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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0:27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配套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措施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级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思想和精神内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州应急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项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1.强化措施,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分解与落实,层层压实责任,重安全、轻管理的责任制度逐步建成。通过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市、镇(行业监管)、企业、行政村四级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形成全社会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人人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氛围。

2.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结合安全监管双随机执法和年度执法计划工作,始终 大力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常打常治,确保高危行业安全有序运转。

3.强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有效防范和治理事故隐患,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强化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认真围绕中国竞彩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纳入年度检查计划的重点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电话抽查或实地复查,全年抽查企业30家;二是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共93件,其中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53件,按时办结53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延期换证22件,已办结22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直销)2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10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6件;三是深化放管服工作,规范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截止2021610日,我局共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8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17 件;受理群众咨询55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5.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全发展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 “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深入开展五进等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案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单位,深入民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和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共发放宣传资料5030份,环保袋400个,横幅宣传3条,对8000余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培训4场次300余人。

(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

1.完善应急体制机制。市应急局构建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和各部门磨合,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管理,既分清各部门和我局的职责,又统筹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救灾,使的职责更加清晰明确,既有分工,又有补位。

2.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收和上报信息。截止202110月底,值班室共接处紧急突发事件信息154件次,编辑《景洪市值班信息》212期,值班快报6期,办理来电来文32件,保障视频会议41次,卫星电话调度3次,未出现会议事故。

3.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应急预案有124个,其中市级有20个,其余部门企业预案104个,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管理体系。

4.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救援队伍除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外,还引进景洪市阳光救援服务中心和景洪市蓝天救援队为我单位监管社会救援组织,救援力量得到补充。

5.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工程领域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共计开展683616人参加,使预案的实用性得到进一步检验,应急队伍的反应水平和实战能力得到提升。

6.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普查工作从9月开始,现已召开2次推进会,2次国级培训、2次省级培训会和3次市级培训,122人参会培训。截至20211015日,完成历史灾害填报数据708条,其中年度历史灾害706条,重大历史灾害2条;承灾体完成外业实地绘图填报423条,其中补录23条;减灾能力完成填报244条。共计完成填报1375条数据,调查完成率100%,质检通过率100%

7.落实救灾资金惠民生。一是用冬春救助资金7,700,000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购买大米442吨、衣服15101套、被子8646条、毛毯11936条,将物资已分配至各乡镇,共计惠及受灾困难群众31512人;二是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分配至各乡镇,解决部分人畜用水困难,现项目已竣工且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开展临时救助。1—9月对受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发放衣服1133套、毛毯271床、被子1846床、防水布26件、帐篷50顶、行军床200张、大米120公斤、食用油4桶;四是完成防灾减灾避难场所设施建设。五是农村房屋政策性保险发挥稳定器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其中: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景洪市应急指挥中心。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景办字〔201950号文件,设置六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科教信息规划股、预案管理和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00,860.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9,798.0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2.23元,占总收入的0.01%。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511,952.9元,增加53.06%,原因是:增加7人事业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保、办公经费的收入;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救灾资金3713540元。其他收入减少77,437.77元,减少98.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益岗人员工资补助列支往来款,今年其他收入增加税务局拨入手续费1,062.2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38,588.21元。其中:基本支出6,515,890.97元,占总支出的39.88%;项目支出9,822,697.24元,占总支出的6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33,653.5元,增加42.01%,主要原因是增加7人事业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保、办公经费的收入;较上年增加上级补助救灾资金37135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15,890.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2,036.73元,增加31.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7人事业人员,从而增加其工资及社保、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6,873.04元,占基本支出的93.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017.93元,占基本支出的6.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22,697.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1,616.77元,增加49.94%,主要原因:1.较上年增加中央冬春救助资金4,500,000元,用于支持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

具体项目开支为: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转移资金支出165,427.2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印刷、业务培训等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支出;以奖代补资金支出331,609.99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差旅费、执法业务培训、法律咨询等相关的工作支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2,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差旅费的支出;自然灾害救助支出9,020,210.05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救助、农村农保保险等相关工作的支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支出303,450元,主要用于应急避难场所储存应急物资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1,086.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对比增加4,797,187.62元,增加41.77%,主要是因为增加5名事业人员,从而增加了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相关的基本支出;增加中央级的救灾资金4,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0,89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64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6,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238,22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89,507.2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313.14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的支出,景洪市农村农房保险的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3,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队员伙食费及救灾资金的支出;资本性支出256,402.03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应急避难场所的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115元,支出决算为50,929.73元,完成预算的6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94.73元,完成预算的7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5.00元,完成预算的6.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的使用次数,控制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8,299.38元,下降2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78.38元,下降2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21.00元,下降84.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的使用次数,控制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94.73元,占98.16%;公务接待费支出935.00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94.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994.7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现场勘察、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组安全生产工作交叉检查、乡镇村委会及村小组汇报灾情等工作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017.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450.73元,增加24.86%,主要原因增加增加5名事业人员,从而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104.66元,水费243元,电费3,355.2元,邮电费23,565.35元,物业管理费1,061.29元,差旅费23,509元,维修(护)2,300元,会议费3,210元,公务接待费935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3,164.68元,专用材料费2,004元,专用材料费2,756元,工会经费70,921.2元,其他交通费用193,0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5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775,300.07元,其中,流动资产230,923.73元,固定资产1,544,376.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33.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7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75,300.07

230,923.73

1,544,376.34

496,618.65

278,225.27

0

769,532.4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401111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