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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10-10 16:20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1000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扶贫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编制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库。

3)督促检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扶持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开展农村信贷扶贫工作,组织落实信贷扶贫和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企业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扶贫重点乡和重点村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安居工程。

6)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外资扶贫协调衔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省州市部门挂联乡(镇)包村扶贫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人员和乡镇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扶贫劳务技能培训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市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人口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项目库管理分析贫困原因,为市委市政府扶贫决策提供依据。

9)承办景洪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监督执行;负责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安排事项的督察督办;负责文书处理、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群众来访等工作;负责扶贫年鉴撰写;负责机关财务和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办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管理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办综合材料撰写工作。

2)社会发展股:负责研究提出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负责研究制定脱贫攻坚考核方案,牵头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负责贫困村互助资金指导、管理;负责小额扶贫贷款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干部扶贫政策和业务管理培训;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

3)项目管理股: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负责研究制定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政策和管理细则;负责审核、申报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协调落实各类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和检查项目建设情况;负责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扶贫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扶贫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工作;负责产业扶贫和贫困村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扶贫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4)帮扶协作股:负责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及协作机制建设等工作;承担东西扶贫协作监测统计等工作;承担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州()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培训管理、考核、表彰;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结对帮扶,动员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承担“10·17”扶贫日活动、万企帮万村行动、助盲脱贫等工作;负责全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履职担当,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分管股室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治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严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初心使命更笃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干部职工思想掌舵”“引航,同时,深入分析研判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做好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学习16次,举办专题研讨2次,组织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专题培训班1次,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级单位和学院组织的专题培训班6次,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政治品格更加鲜明。

3.强化作风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行动,通过乡村振兴大课堂”“思想大讨论强化干部职工理论武装,进一步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设立追赶标兵2个和标杆3个,奋起直追。用好三个工作法,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和现场办公40余次,分管领导下基层调研和现场办公110余次;制定《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任务细化表》逐项推进和落实工作任务,对照十种表现、八类问题、五种个性问题和四查四问查摆问题,并逐项整改。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检验的试金石,制定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4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实事清单3件,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7件,帮助边境疫情防控点建盖厨房和筹集物资,帮助市三小瑶族学生建盖图书角,协调定点帮扶村产业发展资金、勐宋村提升人居环境资金等80余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发展股、项目管理股、帮扶协作股。

所属单位1个,为景洪市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2.景洪市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415,834.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5,748.57元,占总收入的95.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0,085.88元,占总收入的4.6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55,887.72元,下降4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05,973.60元,下降50.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50,085.88元,增长0.00%

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特定类项目同比减少2个,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272,848.57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003.64元,占总支出的38.92%;项目支出3,220,844.93元,占总支出的61.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98,943.60元,下降49.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8,045.43元,下降11.93%;项目支出减少4,920,898.17元,下降60.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本年特定类项目同比减少2个,全年支出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2,003.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6,529.49元,占基本支出的91.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474.15元,占基本支出的8.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0,844.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农〔202256号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79,469.71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贷款贴息。

2.景财农〔2022124号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0,199.62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贷款贴息。

3.景财农〔20228号乡村振兴信息服务经费424,115.6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4.景财农〔20228号万吨水泥进农村资金1,499,9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水泥。

5.景财农〔202284号扶贫扶志专项经费107,1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水泥。

6.景财农〔2022263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43,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

7.景财农〔2022286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57,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5,74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上年相比减少5,305,973.60元,下降50.67%,主要原因本年特定类项目同比减少2个,全年支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66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单位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80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01,73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2%。主要用于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乡村振兴信息服务项目、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扶贫扶志项目、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等各种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50.00元,支出决算为18,45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44.1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50.00元,支出决算为18,45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4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成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38.97元,下降17.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21.03元,增长1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60.00元,下降86.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成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乡村振兴局业务检查及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474.15元,比上年增加7,287.25元,增长4.3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06,930.08元,其中,流动资产183,217.73元,固定资产753,1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0,541.35(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501.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 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304.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9,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34.1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6,304.1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0025345660.xls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rar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