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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0:55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项目,开展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我单位三定方案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22年景洪市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为396万元。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国竞彩网结合实际,撰写了《景洪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展开工作。首先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景洪市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等媒体对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其次印发了宣传单,并发放到各个乡镇及主要街道,组织相关培训,让广大农民朋友充分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的操作程序、补贴产品的种类、补贴标准及补贴的对象、范围,这项工作在具体的实施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并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截至2022年11月9日景洪市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59,760.00元,其中:补贴机具3,945,760.00元、报废更新补贴14,000.00元,完成率达99.99%以上。

补贴机具3,945,760.00元,为补贴机具620台,受益农户399户。其中:补贴耕整地机械132台,补贴资金244,800.00元;补贴种植施肥机械4台,补贴资金4,000.00元;补贴田间管理机械60台,补贴资金614,400.00元;补贴收获机械17台,补贴资金323,300.00元;补贴果菜茶初加工机械305台,补贴资金912,600.00元;补贴动力机械83台,补贴资金1,691,700.00元;补贴农用搬运机械3台,补贴资金60,960.00元;补贴饲料(草)收获加工机械2台,补贴资11,000.00元;补贴畜禽养殖机械14台,补贴资金83,000.00元。

报废更新补贴14,000.00元,为农机报废补贴机具2台,受益农户2户。

2.农机具推广培训工作

随着农业机械的不断增加和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中国竞彩网的农机使用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在不断深入,2022年上半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国竞彩网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保障景洪市粮食稳产增产为目标,加大先进农机化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力度,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全市粮食稳产增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并从景洪市粮食机械化种植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实际出发,以优势产区和主产区为重点,尊重地区差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区域粮食机械化种植条件及发展水平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重点,制定适宜的技术路线,遴选主推机型,以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为载体,以绿色增产增效农艺技术为依托,切实推进粮食种植机械化工作。

针对中国竞彩网粮食、畜牧、经作、水产等机械化水平过低的现状,我站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厅文件精神,立足实际、强化宣传、推广示范、提高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有效推进粮食、畜牧、经作、水产机械化进程,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2022年我站分别在景洪市级、嘎洒镇、勐龙镇、景讷乡、勐罕镇、勐养镇、普文镇、中国竞彩网等举办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拖拉机、无人机、水稻旱直播技术、玉米收获、开沟铺膜机械、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果园轨道运输机、养殖机械等培训,共培训23期,培训人员1300人(其中:边境小康村培训开展了9期,培训人数达350余人)。印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册及宣传单3万多份,出动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车深入到每一个乡镇进行宣传,接受农民咨询。

3.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我站积极联合市农机监理站深入开展“3.15”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农机打假措施的落实,以质量促安全,以安全促和谐。并加大对购机补贴经销商的监督和管理,扩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覆盖面,预防重大、突发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的发生。

4.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

农机专业合作社能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规模,提高机械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有效解决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加大扶持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一直是我站的工作要点,在以下几方面提供帮助:一是积极和省、州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提供物化补助;二是为合作社争取相关项目资金;三是帮助合作社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截至2022年11月,景洪市共有惠农、利民、多利、家乡、哂哩、农友、魔牛7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现7家合作社已在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农机化作业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合作社还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发展替代种植,进行绿色禁毒”的号召,将机耕机耙业务发展到了缅甸和老挝境内,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边疆的和谐稳定。今年因疫情影响,已暂停境外作业业务。

现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机耕机耙和机插服务的同时,充分利用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手把手地教授农机具的使用、维修技术,大力开展和宣传农机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及国家一系列惠农支农强农政策的活动,使景洪市的农民群众在学习农技、借助农策、运用农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5.配合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检查

2018—2021年景洪市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共计14,120,000.00元。我站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准确把握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范围内容,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进行认真自查自检,景洪市在实施近4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中未接到一起关于农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投诉电话、未出现违规产销企业。也未出现不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的情况。没有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也未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发生。

6.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决策部署,根据中国竞彩网、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景洪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认真配合景德社区、沧江社区开展好创文、创卫及网格责任区、机场新冠肺炎、登革热疫情、边境检查值守等各项工作。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参与网格责任区、街长制的走访、排查、核酸检测、卫生整治、药物消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3,235,35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5,353.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17,327.29元,增长11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7,712.37元,增长113.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85.0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一是增加人员正常晋升工资部分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增加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减少原因一是减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二是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减少景洪市税务局返还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3,235,35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717.88元,占总支出的39.96%;项目支出1,942,636.00元,占总支出的60.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7,327.29元,增长113.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8,565.51元,下降7.08%;项目支出增加1,815,892.80元,增长1,432.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职业年金记实部分;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增加,以前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由景洪市财政局兑付,但根据景洪市财政局要求,从2022年度8月15日起,中央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由景洪市财政局拨入到我单位兑付,所以我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2,717.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3,076.19元,占基本支出的9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641.69元,占基本支出的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2,63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景洪市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建设专项资金,下达资金文件号:景财农〔2022〕67号(西财农发〔2021〕37号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1,176.00元。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实施、项目绩效延伸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全面做好保护性耕作、水稻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械化播种、深松作业和收获、养殖等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难题,实现农业标准化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械播种技术培训等工作相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2021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进度完成率达95%以上,新增农机总动力0.15万千瓦,主要粮食作物农田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20%,完成培训农民及专业技术员400人次。

2.2022年景洪市农机化发发展与购置补贴建设专项资金,下达资金文件号:景财农〔2022〕185号(西财农发〔2022〕57号2022 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7,700.00元。用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项目申报、实施、项目绩效延伸考核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做好保护性耕作、水稻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械化播种、深松作业和收获、养殖等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解决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难题,实现农业标准化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械播种技术等工作相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2022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进度完成率达95%以上,新增农机总动力0.27万千瓦,推进形成1个水稻全环节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和全程机械化技术标准,主要粮食作物农田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50%,培训农民及专业技术员1300人次。

3.景洪市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下达资金文件号:景财农〔2022〕256号(西财农发〔2021〕178 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2〕265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支出1,162,060.00元。主要用于:(1)完成景洪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工作;(2)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51台、机具报废2台;(3)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对象102户;(4)完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补贴资金1,162,060.00元。

4.景洪市勐龙镇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次专项资金,下达资金文件号:景财农〔2022〕200号(西财农发〔2021〕178 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2〕265号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支出691,700.00元。主要用于:(1)完成景洪市勐龙镇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三批次补贴发放工作;(2)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43台;(3)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对象118户(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资金691,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5,35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712.37元,增长113.1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一是增加人员正常晋升工资部分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二是增加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以前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由景洪市财政局兑付,但根据景洪市财政局要求,从2022年度8月15日起,中央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由景洪市财政局拨入到我单位兑付,所以我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71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5,21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60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2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4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9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72,20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其中:事业运行支出929,57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3%;农业生产发展支出88,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853,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5,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支出决算为26,98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85.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支出决算为26,98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98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单位车辆于2008年购买,至今已经使用14年多,行程达23万多公里,由于车辆老化且使用年限较长,致使车辆维修维护费增加;(2)人员下乡、培训任务增加、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种业务工作增加导致用车频率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根据景财农〔2022〕67号2021年景洪市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数较上年度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84.88元,下降1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84.88元,下降1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及信息录入、农机具推广、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培训、下乡、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资产总额435,015.32元,其中,流动资产36,504.21元,固定资产395,7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732.11元(其他资产为委托代理资产,根据景洪市财政局要求,将工会经费转入委托代理资产核算)。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1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85.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385.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85.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公开,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301111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2090402537.xls

景洪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