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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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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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文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按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两个职能进行设置:
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普文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常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镇长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人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汉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
5.乡村振兴办公室:拟订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镇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镇有关乡村振兴、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普文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普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1、普文镇人民政府;2、普文镇财政所;3、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普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5、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6、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7、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镇党委“强党建、带创建、促发展、惠民生”的发展思路,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建设“文明、健康、美丽、和谐”普文。
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分层分类、压茬推进,面向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宣传宣讲活动,不断掀起全镇上下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宣贯的热潮。
二是强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全面夯实基层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创品牌,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阵地建设和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打造红色党建示范品牌。
三是推乡村振兴力促“三农”提发展。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高质量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四个五百万”工程,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一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全镇169户636名贫困人口、3个贫困村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第二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培植,依托勐旺—普文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巩固并加大利益联结机制;第三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抓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效。
四是兴项目建设夯实设施助发展。统筹做好“十四五”规划,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牵住经济工作“牛鼻子”,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是重生态文明优化环境新发展。集中力量打好大气、碧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绿化行动、清水行动、净土行动,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六是保民生事业着力社会事业稳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实施民生福祉提升行动,办好惠民实事,加大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双拥等保障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覆盖面。全力支持工青妇、残联、科协、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七是重依法治镇平安建设再巩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消防、道路交通等防灾减灾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信访工作办结力度,下力气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平安普文”建设,继续完善“平安乡村”覆盖面,形成综合调度大格局。
八是抓疫情防控保障经济发展求突破。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为全年工作顺利推进、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障,全力夺取“双胜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0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64名。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2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5.1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1.78万元,增长10.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2年2月基本工资政策性调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增发“有毒有害”津贴及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等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都较上年增加。二是将本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9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4.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5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4.81万元(本级财力2284.8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6.67万元,增长8.8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2年2月基本工资政策性调资。二是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增发“有毒有害”津贴。三是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生活补助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28.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84.8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35.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78万元,增长10.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2年2月基本工资政策性调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增发“有毒有害”津贴等原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生活补助预算较上年增加。三是本单位取得的单位资金35.1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9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44万元,项目支出93.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06.15万元,增长9.8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9.4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9.35万元,增长8.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2年2月基本工资政策性调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增发“有毒有害”津贴等原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生活补助预算较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0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7%,比2022年预算增加161.28万元,增长10.4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2年2月基本工资政策性调资。二是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增发“有毒有害”津贴。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4%,比2022年预算减少30.35万元,下降17.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的村组织工作经费33.66万元和乡镇消防运转经费2023年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5%,比2022年预算增加50.18万元,增长16.6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村干部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
(4)资本性支出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比2022年预算减少11.76万元,下降93.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预算较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3个,安排93.87万元,如非抵边乡镇疫情防控、橡胶白粉病治理、乡镇财政体制盘活资源奖、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维护社会稳定经费、村组织(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经费、乡镇消防运转经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36.80万元,增长64.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的村组织工作经费33.66万元和乡镇消防运转经费2023年纳入项目支出填报。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大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11.86万元,主要用于市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讯支出,日常开展各类视察开支、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支出和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履职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38.45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支出26.38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保障等日常工作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37.38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党委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党员生活补助。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69.16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文化免费开放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0.41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81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特需费和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4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普文镇财政所、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6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6万元,主要用于普文糖厂退休(内退)人员社会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开支。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疫情防控本地民兵的生活补助开支。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1.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工伤、大病保险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3.9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普文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二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及社区(含党建)工作经费。
2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342.29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垦运行0.72万元,主要用于橡胶白粉病治理支出。
2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01.29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6.81万元,主要用于:1.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村(社区)离任干部的生活补助及村级组织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8.10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81.36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37.2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和消防车辆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30.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普文镇全民健身发展,推动群众体育、训竞体育和体育产业等方面发展。
31.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40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2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3万元,项目支出25.72万元)
印刷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60万元)
水费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0.65万元)
邮电费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万元,项目支出0.35万元)
差旅费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万元,项目支出3.55万元)
维修(护)费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项目支出11.15万元)
租赁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培训费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项目支出7.38万元)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被装购置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4万元)
劳务费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72万元)
工会经费2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万元,项目支出6.9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万元,项目支出7.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1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生活补助3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6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47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35.11万元。增加35.1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云南省烟草公司西双版纳州公司资助普文镇城子村小组河岸经济建设32.00万元项目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二是将上年度已竣工但未到保质期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9.33万元,下降65.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政府新成立文兴社区购置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较多。二是办公设备严格按人均比例规定标准购置,大大减少办公设备购置的随意性。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15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3.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6万元,较2022年减少0.84万元,下降21.66%,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对不按规定交纳伙食标准的公务活动也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9万元,较2022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核算实际执行情况,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管理中,加强公务车辆油耗、维修、洗车及过路费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6.61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61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全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们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2023年乡镇社会综合治理(维稳)经费项目主要是用于2023年乡镇社会综合治理活动正常开展,保障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推进普文镇稳定、和谐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87.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23万元,下降2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的社区、村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23年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填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文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0.11万元,比上年增加0.97万元,增长10.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在职人数与2022年相比增加1人,计提的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
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5.57万元,比上年减少9.49万元,下降63.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部门预算在职人数与2022年相比减少1人,计提的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22年列入基本支出预算的乡镇消防运转经费2023年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填报。
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4.67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随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
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78万元,比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39.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市级规范编制要求调出行政编制1人到政府,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按标准减少预算。
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0.60万元,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长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随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
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6.62 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2.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随人员工资增加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43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45万元,固定资产3263.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