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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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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3-0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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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预算公开目录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管理。

2.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对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的调配、任免等方面;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党群管理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承办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调动事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政审申报手续;提出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计划。

3.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工作;办理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指导公务员考试、录用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

4.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5.对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6.制订和完善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选拔和协助市委管理市级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拔尖人才。

7.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对离休干部工作管理的指导、检查、落实。

8.研究和制订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加强党费规范管理工作。

9.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科级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0.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

11.做好接待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来信来访。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组织股、机关组织股、企业组织股、干部教育监督股(举报中心)、人才股、党员教育中心、公务员管理股、老干部工作股(市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1个,是: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事业单位1个,是:景洪市人才发展中心(未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分级分层组织好全市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启动新一轮万名党员进党校,开展五个一活动,把握结合点、找准着力点,切实把党的二十大部署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建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好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抓基层、打基础。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推进边境党建长廊示范带建设,筹备全省第三片区党建联盟现场会、全州公立医院现场会,做好街道析置工作,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

三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五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四项工程,落实好优秀年轻干部组织推荐专报直通车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日常调研了解,有计划的发现储备一批政治过硬、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好的年轻干部,抓好干部管用工作,建好干部储备库,保证优秀年轻干部在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精心实施好年轻干部工程,进一步加大在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等一线发现识别和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资源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

四是抓好人才工作。要继续用好用活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柔性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出台人才培养使用新政政策,畅通各类人才流通渠道,厚植人才发展沃土;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实施好雨林狮子三名工程县管校聘县管乡用等人才工程,建立高素质人才梯队;强化平台载体建设,继续推进人才之家柔性引才工作站专家服务中心和景洪市人才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推动政企建立战略联盟,引领人才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建立景洪市人才协会,开设人才服务窗口,加大人才公寓建设,推进人才电子政务建设,着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五是抓好老干部工作。围绕一条主线,加强三项建设,强化三化建设,突出三项工程,加强两个阵地。依托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党校等阵地,举办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培训班。深化银龄送学行动确保老同志学习教育培训经常正常,重点实施六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努力争创云岭红旗党支部,完善离退休干部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深化银发先锋、银潮之声、银秀芳华三项工程,引导老干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作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增添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上,深入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创新抓好中华魂”“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五老关爱行动等关心下一代工作,探索成立关心下一代雨林育苗示范基地景洪驿站,在市老年大学建立关工委组织。努力创建四个百步服务圈,为老干部积极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

六是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聚焦效能建设,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持续开展双强双新评比、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组工学堂、组工练兵等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大调研,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推行全员信息制度,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工作机制。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创文、创卫、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6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46.11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63.68万元,增长164.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94.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4.2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4.25万元(本级财力2,894.2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875.27万元,增长167.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60.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894.2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6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3.68万元,增长164.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08万元,项目支出2,345.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75.27万元,增长167.5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9.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长1.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8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比2022年预算增加15.45万元,增长2.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费用。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比2022年预算减少1.2万元,减少1.9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3%,比2022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8.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费用增加。

4)资本性支出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8%,比2022年预算减少4.33万元,下降78.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一年度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电脑,2023年不用购买办公电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5个,安排2,345.17万元,如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村干部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经费、村干部体检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1,865.24万元,增长388.6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内容及经费增加,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419.0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事业运行44.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本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工作中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245.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如:景洪市边疆党建长廊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等支出,保障中共景洪市委组织部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职业年金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遗属补助费用。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行政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纳生育险。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

1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老年大学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经费。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2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4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万元,项目支出36.02万元)

印刷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7万元)

咨询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

电费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 40万元)

邮电费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84万元)

差旅费3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27.90万元)

维修(护)费2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21.90万元)

租赁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会议费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60万元)

培训费17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2.67万元)

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专用材料费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9.49万元)

劳务费4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43.10万元)

业务委托费3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99万元)

工会经费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130.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5万元,项目支出16.08万元)

奖励金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15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项目支出103.1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2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122.54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18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1.00万元)

大型修缮33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1.0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7.69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166.1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6.11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一年度其他收入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度本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因此比上一年度增加。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32.51万元,下降56.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根据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电脑;开展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工作时,此项工作涉及购置办公设备,2023年以上项目都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0万元,较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未涉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因此预算数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2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万元,较2022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人才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人才是破局利器、发展之源,景洪市正处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发挥组织部牵头抓总作用,规范人才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为景洪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持。计划2023年赴外省高校专场招聘会不少于4场,组织博士、硕士、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赴景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不少于50人,完成招聘人数不少于80人等内容。为景洪市的经济发展助推赋能,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1.03万元,比上年减少7.64万元,下降11.13%,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比上年减少,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52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4万元,固定资产502.18万元,受托代理资产8.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电脑,开展景洪市智慧党建项目工作时,此项工作涉及购置办公设备,因此固定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2000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303122100269.xlsx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