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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2 16:2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000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以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章节加藏项开发工具特色功能云南省党政机关服务通道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和信息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参公单位2个,分别是:1.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2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景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独立核算单位)2.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重要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1.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制定学习方案,领导带头学习研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紧贴景洪人社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细化措施办法,压实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狠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思想建设,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助推“清廉人社”建设和系统行风建设。

2.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社事业发展

一是抓实就业创业工作。持续抓好城镇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组织现场招聘、直播带岗等形式,为招聘企业和毕业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搭建就业见习基地,挖掘见习实习岗位,提高大学生岗位实践能力。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帮扶工作。高效推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抓好劳动力就业监测,做好返乡人员再就业服务,让农村劳动力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精准覆盖。抓实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公共就业和社保服务出成效。

二是抓实社保管理服务工作。在巩固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从未参保人员和新成立单位两个方向入手,做好精准扩面工作。不断加强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运用数据比对机制,实现人社服务“智能办”。紧盯“八类人员”重点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持续强化基金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基金安全。突出失能、残疾、高龄、智障等重点人群,持续实施“康乃馨”行动。

三是抓实人事人才工作。重新审定全市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进一步理清岗位设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人才引进等工作,规范景洪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聘用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能上能下的岗位竞聘机制。优化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积极探索开展新兴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人才统计制度,加强人才信息收集力度,整合教体、卫生、文化系统资源,着力建设“雨林人才”数据库。加大调研走访力度,多形式发现和挖掘人才。开展“雨林英才”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快形成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四是抓实助企纾困政策执行。持续推进社保缓缴、稳岗返还、就业补助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依托新媒体平台,聚焦“急难愁盼”,定期向社会发布人社政策,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结合“五进”“康乃馨”及各类招聘会活动,走进企业、主动上门,推动惠民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同时,打通业务壁垒,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确保政策快兑现、好兑现。

五是抓实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劳动权益保障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落地。持续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妥善处置企业规模裁员,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采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全力提升仲裁案件调解率。

3.全面统筹推进,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深入开展“7+2”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加大创文创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宣传力度,落实网格区责任,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边境村高质量发展,落实落细各项人社政策,扎实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取得成效。全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建立脱贫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清单,通过“五个一批”途径,高质量做好“一对一”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名,其中:行政编制58名,事业编制8名(含参公)。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9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1.57万元,下降5.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93.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83.8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0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3.89万元(本级财力3,783.8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27.57万元,下降5.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中上年结余、结转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99.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793.9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57万元,下降5.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的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99万元,项目支出337.9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69.86万元,增长63.2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5.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50.42万元,增长49.9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调资,导致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增加以及增加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2%,2022年预算增加1,230.15万元,增长6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152万元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6%,比2022年预算减少6.57万元,下降4.36%,减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政府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93%,比2022年预算减少69.70万元,下降40.7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减少城乡养老保险金融协办员支出47.88万元及企业离休人员死亡2人减少企业离休人员支出20.79万元。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9%,比2022年预算减少3.46万元,下降53.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可以则用,减少资产购买。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9个,安排337.97万元,如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9.3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项资金50.00万元、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319.44万元,增长1,723.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9.3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专项资金50.00万元、景洪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7.47万元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32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网络工作平台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个人权益记录单专项经费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事业运行58.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9.3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续建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5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中心社保档案数字化建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2.6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务用工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30.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用经费支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工作经费等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6.3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1,179.3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抚恤费的测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89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71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7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

1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7.47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支。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7.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7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4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3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9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9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咨询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维修(护)费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万元,项目支出11.53万元)

会议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培训费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5万元)

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工会经费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9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生活补助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2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9.37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7.47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6.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原因主要是上海松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沪滇劳务协作招聘会专项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中央配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2022年增加2.10万元,增长23.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更好开展工作,配置了办公用电脑、扫描仪及日常办公用纸采购、车辆日常运行费用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0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万元,较2022减少0.18万元,下降7.6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365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受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每年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1次,项目实施招聘计划完成率≧90.00%,资格审查准确率=100.00%,根据招录计划,促进就业,及时为景洪市事业单位补充人才。使被聘人员、招聘单位满意度达到95.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46.97万元,比上年减少7.38万元,下降4.78%,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71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07万元,固定资产185.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62.8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6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4.78平方米(社会保险中心房屋3套),账面原值15.0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0111

附件: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30203184984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