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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2 17:33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00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扶贫规划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编制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各部门、乡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评估论证、立项申报、计划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市级扶贫开发项目库。

3.督促检查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扶持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4.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开展农村信贷扶贫工作,组织落实信贷扶贫和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企业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扶贫重点乡和重点村整乡、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安居工程。

6.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外资扶贫协调衔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省州市部门挂联乡(镇)包村扶贫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7.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人员和乡镇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市扶贫劳务技能培训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负责全市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和贫困人口统计、监测,贫困户建档立卡项目库管理分析贫困原因,为市委市政府扶贫决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社会发展股、项目管理股、帮扶协作股。

所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是景洪市乡村振兴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监测和帮扶。发挥线上”“线下双网监测作用,坚持一月一分析,对收入低于1.00万元的群体一对一”“多对一重点帮扶。确定帮扶责任人或者帮扶专班,制定帮扶措施,逐户销号,确保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

2.优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积极运用资源入股、资本入股等方式建立企业与农户长期利益联结机制,合理分配收益、分担风险,增加群众抗风险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3.强化就近就地就业。成立劳务专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与本地企业联系,加大就近就地务工和就业组织化程度。同时,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健全管理办法,保障困难群体收入。

4.发挥财税政策拉动作用。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先进脱贫户奖补工会助力消费措施,抓好涉农税收政策的落实。奖补产业发展好、务工积极性高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同时,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定点采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农特产品,加大消费帮扶的力度和广度。

5.积极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红利。加快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引入重点农业企业开展规模化种植,提高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收益、租金收入的同时,增加务工薪资。

6.加快农产品提质增效。生产方面,引导茶叶、畜禽等领域农业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倒逼种养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销售方面,加大沪滇协作力度,充分发挥热带农特产品独特优势,利用好上海松江区提供的平台优势,加大特色农产品外销输出力度,力促增收。

7.加快农业产业规划。尽快编制完成《景洪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重点做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有序推动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

8.持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内完成3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和边境小康村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发挥好农村厕所革命”“万吨水泥进农村等利好政策作用,持续提升人居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 10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3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15万元,增长14.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他收入里的捐赠资金增加14.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0.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9.7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7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49万元(本级财力420.4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0.85万元,增长10.76%,增加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5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4.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20.4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4.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5万元,增长14.5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他收入里的捐赠资金增加14.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2万元,项目支出232.47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10.7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38万元,增长4.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人。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1%,2022年预算增加7.47万元,增长4.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人。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9%,比2022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232.47万元,如雨露计划专项补助资金0.25万元、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缺口补助资金30.50万元、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200.00万元、乡村振兴考察专项经费1.72万元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32.47万元,增长16.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大病保险、工伤及生育保险。

7.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支出124.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支出11.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用经费。

9.农林水支出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32.4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万吨水泥及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2.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4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助学金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75万元)

 差旅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

维修(护)费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14.30万元。增加14.3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扶贫扶志专项经费4.30万元、捐赠资金专项经费1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2.0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万吨水泥、复印纸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3万元,较2022年减少0.13万元,下降5.54%,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5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实行厉行节约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车使用审批程序,接待做到不上好酒及烟,控制餐标,不进高档酒店等,有效控制接待费的各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万吨水泥进农村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1.通过乡镇、街道办、社区管委会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通过完成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建设,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整体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可持续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8.98 万元,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增长5.10%增加的原因是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2万元,固定资产20.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900111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景洪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3020514529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