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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21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201000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征集意见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州、市级公益林划定、审核、报批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和监督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基层林业体系建设。

9.指导景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完成义务植树47万株、低效林改造10000亩、人工造林0.7万亩,建设木材战略储备林5000亩,其中:新造林443亩、现有林改培4557亩;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新建管护站2个,修缮林区道路9条,补助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4495600.00元;2020年景洪市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1万亩,作业设计已编制完成,已通过评审,中国竞彩网已批复按作业设计实施,第一年补助资金拨付800000.00元。在完成“美丽公路”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补植补造和管养工作,通过省级核验。启动“美丽铁路”建设。完成景洪市村庄集镇绿化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2、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一是细化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加大对征占林地的预审,进一步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与服务。市委、市政府在原林长制试行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党政责任,对林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完善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细化全市一山一档103策,进一步压实林长到山责任到人。二是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强力推进整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探索“林茶共管”,推动实现“林茶共生”,盘活集体森林资源助推乡村振兴。三是稳步推进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监测和“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积极配合省林草局相关部门对2021年涉及中国竞彩网的疑似变化图斑完成现地检查核实,核查数据已上交省林业和草原局。截止目前,永久使用林地25个,面积86.3874公顷(已分配指标项目共上报17个,面积68.1873公顷),省林草局已批复项目11个,面积23.421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项目16个,面积64.4059公顷;临时使用林地项目9个,面积68.7847公顷。完成林茶有偿共管外业核实面积15143.1亩,签订共管协议951份、共管面积12386.56亩,涉及农户742户。

3、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实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开展极小种群拯救、古茶树(园)保护,全方位监测预警亚洲象活动,促进人象和谐共生。截止目前,救助野生动物96头(条、只),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景洪市已结案件共计理赔3280000.00元,未结案件预估理赔金额263万元;雨林景洪手机平台及电视台预警306期,覆盖所有野生亚洲象出没乡镇村寨;建设亚洲象防范电子围栏共计28千米、食源地1000亩;加快推进6000万亚洲象保护项目,已完成可研,项目已立项申报;基本完成亚洲象监测预警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景洪市古树名木全部完成挂牌保护,编制完成《景洪市古茶树(园)保护利用规划》。

4、不断完善林草防灾减灾体系。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防控能力全州排头,生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后续部门责任,快速行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积极参与疫情卡点防控和边境卡点管控、建设。加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涉林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科技在林业日常工作中推广运用,智慧林业系统逐步搭建完成林业管理业务的一体化、网络化、协同化、平台化,森林资源管护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林业应急防控、预警预测逐步实现电子化。2021年,发现火灾隐患944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完成整改17处,继续保持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事故。

5、科学有序利用森林资源。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调查摸清自然保护地家底,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解决好自然保护地范围交叉重叠、碎片化、集体林地纠纷、保护与利用矛盾等问题。有力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景洪澜沧江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总体规划》《景洪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十四五”规划》文本编制工作。编制《景洪市森林经营方案》《景洪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景洪市“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有效化解国有森林资源承包存在的历史问题,规范国有森林资源的承包经营,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2021年,申报对补林业贴息资金1174500.00元;参与土地权属核实工作84起、林权纠纷调处工作24起,接待林农来访和林业政策咨询612余人次。

6、以党建推动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核心动力,通过基层治理提升生态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把“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学习平台有机结合,突出党规党章、党史的学习,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讲政治讲担当,着力建设一支充满干劲的干部队伍,推动林业高速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股、政策法规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草原防火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1人,主要是林草局编外人员2人,长期护林员119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87,537,691.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19,691.43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增加20,274,038.4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项目经费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89,971,708.63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4,211.77元,占总支出的15.01%;项目支出76,467,496.86元,占总支出的8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43,443.5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项目经费的投入,所以总支出比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04,211.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5,055.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28,708.27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5,503.50元,占基本支出的5.74%,人均支出为4237.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67,49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项目支出15,498,498.76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国家级省级对林业项目资金投入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天然林保护工程不断推进。一是分级分类、零距离管护好416.63万亩天然林。完成天保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新建完成林区道路17.8公里,启动新建1个瞭望塔6个管护站, 二是建设智慧林业项目。为实现景洪市林业管理业务的一体化、网络化、协同化、平台化,改变现有的林业管护模式,实现林区可视化监控及巡护,加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智能化预警降低巡护人员数量,节约下乡人力、时间及资源成本,有效提升森林资源灾害的防控能力。本年支出天保资金2,422,733.70元。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30,922,338.75元、违法建筑拆除专项支出100,000.00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8,943,115.76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3,619,704.6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889,566.72元、森林公园和嘎洒森林公园以及景洪县级自然保护区勘界补助334,320.00元、保护地优化283,580.00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和珍稀濒危保护1,546,666.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649,420.21元、高速公路景洪段绿色廓道建设2,600,000.00元、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景观120,000.00元、景洪市国家储备林热带雨林修复项目前期支出2,000,000.00元、森林防火支出36,051.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25,978.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172,766.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53,211.82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级亚洲象保护专项项目及省级天保工程管护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0,95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以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3,33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210,91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7%。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1,617,82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6%。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森林抚育、营林绿化、农村能源等林业各项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6,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05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466.49元,完成预算的7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200.49元,完成预算的8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66.00元,完成预算的25.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703.58元,下降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68.58元,下降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35.00元,下降30.7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发生,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发生,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公车出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200.49元,占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16,266.00元,占8.7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200.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200.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森林植被恢复、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2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2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林草局、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上级单位检查验收调研林业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国内接待批次39次36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503.50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835,473.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969.67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职公用经费减少,相应减少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6,009,490.44 元,其中,流动资产6,292,131.64 元,固定资产18,658,633.77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58,725.03 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55,680.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46,551.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009490.44

6,292,131.64

18,658,633.77

10,889,815.14

5,115,092.80

 

2653725.83

 

 

1,058,725.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0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景洪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2112510522588420230213052930199.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