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301111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告20240111033744970.docx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0111035129353.xls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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