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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佚名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26 16:14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201000

景洪市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杨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文化影响。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技术讲座和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4)加强对乡镇、街道、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俱乐部活动的指导。
    (5)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社会培育人才。
    (6)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业余干部要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
    (7)开展以文补文和多种活动,正确处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8)搜集、整理、保护文物、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文物和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
    (9)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各国之间群众文化艺术组织的友好往来。

(10)完成市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策划部署,积极开展免费开放群众文化工作。为丰富景洪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升文化文艺服务,景洪市文化馆结合“2021年群众文化辅导免开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年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景洪市各节庆日活动主题、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群众性文化活动。2021年1月至今共开展群文培训及讲座19期(其中2期为线上培训,3期未成年人培训,14期为基层骨干业务培训,包括中老年艺术培训。),全年开展培训总人数700人次;举办展览11场,参观人数9036人次;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群众文化活动2期(傣历1383泼水节线上直播活动的赶摆及民俗表演),线上直播观众点击率63万;

加强业务工作,全面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群文艺术、赛事风采:4月份参加“我爱西双版纳”章哈大赛, 《最美傣寨-曼拉》荣获一等奖;《告庄西双景赞曲》荣获三等奖 ;《歌唱傣历1383新年节》、《中老铁路建设 奔向新时代》荣获优秀奖 2、5月份参加“花儿朵朵向太阳”2021·云南原创少儿舞蹈展演暨第十一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少儿组傣族武术舞蹈《傣武·传承》中荣获“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奖。3、10 月 19 日—20 日组织基诺乡群众排练传统民歌《欢乐的特懋妞》,代表景洪市参加《西双版纳州 2021 年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荣获二等奖。2.以精品生产为龙头、下大力量繁荣文艺、美术、书法、摄影创作。群文舞蹈组:①、创编及整理《基诺族自选操》《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规定操》预备参加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排练。②、创编一套景洪市中小学6大主体民族课间操进行普及推广。③、编创景洪市中老年人傣族健身舞进行普及推广。群文美术组:①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书法美术作品展创作了40余幅作品。②作品《雨林花开》参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庆祝建党一百年百年征程百年光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抗疫作品《小别离》参加云南省文化馆全省巡回展,作品并被省文化馆收藏,是我州第一次文化系统美术作品被省级相关单位收藏。群文摄影组:①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拍摄50幅作品参加市文联.市党校、市文化馆联合举办的100周年展览。②景洪市创建文明城市,配合宣传部、创文办拍摄图片200幅,10幅图片被选入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发布采用。③疫情防控期间,拍摄景洪核酸检测图片被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网、凤凰网采用,点击量超过60万。④拍摄中老铁路检测、黎明大桥龙骨合拢图片,被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网采用。⑤圆满完成州、市人大、政协、州党代会的拍摄工作。⑥体验玉磨铁路开行列车,感受中国发展速度,拍摄图片被学习强国采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取得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国家重点文化项目,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传承活动的开展,市文化馆在人力、物力、财力缺乏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以文化遗产日、重大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截至目前开展各类非遗宣传、保护和传承活动共计12场次5491人。线上迎新春线下送傣锦1场400余人。二是加强民间艺术队伍的培养。通过举办培训班一方面培训了一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另一方面也培训培养了一批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民间艺术的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及指导工作共计7场次170人。三是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下乡走村串寨,收集资料,完成了2021年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6人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和制作非遗展板58幅(传承人展板国家级6幅、省级24幅、州级2幅、市级2幅;文物展板24幅)。五是发放各级传承人2021年补助资金57.9万元。

截至2021年,景洪市共有非遗项目21项,具有代表性传承人207人(国家级 6人,省级 24人,州级 98人,市级 79人)。

艺术之乡、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数

省级:(4个)1.曼暖典傣族织锦之乡;2.勐罕镇曼听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列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4.勐养曼掌村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州级:(5个)1.基诺乡巴坡村基诺族文化保护区;2.嘎洒镇傣族歌舞之乡;3.中国竞彩网昆罕大寨布朗族竹编之乡;4.景讷乡陀螺之乡;5.勐罕镇傣族章哈之乡。

市级:(1个)勐龙镇傣族、哈尼族艺术之乡。

非遗培训及推广。1.本年度有1人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组织的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线上培训。2.为了推广非遗文化,文化馆积极参加州上组织的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积极配合排练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演出中,荣获音乐类作品《欢乐的特懋妞》二等奖;音乐类作品《啥高》执排及表演二等奖;音乐类作品《僾伲山歌献给党》表演一等奖。

抓好总分馆制和数字文化建设。继续以总分馆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文化馆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12个分馆、24个村级服务点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面广、全面开放的县域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坚持加强公共数字化建设,依托数字互联网技术,建设并运营好数字文化馆,着力文化馆数字服务平台和微信平台建设,加快文化馆提档升级、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步阀,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文化需求。截止2021年12月,景洪市文化馆在公共文化云平台新增用户200人、信息发布163条、文化资讯142条、发布艺术鉴赏音视频时长4092秒,活动浏览量3342人、资讯浏览量13.74人、艺术鉴赏浏览量6.92人。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重点文物工程及时跟进。强化认识,完善机制。一是定期召开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定《景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预防文物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压实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与文物使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8份。二是投入650余万元资金维修和整治曼飞龙塔、曼阁佛寺等文物保护单位;投入44万元资金提升改造曼飞龙村、大荒坝村委会勐满村等12个传统村落。三是对辖区内3处古遗址、16处古建筑、5处近现代历史建筑及馆藏16件可移动文物进行检查2次;对2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例行检查8次,发现问题21个,对景洪市辖区内24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粘贴文物安全公示牌29块,落实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安排值班人员,文物管理所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每年至少2次全市实地巡查,全年累计检查约900余人次;每年联合市消防大队和文物使用单位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普查文物,摸清家底。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1余处,市文化馆荣获“云南省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共调查了景洪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及国企单位369家,完成率达100%,荣获“云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是规范全市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3项,州级12项,市级5项),有非遗传习所(馆)16个(其中国家级1个、州级10个、市级4个、无级别1个),非遗保护传承基地2个(省级),非遗文化传习基地1个(州级),民俗馆1个(无级别)。传统文化保护区4个(省级3个、州级1个),民族民间区域性文化—艺术之乡5个(州级4个、市级1个)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保存,同时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二是充分运用非遗“赞哈”大赛、非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展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意义。三是制定《景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定期对国家、省、州、市级206名传承人考核。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金补助办法,对非遗传承人发放补助金57.9万元,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一是加强挖掘与保护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建立村史馆53个,编著村史、村志84册。二是将乡土文化教育纳入中小学音乐、体育课及社团活动,组织学生实地参观、体验村史馆及各类乡土文化展285次。创作《跟着阿舅走》《我也脱贫了》等35个乡土特色作品,丰富优秀文化内涵。三是全市471名乡土文化专业人才、乡土文化能人、民间艺人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参与乡土文化继承创新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文明创建工作效果显著。是紧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一是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经常性对网格区开展入户排查工作并对住户宣传防疫知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扎实落实。二是加强办公区域、纳昆康卫生区、场馆的环境打扫、消毒工作,加强人员进出管理,检查“健康码”、口罩佩戴、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工作。二是全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巩固的有关要求,重点对办公区域、纳昆康网格区、等经常性开展卫生大扫除,整治群众乱堆、乱放、乱停、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等行为。坚持工作区域、网格小区、等进行了全方位清理,不留死角,形成常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实现干净整洁、市容村貌全面提升,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共同建设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幸福家园,不断巩固提升创卫和“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助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三是志愿者服务不停歇。景洪市文化馆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紧密结合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实际和特点以服务大型社会为重点,坚持以讲求实效、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凝聚力量、积极有效地开展各种志愿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的深入发展,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对社会的影响。目前,景洪市文化馆文化志愿者团队1个,志愿者 13人。1至12月开展活动情况,累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90次,参与志愿者2643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馆长办公室、副馆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群文辅导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文物管理部、数字化服务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835,51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5,420.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5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0917.83元,增长38.74%,主要原因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35,420.10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668.10元,占总支出的58.94%;项目支出1,574,752.00元,占总支出的4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6658.09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是景洪文化馆总分馆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文化云预算)等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0,668.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653.93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五险,编外人员五险,差旅费,日常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1,394.4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273.68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4,7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04.16元,增长2.27%,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展开工作情况:景财行〔2021〕44号2021年泼水节经费支出18000.00元;  景财教〔2021〕38号2021年泼水节经费支出30000.00元、  景财教〔2021〕37、景财教〔2021〕55、景财教〔2021〕44、景财教〔2021〕8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579000.00元、  景财教〔2021〕16号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91350.00元、  景财教〔2021〕8号总分馆制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224000.00元、  景财教〔2021〕16号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30102.00元、  景财教〔2021〕32、景财教〔2021〕62号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支出190300.00元;  景财教〔2021〕33号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分馆制建设支出112000.00元、  景财社〔2021〕19号2020年云岭首席技师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42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6658.09元,增长14.1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泼水节相关活动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27,38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2%。主要用景洪市文化馆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免费开放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总分馆建设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93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4%。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及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31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0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委员会赴西双版纳调研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文化馆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598747.09,其中,流动资产3514.09固定资产595233.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02.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39.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8747.09

3514.09

595233.00

0

0

0

595233.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0201111

景洪市文化馆表本级绩效202210260403057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