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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1 17:2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1000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征集意见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州、市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景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股、政策法规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 景洪市国有林场

3.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

见缝植绿和规模造林并行,扩大国土绿化面积。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152万株、村庄绿化美化项目2000亩,在完成“美丽公路”“美丽铁路”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补植补造和管养工作。

天然林保护和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完成退化林修复项目2000亩,建设管护站2个,修缮林区巡护道路、防火通道6条;兑补发放2022年国家级(集体)公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9.68万元、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年补助资金120万元、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第五年补助资金30万元;持续推进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及2022省级(集体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兑补工作。

2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

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加强。一是细化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征占林业用地的预审和监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林地管理,做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审批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对申请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查验,进一步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与服务。截止20221031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已行政许可共46个,面积380.0585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12个,面积36.3863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578.2922万元;临时使用林地1个,面积3.0693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29.383万元;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6个,面积13.8518公顷。经国土三调数据融合纳入非林地管理项目27个,面积326.7511公顷。二是全面推进落实林长制,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及《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颁布《2022年度总林长令》,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党政责任,对林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完善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细化全市一山一档103策,进一步压实林长到山责任到人。在夯实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设双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六级小组林长+护林员体系,实现林长责任区管理无死角。

强力推进整治毁林种茶行动。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强力推进整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探索林茶共管,推动实现林茶共生,盘活集体森林资源助推乡村振兴。截止目前,共发现毁林线索15条,其中:毁林行为7条,已查处完成6条,1条正在移交中,无毁林侵蚀侵占8条,已对现地进行铲除处理及恢复;2013年至2021年案件数2085起,其中:查处整改均到位1159起,不是案件或无需(法)查处879起,查处或整改不到位47起;全市共完成有偿共管外业核实面积15142.4亩,签订共管协议951份、共管面积12350.41亩,涉及730户、2050块宗地。

稳步推进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和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完成2022第一期省级遥感即时监测工作,全市判读图斑398个,核实细斑474个、面积278.0119公顷,景洪市2022年第二期省级林草即时监测图斑112个,核查面积228.776公顷外业核实工作已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1. 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股、政策法规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 景洪市国有林场

 2.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2.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3. 景洪市国有林场

 3.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长期护林员24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1,133,128.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33,128.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259,166.03元,下降24.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241,166.03元,下降24.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上年度减少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1,198,39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8,013,672.35元,占总支出的34.50%;项目支出53,184,725.97元,占总支出的65.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707,109.23元,下降26.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35,606.45元,增长63.08%;项目支出减少39,542,715.68元,下降42.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5,606.45元,增长63.08%增加的主要原因参事人员增多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9,542,715.68元,下降42.64%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较上年度减少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等

1.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13,672.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27,504.77元,占基本支出的9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6,167.58元,占基本支出的2.81%。

2.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84,725.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90,94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森林管护、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动植物保护等林业项目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9,542,715.68元,下降42.6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33,68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相比减少28,726,097.23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905,987.89元,下降53.65%;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909.60元,增长1.33%;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571,964.16元,下降15.65%;农林水支出减少22,216,728.72元,下降32.39%;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9,785.00元,增长41.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654,888.94元,增长1816.56%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6,35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6,68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38,37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7%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6,584,07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9%。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森林抚育、营林绿化、农村能源等林业各项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2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0,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822.70元,支出决算为123,75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154.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822.70元,支出决算为123,75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15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711.51元,下降3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045.51元,下降2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66.00元,下降96.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发生,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发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在编实有车辆10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政协关于开展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接待批次1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989.36元,比上年减少61,514.14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公用经费减少,相应减少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9,721,228.98元,其中,流动资产2,594,917.82元,固定资产16,289,426.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7,760.5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94,625.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57,10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1051319586.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