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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28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国有林场隶属于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原属于国有企业性质,现改革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1971年11月,在木材统一管理政策指引下,景洪县林业局成立了木材购销站,属事业单位;1979年10月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82年,木材购销站和东风伐木队合并成立了景洪县林业局木材公司;1994年,木材公司更名为景洪市林产工业总公司;1998年10月停止天然林采伐,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上来;2017年,为了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推进的国有林场改革,更名为景洪市国有林场,景洪市国有林场主要职责:一、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二、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国有林地林木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三、在确保不破坏天然林和公益林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等。四、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等工作。五、宣传国家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六、负责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组织培训森林防火灭火专业人员、配合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负责林场管护区内的森林巡护,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现景洪市国有林场相关手续工作在进一步完善。

景洪市国有林场下辖景讷、大渡岗、普文、勐旺4个管护站,森林经营区总面积达88.96万亩。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自景洪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景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进一步加强了景洪市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健全国有林场改革档案管理,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国有林场具体情况,紧紧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改善民生、保持稳定,因地制宜原则,联合各个部门协同开展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54,60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54,602.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02,251.29元,与上年对增加6,952,351.63元,上升53.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增加编外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增加森林抚育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33,798.92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854.13元,占总支出的18.43%;项目支出16,259,944.79元,占总支出的81.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14,755,498.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8,300.63元,上升35.09%,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人员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3,854.13元。2020年日常支出1,762,525.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1,328.32元,上升108.44%,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7,115.03元,占基本支出的7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6,739.10元,占基本支出的20.05%。人均支出为8876.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国有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59,944.79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12,992,97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6,972.31元,上升25.14%,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抚育项目、异地造林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天然林保护2,399,415.06元,森林资源培育3,376,819.80元,森林资源管理10,370,729.93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2,9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33,79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支出14,755,498.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78,300.63元,上升35.09%,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编外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39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44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99,41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182,98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0%。主要用于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5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597.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97.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发生,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发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06,364.28元,其中,流动资产59,892.96元,固定资产46,47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0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471.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364.28

59892.96

46471.32

 

 

 

46471.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0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景洪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7113857498..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