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03 17:0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000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是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54号)执行。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6.职能转变。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全市土地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土地储备规划和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或是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次征用、收购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和支付补偿费;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拆迁、平整等前期开发和利用管理;在市自然资源局的组织指导下,具体实施过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发布土地供求信息、市场行情和指导价格。通过储备土地运作实施,确保政府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代理全市土地登记事务;搞好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9.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主要职责:履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服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行业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技术审查,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中涉及重大调整事项审议的技术咨询、评估和审查;负责过渡期内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审查、报批、备案的技术咨询、评估。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规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为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库,保障单位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完善信息化办公的管理系统,负责网络安全、网络保密管理、技术防护、计算机保密安全检查及管理。负责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范围的一书两证、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建筑特色化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校对工作。负责民族传统建筑设计、样式、构造、工艺、材料、图集图案的研究推广。指导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城市雕塑、户外广告等规划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0.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级不动产日常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保管和备份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本级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登记咨询、收件、初审、权属调查、信息管理、档案查询等业务性工作,建立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作息查询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其中: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景洪市不动产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土地储备一部、土地储备二部、土地开发计划管理部、财务室、储备中心(征地部门)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8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财务科、申请受理一科、申请受理二科、档案科、发证科、初审科、权籍科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规划编制部、土地审查部、项目审查部、信息技术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自然资源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规划引领、生态修复、要素保障、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五项提升,全力打造引领发展、生态绿色、节约集约、人民满意、智能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一)强化规划赋能,以更高质量铸就发展蓝图。按照高质量绘就一张图,高品质打造一座城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州要求,以专题报告为基础、三线成果为核心,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加快推进各片区控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督促力度,倒排工期,做好村庄规划工作安排部署,压实责任、层层推动,确保按时按质圆满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队伍新政策、新规范等业务知识学习,实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效能质量。

(二)严守耕保底线,以更高标准点亮生态文明。围绕耕地保护、土地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守底线。以长牙齿的硬举措,全力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机制,抓好耕地功能恢复工作,全力保障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强整治。充分做好做大流量、盘活存量、争取增量文章,进一步提升耕地占补平衡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全域土地整治,初步拟定2023年由州级统筹实施15个项目占补平衡项目,计划建设规模90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400公顷。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备资源潜力分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新方案的编制,保障已用指标归还。三是提亮点。运用好互联网+执法,着力打造无人机+巡查全场景实战巡查模式,国土调查云”APP数字化场景运用,进一步提升系统业务工作效率,让违法占耕行为难逃法眼

(三)破解要素瓶颈,以更高水平开辟指标渠道。按照要素等项目的总要求,深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资源要素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具体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推动总量扩容。在存量土地中挖潜力,向存量要增量,争取多途径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视增减挂钩项目报备入库和地类变更工作。二是推进规划选址。积极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充分对接规划落地上图方案,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按照规划进行科学选址。三是强化存量挖潜。以成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配套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杠杆作用,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争取全年盘活批而未供1000亩以上,闲置土地1000亩以上。

(四)聚焦便民利企,以更高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围绕服务和效率这一目标,侧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广新供地项目交地即交证改革。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审批模式,助力项目落地再提速。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为线上服务事项做加法,为线下服务距离做减法,加快互联网+不动产建设,推进联办事项提质扩面,助力实现网办事项零跑次。三是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落实《景洪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移交方案》,切实做好林权登记工作。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调解好土地纠纷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五)强化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以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抓手,侧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穿工作始终,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加强打击非法采矿、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常态化督查,实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晰采矿权、探矿权到期注销废止流程,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有效维护矿业秩序稳定。二是切实转变作风。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理论、学思维、学方法,认真梳理事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重点、工作项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坚持不懈开展好两个革命、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认真落实八破八立要求,破除思维藩篱,跳出景洪看景洪,找准发展思路,务实发展举措,强化担当精神,努力转作风提效能。三是树立廉洁底线。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重要位置,发挥班子整体功能,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纪律筑防线、廉洁自律守底线,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严防四风反弹。 有序推进干部轮岗,进一步提升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凝心聚力推动工作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名,其中:行政编制59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53名。在职实有1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1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设置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8号),成立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所需事业编制从市住建局下属市房管处调整12名。该辆车是从市房管处划拨到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车编,车辆超编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23.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6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3,924.51万元对比减少6,600.71万元,下降4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项目财务收入减少6,695.38万元,(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项目减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4,006.80万元;(2)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和征地搬迁补偿费项目减少预算2,789.67万元;(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增加61.45万元;(4)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项目增加39.64万元。2.基本支出财务收入增加94.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5人,在职五险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净减少6,600.7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23.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68.0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5.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68.07万元(本级财力7,168.0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23.80万元与上年13,924.51万元对比减少6,600.71万元,下降4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95.38万元,(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项目减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4,006.80万元;(2)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和征地搬迁补偿费项目减少预算2,789.67万元;(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增加61.45万元;(4)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项目增加39.64万元。2.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5人,在职五险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净减少6,600.7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23.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23.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168.0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55.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13,924.51万元对比减少6,600.71万元,下降47.4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项目预算支出数减少6,695.38万元,(1)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项目减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4,006.80万元;(2)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和征地搬迁补偿费项目减少预算2,789.67万元;(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增加61.45万元;(4)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项目增加39.64万元。2.基本支出预算支出增加94.6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6人,在职五险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净减少6,600.7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2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1.85万元,项目支出4,681.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3,924.51万元减少6,600.71万元,下降47.4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1.8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547.19万元增加94.66万元,增长3.7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5人,在职五险基数变动等原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47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6%,2022年预算2,377.20万元增加97.24万元,增长4.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5人、在职五险基数变动等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1%,比2022年预算154.75万元增加6.68万元,增长4.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15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比2022年预算4.82万元减少3.89万元,下降80.7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其他人员生活补助3.94万元,增加遗嘱补助人员补助0.05万元。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净减少3.89万元。

4)资本性支出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9%,比2022年预算10.43万元减少5.39万元,下降51.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公用经费有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资产配置情况购买办公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2个,安排4,681.95万元,如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防治项目工程费用、景洪市基诺乡司土村委会巴秀村小组等3个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费用、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项目费用、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专项项目费用、北环路隧道项目临时安置补偿费、引水入城项目安置过渡补偿费、景洪市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景洪市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费用、不动产档案库房设备项目费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专项费用、不动产登记办证成本专项费用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11,377.33万元减少6,695.38万元,下降58.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本级)减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资金4,006.80万元;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小勐养至磨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借款资金偿还利息和征地搬迁补偿费项目减少预算2,789.67万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增加61.45万元;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项目增加39.64万元2023项目支出预算净减少6,695.3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抚恤死亡抚恤0.93万元,主要用于遗嘱人员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3.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0.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工伤生育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0.0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景洪市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费。

1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0.28万元,主要用于北环路隧道项目临时安置补偿项目、引水入城项目安置过渡补偿项目征地和搬迁补偿款。

1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4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费用。

13.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273.30万元,主要用于勐养至磨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借款利息专项资金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226.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83.8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不动产权证书费、不动产登记办证成本费、不动产档案库房设备费等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763.4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下属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07万元,主要是用于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实工作费用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4,116.0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基诺乡司土村委会巴秀村小组等3个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资金及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建设费用。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8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35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14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43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0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6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万元,项目支出36.90万元)

印刷费2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3.90万元)

水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物业管理费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维修(护)费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18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7.27万元)。

工会经费2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万元,项目支出16.7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2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17.9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4,0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0.00万元)。

征地和拆迁补偿39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93.58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41.6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预算,2023年因业务工作需要预算政府采购货物。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1万元,较上年8.30万元减少1.90万元,下降22.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持平的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1万元,较20221.10减少0.10万元,下降8.64%,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0万元,较20227.20万元减少1.80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较上年7.20万元减少1.80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中:局机关实有车辆3辆,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辆,原因是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设置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8号),成立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3名,所需事业编制从市住建局下属市房管处调整12名。该辆车是从市房管处划拨到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车编,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处置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属事业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未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4,00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景洪市基诺乡司土村委会巴秀村小组等3个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0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该项目的建设,使安置点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完善,促进社会经济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符合该自然村地质灾害避险的需要,建设可使村民远离地质灾害,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逐步走向小康。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它的建设可以提高新农村建设品位,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能起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同时社会对项目认可程度非常高,并且得到了当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项条件都已具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实施后均无社会风险。该项目建设是一项关系民生、构建和谐的惠民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解决该村地质灾害问题,有利于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与所在地有较强的互适性,社会风险小,社会评价良好。景洪市基诺乡司土村委会巴秀村小组等3 个村小组为中国竞彩网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质灾害威胁到168 804 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计划2021年至2024 年实施,搬迁后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3个村小组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收入。建设好搬迁选址地的三通一平工程,老百姓得到了可靠的安置,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群众根本利益,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搬迁避让是传统而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搬迁避让是地质灾害治理的一种措施,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保护地质环境的需要,对保护环境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之一。地区贫困与区域环境恶劣和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有关。严重的自然灾害必然制约和困扰着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成为贫困的重要客观原因。落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与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等结合;通过对选址地统一规划和建房的指导,配套提升,使得农村民居用房建设标准和防灾安全抗震水平提高,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该项目建设条件成熟,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规划、项目资金可落实,社会效益良好,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15.99万元,比上年116.12 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0.11%,减少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6人转录到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在职退休1人,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50.48万元,比上年43.65万元增加6.83万元,增长15.65%,增加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人员调入10人,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调入人员5人,因此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91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02.34万元,固定资产416.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89.4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5.4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11.12平方米,账面原值141.18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5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2300111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