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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供销社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3 11:24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0000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构建和培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乡村流通信息服务网络,与农民结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情况。

4.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职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管理。
     6.代表景洪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内外合作社联盟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7.负责全市供销社干部、职工的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劳动人事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

8.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会计股。

1.办公室职责职能:负责供销社社务日常工作;承担供销社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内部协调、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防汛和组织救灾等工作;承担供销社年度目标责任制拟定及管理;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拟订供销系统改革方案,指导行业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宣传、普法、联络、接待工作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业务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指导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供销社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合作经济指导股职责职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对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供销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七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及教育培训计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会计股职责职能:负责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信贷等政策的实施;制定系统财务、会计、统计管理办法,对本系统财务、会计、统计进行管理指导;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其他基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管理;负责社属企业财务财经执法审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统计制度,按时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统计报表,撰写财务、统计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和直属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制度;研究和拟订本系统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景洪市供销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为“三农”服务的综合能力。

1.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比学赶超”的实际行动、强大动力,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2.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力争在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理顺社企关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等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根据州社下发的年度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地反映市供销社工作业绩,进一步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3.持续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以村级供销社建设为重点,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主动与村“两委”对接,采取“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方式,稳步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发展村级供销社,充分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村级供销社。二是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通过争取财政资金、盘活社有资产、吸纳社会资本、基层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改建、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改造、重建基层社,筑牢为农服务阵地。三是培育基层社标杆社,因社施策,从提高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农产品流通水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会”制度建设等方面着力,指导基层社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提升服务功能、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富裕。

4.加强党的建设,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加强从严治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造就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的干部队伍。

5.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力度。紧紧抓住乡村振兴的契机,按照补齐短板、夯实基层、提升水平、发挥优势的要求,立足现状,分类推进乡镇基层社改造建设,增强基层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为农服务功能。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推动服务向深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后端延伸,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链条,探索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按照省供销社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试点。

6.不断扩大农资供应服务体系。按照《中国竞彩网关于景洪市“放心农资下乡”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农业农村、组织部门等政策资金支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各级村委会干部力量,做优做强重要农资供应服务,鼓励村委会集体经济发展,切实扛起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放心农资下乡工程”,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批量农资到村到户,让农民用上物美价廉、质量安全的农资,切实保障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

7.抓实做细各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社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关爱困难职工群体生活,切实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供销社各项工作做强做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事业编制8名(含参公)。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36万元,下降20.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0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03万元(本级财力164.0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1.36万元,下降20.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4.0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6万元,下降20.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36万元,下降20.1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0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36万元,下降20.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6%,2022年预算减少36.27万元,下降19.8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4%,比2022年预算减少5.10万元,下降22.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和慰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工伤保险费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114.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和部门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4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00%(27160-28000)/28000*1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2万元,较2022年减少0.08万元,下降9.33%(8160-9000)/9000*100%=-9.3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不浪费、减少接待量,公务接待以逐年递减为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0万元,较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7.12万元,比上年减少5.10万元,下降22.95%,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机构改革,减少4个编制,人员减少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7万元,固定资产7.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服务预算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21047500111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0105033713870.xlsx

景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