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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1 09:22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000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调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服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行业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技术审查,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中涉及重大调整事项审议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过渡期内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备案的技术咨询、评估。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保障单位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完善信息化办公的管理系统,负责网络安全、网络保密管理、技术防护、计算机保密安全检查及管理。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范围的一书两证、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建筑特色化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校对工作。负责民族传统建筑设计、样式、构造、工艺、材料、图集图案的研究推广。指导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中国竞彩网、政务督察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财务、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重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2.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 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测绘成果。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市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市级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3.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中国竞彩网 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4.国土空间规划股。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5.城乡规划股。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工作。承担景洪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6.行政审批股。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结和上报。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相关流程制定、优化和简化。受理群众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负责与本单位内设机构进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

7.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实施、监督和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核和验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农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8.矿产资源管理股。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各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核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和战略研究,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9.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组织起草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受理社会公众来信来访。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系统综治维稳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督促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规划引领,提品质、优布局,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谋划发展远景。一是空间格局逐步优化。严格按照三条控制线划定的优先序,完成三线划定,最大程度优化全市发展空间,为编制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奠定了基础。二是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执行无规划不建设和重点区域无设计不审批。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要求,全市共27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已通过技术审查,持续推进202236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加强规划管控,从规划源头严格审查,加强科学选址引导,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各级重点项目精准落地;不断提质增效,规范规划审批管理。认真履行市规委办职能职责,建立规划方案内审制度,形成周内完成方案内审,下周安排专家评审的良好风气。

2.聚焦资源保护,强整治,推绿化,以坚决、有力的举措守护资源底线。一是持续开展土地整治。完成景讷乡大树角项目入库整改,入库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05.12亩、水田规模指标271.01亩、粮食产能指标176059.38公斤;二是高效落实耕地保护。结合实际印发《景洪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并完成景洪市《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初稿编制。不断推动项目立项科学化、实施规范化、验收标准化、补助精准化和管护长效化,实现了新增耕地数量、质量以及生态三重保护。

3.聚焦要素保障,争指标,盘存量,以充沛、精准的供给回应用地需求。一是夯实指标基本盘。坚持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来源,全市共获批2个成片开发方案,涉及成片开发区域规模3302.47亩。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力度,景洪市区共上报用地报件15件,面积2140.5735亩,共获批15件(含上年结转),新增建设用地面积2600.7985亩。二是用地保障快速有力。坚持项目为王,全面优化用地报批。保障涉及四个一百五网建设补短板增动力双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供地。三是存量潜力有效挖掘。及时成立退地工作专班,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专班,消化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69.79亩,消化2022年度景洪市闲置土地1544.70亩。

4.聚焦改革赋能,减环节,压时限,以智慧、高效的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一是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初显成效。纳入部监管的两个历史遗留项目均已化解,化解率为100%;对高频信访项目以及新发现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按照省、州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推行动态清零、应登尽登工作模式。二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推进。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合二为一,由4个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2项,实现多证合一的要求,审批时限由原26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同时实行网上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所需材料齐全实现及时审批出证。三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亮点纷呈。全面创建好办、易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环境,实现登记数据查询。不断压缩不动产登记、查封、注销、抵押等办理时限,着力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感。景洪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历时三年,通过国家验收,三调成果于2022920日在中国竞彩网网公开发布。全市三调工作圆满完成,为全市规划、测绘等各项工作提供了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有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5.聚焦队伍建设,强党建,树新风,以团结、奋进的面貌迎接任务挑战。一是强化政治铸魂,党建引领更加突出,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参加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二是弘扬清风正气,思想防线更加牢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局党组坚持定期开展廉情分析,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党组书记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法律顾问两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实行集体会审,接受民主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所属单位17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2.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所

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嘎洒自然资源所

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基诺自然资源所

5.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哈自然资源所

6.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龙自然资源所

7.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大渡岗自然资源所

8.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养自然资源所

9.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讷自然资源所

10.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旺自然资源所

1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罕自然资源所

12.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普文自然资源所

1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江北自然资源所

14.景洪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

16.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

17.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

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所

2.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嘎洒自然资源所

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基诺自然资源所

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哈自然资源所

5.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龙自然资源所

6.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大渡岗自然资源所

7.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养自然资源所

8.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景讷自然资源所

9.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旺自然资源所

10.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罕自然资源所

1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普文自然资源所

12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江北自然资源所

13.景洪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

2.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

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1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09,494,79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492,629.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68.16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6,596,512.52元,下降5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6,596,993.94元,下降52.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81.42元,增长28.54%。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土地储备资金分账核算,本年度涉及土地储备资金的财政拨款未列入决算报表,导致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长原因是个人所得税返还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09,541,251.58元。其中:基本支出27,532,111.49元,占总支出的6.72%;项目支出382,009,140.09元,占总支出的9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8,513,736.68元,下降69.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94,694.89元,下降7.07%;项目支出减少916,419,041.79元,下降70.58%。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土地储备资金分账核算,本年度涉及土地储备资金的财政拨款未列入决算报表,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32,111.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56,058.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6,052.60元,占基本支出的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2,009,140.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17,695,112.81元,用于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本金及利息费用支出;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80,400.00元,用于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经费支出;

3.土地出让业务支出74,724.00元,用于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办公费、差旅费,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

4.土地开发支出275,383,942.00元,用于缴纳景洪市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和景洪市小景二级公路森林公园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费用;

5.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8,638,650.00元,用于缴纳2022年度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37,200.00元,用于勐罕镇帕当上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费、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支出、景洪市基诺乡巴秀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支出;

7.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41,239,678.76元,用于中国竞彩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费用支出;

8.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259,306.52元,用于2022年度违法建筑拆除费用支出、景洪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费用支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126.00元,用于景哈乡搭亥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支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费、办公费、景洪市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支撑技术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95,187.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80%。与上年相比增加43,853,287.36元,增长88.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竞彩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费用支出、景洪市违法建筑拆除费用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9,91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遗属人员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9,19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695,11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5%。主要用于小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本金偿还及利息偿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7,260,50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2%。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支出、部门运转支出及开展部门业务等特定业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3,2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63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景洪市基诺乡巴秀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补助支出、勐罕镇帕当上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9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298.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79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298.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加大厉行节约;下属单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并进行资产处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753.24元,下降4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296.24元,下降43.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57.00元,下降87.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加大厉行节约;下属单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并进行资产处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车辆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日常下乡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巡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检查、土地卫片执法卫星图斑核实、农村乱占耕地调查、土地违法处罚案件等相关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终端运维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民生实事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096.07元,比上年减少555,590.80元,下降33.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事业人员过录到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6,542,645.05元,其中,流动资产64,023,445.10元,固定资产15,563,405.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282,462.09元,无形资产2,618,556.39元,其他资产54,776.2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472,41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14,510.84元。主要原因是处置房屋建筑物1,911.42平方米,账面原值1,411,776.8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5,88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41,5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41,51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1111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公开决算公开表20231011064612790.xls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公开决算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