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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2 17:02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300000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协助上级部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及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协助做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与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与景洪市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民政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景洪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景洪市医疗保障局,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股。

属单位1。其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1个,是:景洪市医疗保险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狠抓医保行风建设,把全市医保系统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

2、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开展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DRG付费试点工作;完善“双通道”机制,开展“双通道”扩点工作;加快推进傣医药诊疗项目在中国竞彩网定点医疗机构的推广运;完善“双通道”机制,加快推进扩点审批服务。

3、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用好用足协议管理、行政处罚、司法监察、追责问责等惩处手段推进基金监管。推进落实农垦退休人员“补一退一”和清欠工作,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

4、持续推进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巩固脱贫成果,做好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医疗待遇有保障。

5、推进医保能力建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跟进国家、省医保局“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和景洪市“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引进医疗、计算机信息管理等人才,不断提高医保监管和服务人才梯队建设,提高医保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高标准推动医保重点工作任务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53万元,下降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了4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2.1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15万元(本级财力582.1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6.53万元,下降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了4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2.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82.1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3万元,下降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了4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95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6.53万元,增下降7.4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71万元,下降6.7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8%,2022年预算减少32.70万元,下降5.9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比2022年预算减少7.00万元,下降11.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1%,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派驻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贴与上年一致。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减少1.99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没有办公设备购置费。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个,安排7.20万元,为城乡居民内网费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0.8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重新划分片区,城乡居民内网线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生育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大病险支出和工伤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08.85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7.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内网系统运维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3.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5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1(基本支出27.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39万元(基本支出16.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基本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3.08万元(基本支出43.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差旅费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万元,较2022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厉行节约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车使用审批程序,接待做到不上好酒及烟,控制餐标,不进高档酒店等,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7.2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内网系统维护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2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景洪辖区医保系统专线数量53条;系统专线覆盖率100%;系统专线运维费7.20万元;保障城乡医保系统稳定运营;开展“一站式”办结服务;系统正常使用年限1年;使用人员满意度达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52.94万元,比上年减少9.00万元,下降14.30%,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9.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万元,固定资产37.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减少且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300111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3020452044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