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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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3-0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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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工委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研究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村(居)等人民团体,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团体、村(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领导本街道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制定社区(村)党建工作计划,负责社区(村)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任免工作;负责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领导社区(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领导本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加强对专业管理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评议、考核和监督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村)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加强街道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新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领导街道工作和社区(村)建设的能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大工委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本街道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和市行政机关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本街道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对本街道区域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本街道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协助本街道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村)”等活动,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组织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做好本街道区域内的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加强同本街道区域内社区(村)的联系,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村)依法开展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相关事项。
3.办事处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法治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城乡管理职能。参与辖区空间规划、建设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城乡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村)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反映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村)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领导下属工作机构的工作;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工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规党纪,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廉洁自律工作,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微杜渐;承办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案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当好党工委的参谋助手;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工作职责按有关文件和章程规定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1.景洪市嘎洒街道财政所;2.景洪市嘎洒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景洪市嘎洒街道林业服务中心;4.景洪市嘎洒街道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5.景洪市嘎洒街道党群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6.景洪市嘎洒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景洪市嘎洒街道文化发展服务中心;8.景洪市嘎洒街道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嘎洒经济领域再上新台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稳步发展。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全面完成粮食种植任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着力培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优势资源转化优势产业,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聚焦项目建设,助力嘎洒融合城市发展。全力配合做好西双版纳糯玉米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及西双版纳嘎洒经济苗木产业园建设项目等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对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跟踪督办,真正把工作做实、把问题解决、以实际成效让企业感受到“雪中送炭”的温暖、“雨中打伞”的贴心。以集镇区建设为中心,强化功能配套,依托街道析置,多方争取项目及资金,增强嘎洒基础设施功能建设和吸引力。持续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公厕、水利等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聚焦乡村振兴,提升产业发展新水平。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效能提升。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继续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巩固发展小糯玉米产业,持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
4.聚焦民生民心,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工作。重视困难群体帮扶救助,持续做好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等工作,有效实施民生工程,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上,实施更多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的行动,把民生实事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做好就业、文化、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逐步补齐民生短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
5.聚焦社会治理,优化和谐发展新环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落实包片责任制,构建排查网络,重视化解初信初访案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坚决控增量,减存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扎实开展禁毒、防邪工作,持续高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全面快速准确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强化市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聚焦从严治党,不断加强组织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导向,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激活非公企业发展“红色引擎”。突出特色宣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理论进基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员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发展新思路。继续坚持党管武装不动摇,规范三室一库建设,抓好大学生兵员征集,强化民兵编建训管。坚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好近距离、全接触、常态化的优势,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做到监督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手、不查实不放过,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净化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77名。在职实有10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0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29.9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18.14万元,增长22.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上年结转结余及新增的征地工作、沪滇协作、巾帼创新创业非遗传承、南凹河嘎洒段防洪治理、雅居乐捐款5个项目收入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70.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66.4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4.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66.43万元(本级财力3666.4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88.17万元,增长7.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00.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7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933.1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7.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529.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8.14万元,增长22.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数比去年增多17个,重点是新增征地工作、沪滇协作、巾帼创新创业非遗传承、南凹河嘎洒段防洪治理、雅居乐捐款5个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7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99万元,项目支出804.9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8.17万元,增长7.8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5.9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7万元,增长0.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将2022年度新设立的嘎洒街道党群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部门纳入2023年预算总支出以及行政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数等调整。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07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7%,比2022年预算增加49.91万元,增长2.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由于正常晋升、职务变更原因导致基本工资支出数额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比2022年预算减少116.78万元,下降40.6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本年度预算中我部门将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中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42%,比2022年预算增加83.25万元,增长10.1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部门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增多以及增加抚恤金支出。
(4)资本性支出19.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2%,比2022年预算减少11.91万元,下降37.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由于各单位和村(社区)办公设备老化,更换较多,故本年度采购办公设备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0个,安排804.96万元,如2022年天然白粉病治理专项经费6.41万元、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42.71万元、景洪市委2022年常委工作专项经费3.88万元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678.04万元,增长534.2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数比去年增多12个,重点新增原嘎洒镇政府办公楼加固经费;街道办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含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景洪市2022民营天然橡胶良种良法补助资金;景洪市嘎洒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经费;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经费5个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大人员工资、电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用等支出。
2.项目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大代表通讯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97.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4.项目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1.3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经费、乡镇财政体制盘活资源奖专项资金费用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3.39万元,主要用于党工委人员工资、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6.项目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办公费、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困难党员补助费用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7.2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费用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60.8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文化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0.项目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正常运转及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72.5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工会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2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6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7.项目类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2.71万元,主要用于边境地区非抵边乡镇10月疫情防控人员生活补助、伙食补助费用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3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编制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8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9.2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52.3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社区办公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等支出;景洪市嘎洒街道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交通费等支出。
23.项目类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3.2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原嘎洒镇政府办公楼加固费用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3.9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党群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支出510.5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用等支出。
26.项目类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垦运行支出70.4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2022年天然橡胶白粉病治理费用和民营天然小脚良种良法补助费用支出。
27.项目类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65.8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2022年民营天然橡胶林业补助费用支出。
28.项目类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曼点村委会坝勐村民小组生产道路维修费用支出。
2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02.7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0.项目类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费用支出。
31.项目类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0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纳板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支出。
3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36.4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村委会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电费、村小组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33.项目类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3.5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村委会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7.06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支出35.0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支出。
36.项目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消防救援事务—消防应急救援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消防运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交通费用等支出。
37.项目类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曼勉社区办公室内装修建造维修(护)费用支出。
38.项目类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和景洪市嘎洒街道文化发展服务中心体育设施建设费用支出。
39.项目类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78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曼勉社区曼贺回民小组老年协会气排球场建设费用和南帕村委会南帕小寨村集体活动场所建设费用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8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54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9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5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7万元,项目支出58.87万元)
水费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项目支出0.10万元)
电费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万元,项目支出0.13万元)
邮电费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万元,项目支出0.13万元)
差旅费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2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万元,项目支出15.13万元)
会议费1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万元,项目支出14.35万元)
培训费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30万元)
劳务费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41万元)
委托业务费6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58.84万元)
工会经费2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9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万元,项目支出18.2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1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退休费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生活补助91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80万元,项目支出34.37万元)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2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29.86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84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2万元)
大型修缮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5.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2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81万元)
大型修缮2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3.98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529.97万元。增加529.97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征地工作、沪滇协作、巾帼创新创业非遗传承、南凹河嘎洒段防洪治理、雅居乐捐款5个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7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04万元,下降10.52%,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由于各单位和村(社区)办公设备老化,更换较多,故本年度采购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数量有所下将。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30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2023年我部门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3万元,较2022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93次,共计接待926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67万元,较2022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7万元,较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降低行政事业成本,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22.39万元,比上年减少88.75万元,下降42.03%,减少的原因是:因本年度预算中我部门将社区、村委会、村小组(党建、党员)培训工作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中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故我部门2023年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嘎洒街道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7.07万元,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5.68%,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数与上年度相比增多1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景洪市嘎洒街道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2.05万元,比上年增加2.09万元,增长20.98%,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增多2人、退休人数增多1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景洪市嘎洒街道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88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16.92%,减少的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减少1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景洪市嘎洒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4.47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增长24.51%,增加的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增加2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景洪市嘎洒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31.45万元,比上年减少4.84万元,下降13.34%,减少的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在职实有人数减少7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景洪市嘎洒街道财政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0.05万元,比上年减少14.47万元,下降16.9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财政所实有在职人数为0,退休人数为1,与去年相比,在职实有人数减少8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景洪市嘎洒街道党群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8.90万元,比上年增加8.90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是此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在本年度中纳入预算编制,现在职实有人数为10人,故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嘎洒街道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机构改革,此单位已撤销。
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167.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2.87万元,固定资产284.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54.7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15.9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度因各单位办公设备老化,购置办公设备数量较多,因而固定资产有所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7000111
附件: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0305040231311.xlsx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