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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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8 10:56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2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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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贯彻国家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国家、省、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和州委州政府景洪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盯“一城两区”发展定位,紧扣市委、市政府重要安排部署要求,围绕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以“健康景洪”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精准对接群众健康新需求,填空白、补短板、拉长板,积极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一是加快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景洪市不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截止目前,市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傣医医院、西双版纳传染病院4家医疗机构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市属各医疗机构均开展核酸采样工作。
2、持续加大登革热疫情防控力度。全市将登革热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一盘棋安排部署,坚持提前部署、常态防控、有效治理。将原先29个网格调整为42个网格1054个小网格进行管理,强化市级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实行网格片区挂钩负责制。主要做法是强化监测预警抓防控,超前行动抓防控,强化合力抓防控,强化宣传抓防控,强化监督抓防控,强化保障抓防控。
3、多点发力,全面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精细管理,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5、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参加政府救助平台培训会议3次,参会人员共有128人。救助平台录入144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08家,民营医疗机构36家。截止2021年10月,景洪市卫生健康部门共受理群众慢性病健康管理诉求6份,经审核均不符合救助标准。截止10月,核实动态监测分类管理对象71户252人,其中大病35人,慢病22人,其他疾病7人,健康188人。将个人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列为监测预警对象统一管理。截止10月,提供的预警家庭75户269人,提供的边缘人口286户852人。
6、有序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继续实施计划生育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努力提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加大了对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充新、去重工作。全市10家公立养老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全部签订医养结合协作协议,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便捷通道。
7、围绕大局,认真统筹做好各项中心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逐步优化,人民健康需求得到不断满足,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群众获得感和医务人员获得感明显提高,卫生经济学指标和居民健康指标不断优化。景洪市被列入全国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和城市医联体试点建设县市之一。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完成景洪市6家医疗机构资源整合。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创建、8个卫生乡镇和48个卫生村创建,打破景洪市创建“空白”。市一院完成提质达标、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完成2021年十件惠民实事。景洪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并获得专项奖励资金。市卫健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团结协作,连续3年获得市级工作目标考核优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内设14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
2.规划信息股
3.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4.行政审批股
5.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股
6.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
7.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股
8.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
9.中傣医管理与健康产业股
10.防治艾滋病股
11.人事科教股
12.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3.景洪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中心
14.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674,62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3,135.3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3.0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1,968,232.83元,主要原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55,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14,411.2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比上年增加495,499.95元,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642,348.08元。其中:基本支出7,251,001.44元,占总支出的23.66%;项目支出23,391,346.64元,占总支出的7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73,421.79元,增加15.33%,主要原因:本年拨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131,266.7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14,411.24元,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0元,乡镇卫生院支出比上年减少1,295,629.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51,001.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979.84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和提高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3,354.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7,647.10元,占基本支出的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91,346.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3,441.9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州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支出,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于提高了人均5元,故上级资金也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44,81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州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支出,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22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慰问185,500.00元,景洪老年人活动中心公用经费7,725.7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5,52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8,24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944.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12,584.80元,人员经费435,757.96元,办公楼购置费1,000,000.00元,老年协会、促进会项目经费13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703,17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9%。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支出,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473,323.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22,249.70元,公共卫生支出5,733,500.43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178,2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133.4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726.97元,完成预算的6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433.97元,完成预算的9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93.00元,完成预算的13.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5,273.49元,增长2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647.49元,增长2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26.00元,增长28.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油价上涨后费用增加,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33.97元,占93.64%;公务接待费支出7,293.00元,占6.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33.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433.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647.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608.27元,主要原因是未付办公纸张、办公设备维修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782,793.27元,其中,流动资产1,682,413.01元,固定资产449,764.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237,816.00元,无形资产412,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2,40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28427.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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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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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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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782793.27 |
1682413.01 |
4449764.26 |
238019.39 |
626918 |
|
3584826.87 |
|
9237816 |
412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31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8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501.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311.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61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