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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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1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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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卫计宣传教育、提供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等服务、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计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急诊、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口腔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针灸专业)、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总体工作计划是深入贯彻医改路线,以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做好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扎实做好院前院内急诊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使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我镇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⒈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人才培训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方安全,以分级治理为基础,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⒉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
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试行绩效工资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搞好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帮扶、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度,全面长效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医共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⒊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争取卫生院门诊人次增加5.00%,住院人次增加5.00%。
⒋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为主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抓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登革热、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乙脑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疫情处理,有效地降低传染病发病数,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
⒌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工作细分化,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⒍持续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把健康扶贫工作做得更精准,确保健康扶贫不漏一人、政策落地不漏一项,贫困群众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保障。
⒎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⒏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亮点创建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强群众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做到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性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使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为构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
⒐加强人才培养
进一步提高卫生院业务水平,根据卫生院的发展需要,计划2023年安排到上级医院长期进修学习4人,短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⒑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32名。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的原因是我单位未核定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1,26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67.74万元,增长220.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3、上年结余、结转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7.2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7.26万元(本级财力727.2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4万元,增长17.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上年结余、结转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2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7.74万元,增长220.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2、事业支出纳入预算管理。3、上年结余、结转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84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7.74万元,增长17.3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20万元,增长11.2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新增乡村医生3人,政策性调资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比2022年预算增加63.76万元,增长11.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及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导致事业人员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2%,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退休公用经费提高预算标准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比2022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11.45%,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加乡村医生3人。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61.42万元,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43.97万元,增长251.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增加。2、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增加。3、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7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1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49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488.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7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9.7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5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4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水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专用材料费5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9.96万元)
工会经费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26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1,26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救护车保险、柴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8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6万元,较2022年减少0.36万元,下降4.16%,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38次,共计接待1377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5个,涉及金额61.42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1.2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599 号等相关规定,为有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目标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目标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目标3.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目标4.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0.4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景财社(2020)281号家庭医生团队要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与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9.7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为了确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使其辖区居民对餐饮服务业满意度有极高评价。
基本药物差价财政定额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0〕569号)文件精神,将药品差价补助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救护车维护,保障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医疗服务及保障日常业务开展,不断提升嘎洒卫生院医护质量,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救护车维护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0〕569号)文件精神,将药品差价补助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救护车维护,保障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医疗服务及保障日常业务开展,不断提高嘎洒卫生院医护质量,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0.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退休公用经费提高预算标准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嘎洒卫生院资产总额619.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10万元,固定资产283.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6.9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卫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卫计宣传教育、提供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等服务、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计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急诊、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口腔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针灸专业)、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总体工作计划是深入贯彻医改路线,以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做好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扎实做好院前院内急诊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使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我镇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⒈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人才培训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方安全,以分级治理为基础,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⒉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 积极学习新医改政策,努力转变思想观念,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试行绩效工资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扎实、稳妥搞好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重点专科对口帮扶、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绩效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度,全面长效的健康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医共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⒊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争取卫生院门诊人次增加5.00%,住院人次增加5.00%。 ⒋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为主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抓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登革热、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乙脑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传染病监测、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与疫情处理,有效地降低传染病发病数,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 ⒌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工作细分化,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⒍持续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把健康扶贫工作做得更精准,确保健康扶贫不漏一人、政策落地不漏一项,贫困群众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保障。 ⒎加强卫生院行风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⒏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亮点创建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控,增强群众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做到小病能看、大病帮转、慢性病统管、防病会教、分片包干、签约服务,使居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并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习惯,为构建分级诊疗打好基础。 ⒐加强人才培养 进一步提高卫生院业务水平,根据卫生院的发展需要,计划2023年安排到上级医院长期进修学习4人,短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⒑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32名。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为救护车。(注:超编原因为事业单位未核定公务用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1,26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67.74万元,增长220.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3、上年结余、结转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7.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7.2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7.26万元(本级财力727.2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4万元,增长17.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上年结余、结转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7.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27.2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2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7.74万元,增长220.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基数调增,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故最终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2、事业支出纳入预算管理。3、上年结余、结转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84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7.74万元,增长17.3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5.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7.20万元,增长11.2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新增乡村医生3人,政策性调资等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比2022年预算增加63.76万元,增长11.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及调整社会保险基数导致事业人员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2%,比2022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退休公用经费提高预算标准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比2022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11.45%,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加乡村医生3人。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5个,安排61.42万元,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43.97万元,增长251.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增加。2、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增加。3、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7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6.8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1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49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488.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7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9.7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卫生院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5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4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水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专用材料费5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9.96万元) 工会经费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26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0.00万元。增加1,260.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买救护车保险、柴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8万元,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6万元,较2022年减少0.36万元,下降4.16%,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38次,共计接待1377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5个,涉及金额61.42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疫苗接种服务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1.2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599 号等相关规定,为有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目标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目标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目标3.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目标4.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0.4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景财社(2020)281号家庭医生团队要依据协议约定,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优先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与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9.7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为了确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使其辖区居民对餐饮服务业满意度有极高评价。 基本药物差价财政定额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0〕569号)文件精神,将药品差价补助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救护车维护,保障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医疗服务及保障日常业务开展,不断提升嘎洒卫生院医护质量,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救护车维护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景洪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0〕569号)文件精神,将药品差价补助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救护车维护,保障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医疗服务及保障日常业务开展,不断提高嘎洒卫生院医护质量,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0.11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增定向生1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退休公用经费提高预算标准导致退休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嘎洒卫生院资产总额619.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9.10万元,固定资产283.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6.9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嘎洒卫生院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0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