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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6 17:18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200100000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景洪市城区、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工作;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组织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情报信息中队(加挂办公室)、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法制中队、车管中队、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城区三中队、城区四中队、城区五中队、机动中队、度假区交警中队、工业园区交警中队普文交警中队、大渡岗交警中队、勐养交警中队、勐罕交警中队、勐龙交警中队、东风交警中队、嘎洒交警中队。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

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交警大队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一个引领,实现两个目标,强化三大支撑,抓实七项工作。一个引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市局党委领导下,抓党建促业务,使党建带队建更加凸显、党员模范作用更加凸显、指挥棒指向更加凸显、奖优罚劣更加凸显;两个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三大支撑:强化纪律作风、筑牢基层基础、抓实执法规范七项工作:突出抓实队伍建设、事故预防、内部防控、城市管理、路面防控、便民服务、队伍业务双考核。

1.强化纪律作风。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结合交管业务工作与大队队伍自身实际,以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把抓关键少数,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压紧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抓文风会风、抓窗口服务、抓警容风纪、抓言行举止、抓日常养成,使抓小、抓细、抓实、抓日常的防微杜渐措施常态化,做到发现即制止、制止即整改、整改即总结、总结即防范,实现队伍作风有转变,工作有新成效。

2.强化基层基础。持续推进道路隐患整改,重点企业监管、重点驾驶人和车辆路面动静态管控,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四个十百千工程建设,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夯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积极协调改善交警乡镇中队办公条件、规范执法办案场所、提升科技管控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运用指挥棒彰显考核,着力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3.强化执法规范。一是抓实路面执勤执法,规范设置查缉卡点、规范开具法律文书、规范户外执法记录仪及随身执法记录仪的运用、规范执法期间工作对象和自身安全;二是抓实办案区规范执法,严守四个一律严格确保工作对象进出办案区及工作场所人身安全;三是抓实执法办案质量每案一评,强化法制民警综合素质及权威;四是抓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设置专班及时发现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矛盾隐患及涉警舆情,及时处置、及时化解,把矛盾隐患最大化消除。

4.抓实七项工作。一是抓实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抓党建促队建,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管理、执勤执法、窗口服务、信访服务等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题教育、警示活动等方面深入贯彻落实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力争2023年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队伍稳定。二是抓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紧抓源头管理,强化辖区道路隐患排查、重点企业整改,提高路面重点车辆、人员动态管控,落实好涉边境管控、疫情防控的各项交通工作,不断提升管控能力和防控能力。三是抓实内部防控。第一,加强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敏感环节,严防管理脱节、真空断档;第二,严格落实门卫保安、安全检查、人员车辆验证登记以及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严防可疑人员、车辆以及危险物品混入;第三,严格落实民警、辅警安全防护措施;第四,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第五,加大日常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从制度上强化民辅警防控意识。四是抓实城市管理。依托智慧交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管理中心建设,以大屏”+“小屏融合的方式,优化城市诱导系统,手机智能化停车系统,优化信号配时,在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情况下,最大限度以科技支撑,路面屯守相结合,争取市民理解,并赢得支持和自觉遵守的目的,形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加强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推进创文、创卫、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按照情指勤督勤务机制要求,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五是抓实街面路面防控。强化路面、街面警力管控,优化中队部门警力,融合辖区互补警力,协调全局警种警力,以双快为切入点,达到街面路面见警、安全、高效的目标;落实交通乱象的治理,列出目标清单,运用指挥棒考核,一项一项整改抓落实,一步一步提升景洪市辖区畅通效能及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六是抓实便民服务。大力推行交管12123服务平台进行交通事故、违法网上办理,货车入城网上申办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大乡镇交警中队、乡镇派出所内设交警中队开办“17车驾管业务的推广力度;在全市乡镇普及推广交警便民利民服务超市,持续推行车管业务送考下乡上门服务活动,方便乡镇群众,让群众在自家门口就能考摩托车驾照。七是抓实考核督导。一图一表一清单减量控大为评判。以周评、月考为单位,督促推进。压实量化、阶段评比、奖优罚劣,稳步推进双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1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9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41.9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2.19万元,增长7.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填报,含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拨入工业园区交警中队经费预算及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拨入度假区交警中队经费预算241.95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交警大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预算2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56.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56.3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56.36万元(本级财力4,556.3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1.41万元,增长1.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部门预算增加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型)改造项目经费55.4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98.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5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556.3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44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19万元,增长7.3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填报,含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拨入工业园区交警中队经费预算及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拨入度假区交警中队经费预算241.95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交警大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预算20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5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92万元,项目支出459.44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71.41万元,增长1.59%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6.92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194.19万元,增长4.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正常增资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的增加,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所致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7%,2022年预算增加197.25元,增长5.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正常增资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的增加,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9%2022年预算增加0.53元,增长0.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计算基数的增加,导致工会经费预算数相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2022年预算减少3.59元,下降69.7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一年度含1名取保候审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支出,本年度减少此项支出。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公用经费紧张,仅能满足部分日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不足以保障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459.44万元,如交通违法处理专项经费、车驾管服务专项经费、乡镇交警中队办公场所及暂扣违法车辆场地租赁项目经费等开支2022年预算减少122.78元,下降21.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部门预算较上年减少了办案(业务)经费和公安业务装备经费2个市级财政兜底项目的安排,导致本年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3,352.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统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及在职公用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4.0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违法处理专项、车驾管服务专项及乡镇交警中队办公场所及暂扣违法处理车辆场地租赁项目经费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55.4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智能型)改造项目经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大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8.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医疗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4.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1.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5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95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8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1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5万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9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万元,项目支出17.00万元)

印刷费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90万元)

水费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电费2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邮电费9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9.60万元)

维修(护)费7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60.48万元)

租赁费13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0.82万元)

培训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5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万元,项目支出43.92万元)

委托业务费8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1.40万元)

工会经费3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38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166.48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275.46万元。增加441.94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未做单位资金预算,资金来源是上级划拨执法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2022年减少69.57万元,下降56.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核减的2个市级兜底项目,其中业务装备经费里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减少,导致本年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50万元,较上年减少3.40万元,下降3.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2022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9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规范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2.50万元,较2022年减少2.40万元,下降2.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50万元,较上年减少2.40万元,下降2.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完善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本单位202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为当年新增预算,增长10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非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非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为当年新增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车驾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提高大队考试员和查验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实战本领和执法能力;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工作,降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提高辖区偏远地区群众持证率及机动车上牌率,从源头降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提高车管队伍系统信息化、执法规范,促进车管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提高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2023年度工作目标是办理各类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数2万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数(新增、增驾、补换)1.5万本,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1.5万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1.5万辆,办理大货车入城通行证3.5万本,办理车辆定期检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数0.5万辆,摩托车考试人数3.5万人,预计创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0.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20.43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02%,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计算基数的增加,导致工会经费预算数相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938.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46万元固定资产4,842.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0.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13.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导致房屋及构筑物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62.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31200100111

1.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2033921137.xlsx

2.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3.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