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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0:34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1000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的措施、标准和发展政策。

2.负责拟订景洪市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进行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的相关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7.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变。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股、法规股。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行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制定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等工作。组织协调中国竞彩网、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党建、人事、宣传、行政执法培训、机构编制、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网络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资金,定期检查审核资金的使用情况。拟订年度经费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使用和定期检查。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拟制局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

2.审批股

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停车场经营许可证。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城雕项目立项审核的受理和管理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编制办事指南,向社会公示。

3.法规股

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宣传。负责行政复议案件,法律事务方面的起诉和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绩行为的检举、控告及调查处理。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市容秩序持续优化。首先强化治理。今年共制止焚烧垃圾210起、清理占道烧烤摊689起、小广告10845余份、广告牌3089个。劝导私搭乱建自行拆除23起,强制拆除124起,共拆除面积6872.60平方米。其次堵疏结合。设置便民疏导点2处(花卉园对面、孔雀湖),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缓解城区长期依靠摆摊设点困难群体及疫情期间水果滞销(自产自销)进场经营,便民疏导点共有24家经营户。再是落实“门前三包”。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工作13645余起,处罚“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752起、清理跨店经营9887余起、乱堆乱放13887余起、乱挂乱晒4458余起。

2)停车秩序治理。加强对乱停乱放车辆停放管理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车辆停放井然有序,并在合理区域规划停车位,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文明疏导、摆放整齐。2022年至今共累计增设机动车位891个、非机动车位2938个;清理机动车锁车2655起、非机动车锁车5751起。

3)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不断提升。实行“垃圾清零”制度,2022年累计清运城区、乡镇生活垃圾144289.51吨、卫生填埋处理垃圾量183214.77吨、处理大件垃圾1039.814吨、绿化垃圾3685.47吨。

4)城区公厕改造。今年预计新增公厕10座,目前完成新建公厕2座,正在选址8座,已安装标识牌60块,对60座公厕共进行日常维护消毒。

5)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广泛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入户宣传,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2022年在城区累计投放了200套垃圾分类亭,已全部安装手拉绳,800个垃圾分类桶,383套二分类果皮箱,565个三分类果皮箱。

2.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

1)餐厨垃圾处理专业化。2022年共将前端餐厨垃圾收集设备铺设入户92家,安装前端油水分离器7台。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峰值日处理约20吨,运行以来日均处理量约为915吨。今年共计分类专业收集、清运处置厨余垃圾约3025吨,分离出油水约1.90

2)道路清洗制度化。加强对道路两侧绿化的清洗工作,由原先10小时喷淋时间增加至12小时。每周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对城区人行道、机动车道进行一次大清洗。2022年共计出动道路清洁作业人员人次16.04万人次,道路清扫车3.60万车次。

3)市政绿化和路灯管理常态化。累计对市政公共绿地、绿化带及休闲绿地内植物进行保洁、除草、施肥、浇水、补植、灭蚊消杀等工作,共修剪苗木、草坪面积1554592平方米、补种各类苗木513棵、补塘39652平方米。其次,保障路灯送电设备完好率99.00%,亮灯率99.00%2022年累计维修路灯、景观灯8755盏,电箱维护1550处(次)、检查路灯专用变压器465次。

3.城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1)大气扬尘治理方面。要求旅游度假区、工业园区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进行施工,规范渣土运输和土方作业,从源头对运输车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出入口车辆冲洗,路面清扫保洁、车辆密闭运输等制度,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停工工地5个,“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工地25个,检查工地561余起。

2)数字城管治理方面。全面推进、完善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广泛整合资源上线了智慧执法办案系统、线上行政审批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多个功能板块,并接入了工地扬尘、智慧渣土多个平台,通过横向打通各个系统和数据通信。2022年至今,数字城管平台共接到有效上报案件179302起,结案177231起,结案率98.85 %12345市长服务热线有效案件2375起,办理中41起,答复率100.00%

3街长制”工作开展方面。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制定《景洪市“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1月至10月景洪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共接到街长制各单位APP智信上报案件6666件,其中有效上报案件1030起。

4)人居环境违建存量处理方面。在2016年全面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对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对拒绝自行拆除的违建户,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查处市人居环境工作中统计的违法违规建筑存量142宗,面积10798.88平方米。

4.城市运行保障务实高效

1)聚力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市城管局围绕改善城市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民生保障,稳步推进、倒排工期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销号验收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精准谋划项目,有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景洪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绿美云南行动”暨景洪市生物多样性进城市、进街道、进社区示范等项目建设。

2)强力推进迎检复检工作。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系统整合“环卫橙、执法蓝”等力量,合力守护城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切实提升城市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3)竭力做好信访维稳。指定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工作,每周查实是否有网上信访件,接到网上信访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信访件已转到相关股室或中队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信息系统回复信访人,使信访案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办理信访件119起,12345市长热线投诉平台2246件,信访事项受理率、办理率达到100.00%、回复率、化解率达到90.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00%

4)倾力参与疫情防控。首先出动7000余人次在街面、社区、隔离酒店最前沿连续坚守,助力做好人员组织、两码验证、秩序维护等工作,劝导市民佩戴口罩6562起,对4165户商户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其次定期安排一名段长到景哈乡戈牛村委会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派出党员先锋队295名深入勐龙边境疫情防控第一线,筑牢边境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5)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党组书记局长带队深入帮扶村同景哈村“两委”召开座谈会,就做好人居环境整治、人才振兴、经济发展等工作,为大家上党课、谋计策,切实提升基层党员同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级党组织以推进结对共建为抓手,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访等形式,组织开展“迎七一”党员进村交流活动,并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

6)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手册》简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将审批时限从原来的6天再次压缩到5天,达到规定75.00%以上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截至2022118日,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197件,办结率100.00% ,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

7)努力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坚定不移地把意识形态工作引向深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坚持“一盘棋”工作导向,充分调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统筹实现对各领域舆论工作全覆盖,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心同向。2022年市城管局投稿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07篇(市级媒体采用49篇、州级媒体采用45篇、省级媒体采用1篇、国家级媒体7篇)。

5.城管队伍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

一年来,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与管理,着力打造学习型、高效性、专业型城管队伍。结合党建引领,扎实开展 “五比五看五争当 ”活动,创新城管执法方式方法,扎扎实实抓好优化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转变、作风转变。

1)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深入贯彻执行《景洪市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行动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措施(试行)》,市城管局党组将《措施(试行)》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在学思悟践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与城管业务深入融合发展,持续促进执法队伍作风转变、各项工作效能有效提升。

2)着力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扎实履行主体责任。首先狠抓理论学习,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3次,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其次狠抓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对年度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稳步开展。常态化开展分层级谈话2轮,形成谈话记录表111份,组织上党课(含廉政党课)13次。

3)逐步打造“百姓城管”党建品牌。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将党建工作向一线延展,以党建促队伍建设、党务促业务提升、党风促作风建设,切实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将管理中的难点变成工作中的亮点,让党员树立旗帜,让队员找到方向,让党支部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审批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2.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3.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3人(离休0人,退休20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874,275.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11,620.50元,占总收入的95.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62,654.82元,占总收入的4.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66,255.14元,下降2.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404,439.96元,下降4.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38,184.82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管理实施项目的资金投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度假区城市管理中队项目实施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80,125,982.10元。其中:基本支出29,862,612.02元,占总支出的10.66%;项目支出250,263,370.08元,占总支出的89.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932,883.87元,增长125.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36,290.32元,增长74.37%;项目支出增加143,196,593.55元,增长133.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270人,其中在职人员减少13人,编外人员减少257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实施完成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62,612.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91,580.5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1,031.50元,占基本支出的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263,370.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3,668,568.79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用于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840,726.49元,用于城市管理执法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环境支出65,000,000.00元,用于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支出。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23,146.80元,用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经费支出。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0,928.00元,用于城市管维护经费支出。

5.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1,000,000.00元,用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智慧停车场基本建设支出。

6.其他支出82,668,568.79元,本项目为涉密项目,不予详细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57,545.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3%。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31,224.00元,增长288.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增加,2022年新增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项目、清欠历年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维护项目资金项目,相应较上年度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4,26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144,268.24元,项目支出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8,77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18,776.41元,项目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664,13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完成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景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337,766.37元,项目支出78,326,364.89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1,8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61,801.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82,668,56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1%。主要用于支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智能停车场一期项目专项债券专项资金项目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82,668,568.79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750.00元,支出决算为36,596.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736.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750.00元,支出决算为36,596.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736.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是推进公务支出精打细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34,478.40元,下降9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5,498.40元,下降9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0.00元,增长121.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景财资〔202251号文件处置车辆1辆,相应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外各市人员调研智慧城管和文明城市相关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604.98元,比上年减少11,168.54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减少6人,其中调出5人,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181,407,521.19元,其中,流动资产6,606,542.00元,固定资产11,046,284.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3,668,568.79元,无形资产5,801.00元,其他资产80,325.2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205,520.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25,359.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301,40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6,736.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05,336.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76,736.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001111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209584478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