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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2-10-17 15:07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501000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行使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依法承担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全省农经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州、市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要求,依法行使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依法承担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重点抓好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等重点工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省级财政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项目管理等工作。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改建设要求融入到全站工作中,与局机关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按照局领导廉政谈话要求,使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全年全站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通报情况。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认真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站职工开展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集体学习活动,安排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使全站职工的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增强了单位的凝集力和战斗力,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拓宽知识面,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推进完成相关工作,不断充实提高农经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紧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农村经营管理站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收尾和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确权颁证工作。景洪市土地确权项目涉及84个村民委员会,752个村民小组。全市共完成689个村民小组45158户农户确权发证,发放证书45158本,实际确权发证完成率95.77%,确权面积163.49万亩,对未完成的确权颁证工作景洪市确权办、监理单位将加强督促作业单位及时加派人力物力,调整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地推动景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有序推进。

4、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景洪市辖12个乡镇(街道)92个行政村(社区)774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其中:有经营性资产的组(居民小组)共有428个,无经营性资产的组(居民小组)346个。按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要全覆盖,对有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村组进行股权改革和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要求,完成了92个村(社区)774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的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设置、量化股权,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合作社)工作,完成率达100%。

5、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用地面积标准,依据1989 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西双版纳州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标准的复函》和自2010 年以来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对农村居民建住宅用地的审批和宅基地确权标准,一律按不超过300平方米进行审批,对无村庄规划的严格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进行审批。”全市全面启动了宅基地申请受理、审批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受理911宗,完成审批164宗46650.19平方米。

6、完成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2019年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专审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人员选举调整工作。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云组通﹝2020﹞27号)精神和《景洪市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对2016年至2020年任期的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2019年8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专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为客观评价村(社区)干部工作业绩提供依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全市累计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等工作92个,其中:选举成立4个,经济组织机构人员调整88个,完成率100%,全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由村党支部书担任。

7、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为农业部、景洪市委、市政府了解农村经济,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为做好全市农村固定观察点50户农户的日常生产、生活的收支登记,农村经营管理站专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每月定期下到各家各户进行查看登记帐薄,按照省站的要求,及时做好月报、季报、年报表,掌握该村的经济发展动态。完成了上半年农经统计半年报培训工作和50户农户劳动力就业及进城情况调查、家庭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劳动力返乡留乡就业创业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生活性、生产性现金及实物支出调查,完成了全国县级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农民负担监测户的记账培训工作、农民负担监测调查工作。

8、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的监测,检查工作、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

积极做好全市50户全国固定观点记账户和10户农民负担监测点的工作记录和年中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对景洪市2个乡镇的3个村民委员会、4个村民小组、12户农户、8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深入涉农收费单位、村级组织、普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实地查看记账手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从监测点记录和检查结果总体上看,景洪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民负担保持并稳定在较低水平,未发现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农民群众对减轻农民负担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比较满意。同时,要求各乡镇财政所配合各村委会积极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制度。全市目前没有发生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三乱”现象,也没有发生因负担问题造成农民上访事件。

9、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完成全市在工商登记注册的6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类统计,完成18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备案工作;完成2020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2家,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实施工作2家。

10、积极做好家庭农场指导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市各级领导的目标要求,景洪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坚持“积极稳妥、示范引导、强化服务、务求实效”和“主体是农民、发展靠农民、效益为农民”的目标思路。景洪市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的有1876家,工商注册登记的有53家,农业部门备案23家。2021年共有14家家庭农场被评为景洪市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11、积极完成局机关交办工作。

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扶贫相关的工作、开展“创文、创卫”及登革热责任路段和网格区整治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开展景洪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及全面自查自改及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纳入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我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等三个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749,73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893.24元,占总收入的98.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846.71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收入2494559.72元相比,增加255180.23元,增长10.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893.24元,增长10.70%;其他收入48846.71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分析: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为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拨入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65,291.95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088.95元,占总支出的76.63%;项目支出646,203.00元,占总支出的2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825.73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458.89,农业部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569.2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9,088.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50.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6,216.49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872.46元,占基本支出的4.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203.00元。与上年543827.71对比增加7.23%,主要原因是2130124--农村经济合作经济项目资金支出224620元,主要用于景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制作牌扁支出1282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燃油费12000元、补助景洪勐养镇城子村委会惠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设备购置40000元、补助景洪市利民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农业机械设备购置40000元,差旅费1200元、培训费3200元;2130111--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674元,主要用于农经统计业务培训费5074元、差旅费600元;2130199--景洪市2020年乡村振兴涉农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付差旅费4678元,景洪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补助资金支付乡镇打印费80134元、村(组)公章刻制费213180元、村(组)牌扁制作费3250元、培训费2240元、购置打印机12台计49400元(其中下拨乡镇各1台共11台,计45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1,37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对比下降0.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31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1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84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458.8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08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3759.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321.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48,79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4%。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费1465621.73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674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24620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5288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1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264元,支出决算为25948.03元,完成预算的8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48.03元,完成预算的81.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预算的2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948.03元,增长4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48.03元,增长3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元,增长4.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车辆使用频率高且年久老化,当年修理费、燃油费增加;本年增加接待费12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48.03元,占95.38%;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占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48.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48.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及纠纷处理、农民负担监督、农经统计调查、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农业部固定观察点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产权制度改革项目验收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无该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品成本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715954.81元,其中,流动资产84056.81元,固定资产6318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52.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1062700501111

景洪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