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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3 18:37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0000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国竞彩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3.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依据授权负责开展垄断协议、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8.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物价执法、盐业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9.负责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中国竞彩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18.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标准,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评价。

19.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2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消费环节餐饮服务有关人员的培训,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22.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对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监督管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依法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

23.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4.领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两反和价格监督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1个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以勇立潮头的姿态扛起争当表效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狠抓七新工作目标,奋力谱写市场监督管理在新的赶考路上崭新篇章。

1.落实四个最严,守住安全底线力争新成效

聚焦重点敏感时刻安全保障,实施五大安全守护工程。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每月1次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藏冷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云智溯管理,实行五证一码上市销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入手,肃清食品整治秩序。瞄准特殊食品专区专柜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等重点行业,开展提升行动,做好加分动作。进行粮食食品安全排查,纵深推进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助力茶叶饮用水等食品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年内全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3批次/千人,评价抽检合格效率稳定在90%以上,对重点食品行业及连续2年抽检出现产品不合格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核查处置效率完成效率达100%,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风险分级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责任,开展自我承诺活动,积极开展周五餐厅”“周三市场”“放心食品超市评选等特色工作,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五大类医用防疫物资的经营监管,推进西双版纳特色傣药申报,加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监管,完成药品化妆品抽检,加强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储备药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和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完善药品溯源制度,实现GSP检查100%覆盖。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钢筋、水泥、电线电缆、民生消费品及新兴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特殊人群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加大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罐体等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闭环100%”的要求,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计量器具受检效率达到95%,优化完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和清单制管理,启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行风建设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管理。

2.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突破新关卡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云南市场监管准入异地同标服务机制,实现准入互办互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一窗通平台功能,提升一网通办效率,简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流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实行小时办结。全面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州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权,强化对委托下放事权运行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强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注销流程,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成2023年增加1万户市场主体的基本目标,力争完成增加1.3万户市场主体的最终目标。

3.服务发展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谋取新进展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成果,抓好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加强首席质量官等质量人才培养,优化健全质量检测、评价和消费品召回机制,争创景洪品质高端认证,争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夯实计量技术支撑,压实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根据时下热点,抓牢民生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计量器具,受检效率力争达90%以上。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扶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持续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深入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领跑者制度,百千万行动。提升检验认证供给质量,加强防疫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认证检查,开展检验检测行业整治提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提质增效。

4.创优高新城市,聚焦社会热点引领新风尚

争创知识产权高新城市,推进高价值培育工程建设,推动景洪市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企业、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景洪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强化知识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为总抓手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清单落地落实,持续抓好铁拳”“知识产权护航等行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能力双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富农工程,抓好“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建立重点企业知识出安全维权服务工作站,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实施支持国家地理标识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村级发展试点,促进知识产权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5.重推监管执法,营造有序市场规范新环境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做好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行为专项治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强化综合执法。深入推进景洪市冷链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好双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专项执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强化价格监管。突出疫情防控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加强民生领域以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水电气价格检查和铁路运营价格监管。强化广告监管。开展违法违章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重点领域的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传统媒体广告监管,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强化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确保粮食安全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强化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管。对野生动物交易、澜沧江禁渔等领域教育行为实施重点检测,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房地产行业格式条款。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0%覆盖及常态化,大型电商平台网络交易监管80%以上覆盖,重点餐饮单位、生产企业线上监管80%覆盖。

6.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关切迈出新步伐

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消费维权机制,持续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配套推动消费投诉行政约谈,引导商家建立落实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环节首问、赔偿先付等制度。关注新兴消费业态、消费模式和热点问题,加大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公布维权案例。纵深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全力构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扎实开展“N+1”示范工程,扩大创建覆盖面,稳步推进行业创建,把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消费纠纷高发的行业作为创建重点。切实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旅游场所的食品、商品质量、价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计划2023年调解成功效率高于48%,按时办结效率高于98.5%,平均投诉处理投诉时间低于35天,平均处理举报时限低于12个工作日,至少增加10个基层消费维权站,增加3ODR企业,评选15家放心消费店,实现重点行业、重点消费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100%覆盖。

7.强化政治引领,党的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等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本领,强化正向激励,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其中:行政编制 109,事业编制3含参公。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0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71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3.5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27万元,增长2.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其他收入43.58元纳入2023年预算同时新增项目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2.00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1.5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1.50万元(本级财力2,231.5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70万元,增长0.8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新增项目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2.00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5.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31.5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4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27万元,增长2.8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其他收入43.58元纳入2023年预算同时新增项目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2.00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71万元,项目支出217.79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82.74万元,增长3.85%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3.71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24.53万元,增长1.2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5%,2022年预算增加64.98元,增长3.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2022年预算减少16.91元,下降8.10%,减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固定资产更新较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4%2022年预算减少38.94元,下降93.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按文件要求推行大岗位制食品信息协管员由乡镇自行预算,本年生活补助减少39.89万元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89%2022年预算增加15.40元,增长592.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资产置会议主席台桌椅1套、投影仪2台、碎纸机3台、台式机5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等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4个,安排217.79万元,如食品安全抽检经费、五证合一办证专项经费、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专项经费、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经费、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等开支2022年预算增加84.79元,增长53.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2.00万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04.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32.00万元,主要用于明厨亮灶、智慧农贸市场、工商一体化运行维护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6.5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85.7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五证合一办证、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置、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经费、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食品药品安全购买服务专项经费等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6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0.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6.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1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54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8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6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4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印刷费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3.60万元)

咨询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2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物业管理费1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

维修(护)费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0.85万元)

租赁费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培训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被装购置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劳务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94.62万元)

工会经费2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万元,项目支出53.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办公设备购置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5.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1.5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6.99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26.58万元。增加43.5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园区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16.99万元、打击涉烟违法工作经费26.5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2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2022年增加86.08万元,增长67.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财产保险服务4.0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7.00万元、车辆加油11.00万元、被装购置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82.00万元、采购复印3.3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0.70万元、台式机54.5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4万元,较2022年减少0.99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79次,共计接待788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3.0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补助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3.00万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231231日前完成支付14家农(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奖补资金,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效率达100%,创造规范管理、秩序良好、文明经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服务公开的良好农(集)贸市场环境,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集)贸市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09.78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0.17%,增加的原因是:退休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支付事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1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2万元固定资产108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4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76.30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1400111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