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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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14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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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负责收集社区卫生信息,针对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社区卫生诊断,负责辖区计划免疫管理和免疫接种工作,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社区防治,了解社区妇女的健康状况,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党办、后勤科、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全科门诊、药剂科、化验室、护理部、中傣医科。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强化基础、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视和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完善措施,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大力提升中心的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水平,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精细化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16名。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61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4.13万元,增长220.4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不含事业收入及项目收入,本年的部门预算总收入965.37万元中包含事业收入610.00万元,项目收入73.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3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37万元(本级财力355.3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4.13万元,增长17.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不含项目收入,本年的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37万元中包含项目收入73.2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5.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55.3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6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4.13万元,增长220.4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不含事业支出及项目支出,本年的部门预算总支出965.37万元中包含事业支出610.00万元,项目支出73.23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4万元,项目支出73.2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4.13万元,增长17.9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1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82万元,增长10.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67.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8%,比2022年预算增加26.69万元,增长11.0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2%,比2022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0.9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个,安排73.23万元,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服务项目。比2022年预算增加73.23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疫苗接种服务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72.6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9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2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6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2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3.23万元)
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61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61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事业收入未纳入预算,2023年事业收入610.00万元全部纳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86.46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增加一个卫生服务站。(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1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压缩开支,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4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0.00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599 号等相关规定,为有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目标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目标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目标3.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目标4.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4.44 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0.90%,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19.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6.45万元,固定资产122.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2.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曼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2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