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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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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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能:(1)党委职能: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人大主席团职能: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人民政府职能: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2.直属6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结构,提供农业技术推广、畜牧业服务工作,负责本镇本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大力加强水利水土保持工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管好、用好水利设施;(2)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工作,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和普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3)负责组织编制村镇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违章建筑的处理工作;(4)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5)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财务工作,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6)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开展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2021年,普文镇行政事业单位共有8个,分别是普文镇人民政府、普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普文镇财政所、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其中:普文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有在职人数84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普文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原则狠抓“六保六稳”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综治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
一是抓产业转型,乡村振兴卓有成效。立足传统农业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筑牢传统产业基础,辖区支柱产业咖啡、茶叶种植面积稳中有增,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4个,标准化生态咖啡和茶园建设稳步推进。推进产业融合,农业、畜牧养殖平稳发展,产出不断增加,渔业养殖规模效应显著。坚守耕地红线,全力以赴确保耕地数量不减。
二是抓基础建设,生活品质逐渐提高。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大会战”,强化措施,攻坚克难,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完成曼散村道路硬化、人畜饮水、曼散舞台大棚、寨门及河边寨饮水、普文收费站至普文集镇区联络线镇门、沿途道路及花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程;完成农贸市场画线工作、新建集镇2座公厕;有序推进玉磨铁路普文段、普文至勐旺段、新建红光水库、扩建曼灯河水库、集镇饮水项目基础设施;完成乡村振兴“一十百”项目,曼飞龙、曼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坡脚村委会居家养老中心,民族体育广场维修改造,干坝河村小组沪滇协作等项目建设;成功引进茂名元天水产冷冻有限公司,计划投资上亿元建设年产两万吨水产品加工厂,未有效促进我镇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抓民生保障,各项事业全面推进。落实帮扶措施,将党的各项关心关爱送到群众“心坎儿”上。按时发放低保86户220人,金额599,550.00元;发放农村特困补助34户34人,金额318,315.00元;发放临时救助119人500,390.00元;发放医疗救助66人240,341.00元;发放高龄补贴23人113,000.00元;发放残疾人慰问金2,700.00元。用好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大米40吨(1600袋),迷彩服1000套,被子871床,毛毯800床,共救助1477户5133人。积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系列普法宣传,举办种养殖科技培训、普法宣传活动,做好教育服务及控辍保学等工作。做好医疗卫生工作,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实现全覆盖。
四是抓风险防控,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坚持打赢攻坚战和创新治理并重并举。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防严守西双版纳“北大门”,做到普文镇疫情零发生、零感染,夺取了疫情防控重大阶段性胜利。狠抓社会安全稳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件,开展节前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等系列活动,从根本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普文”创建活动,开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邪教活动;开展“三非”专项整治,以较好的打击战果,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的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参与率有所提升。
五是抓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大力开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做好环境提升大文章。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行“林长制”,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限额。实施“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行河长制,常态化开展各级河长巡河及问题整改。积极探索实行农村水费收缴,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全覆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镇域垃圾实现了统一收集转运;各村污水处理设施加紧完善,整村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狠抓集镇治理,以整治集镇环境脏、乱、差、散等秩序混乱现象为目标,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对集镇区内乱摆、乱放、乱挂、乱停行为进行了多次整顿。规范普腾路、文兴路摆摊行为,集镇区脏、乱、差、散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集镇容貌有进一步改观。打造美丽乡村,按照树立先进典型、村民参与、投工投劳的原则,确定打造称杆河村委会大开河村小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
2.景洪市普文镇财政所
3.景洪市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4.景洪市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景洪市普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景洪市普文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景洪市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景洪市普文镇林业服务中心
其中:景洪市普文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其余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23,332.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14,914.55元,占总收入的94.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8,417.60元,占总收入的5.11%。2021年总收入29,523,332.15元,与上年34,368,696.79元对比减少4,845,364.64元,下降14.10%,减少原因:本年度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故总收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546,679.63元。其中:基本支出19,653,061.76元,占总支出的66.52%;项目支出9,893,617.87元,占总支出的3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总支出29,546,679.63元,与上年35,066,662.01元对比减少5,519,982.38元,下降15.74%,减少原因:减少了公益岗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已执行完毕,故总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53,061.76元。与上年20,195,654.42元对比减少542,592.66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抚恤金、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21,582.80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1,478.96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93,617.87元。与上年14,871,007.59元对比减少4,977,389.72元,下降33.47%,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已执行完毕,决算总支出也随之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维稳经费100,000.00元,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70,000.00元,业务专项经费147,579.16元,景洪市委办公室工作经费139,851.52元,普文糖厂退休、内退人员社会管理补助经费349,440.00元,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113,820.00元,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799,999.54元,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专项资金92,280.00元,普文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128,400.00元,城乡一体化集镇管理费200,000.00元,耕地力保护补贴1,499,042.52元,景洪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369,1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109,698.00元,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0,000.00元,景洪市基层帮扶补助经费50,000.00元,普文镇河长制工作经费及河道治理经费100,000.00元,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50,000.00元,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称杆河大开河村一十百示范工程项目1,746,000.00元,衔接资金城子村公厕项目1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持项目500,000.00元,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经费253,617.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08,120.00元,2021年州级彩票公益金文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70,000.00元,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396,800.00元,农村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经费99,804.00元,2021年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普文镇民族体育广场维修改造专项经费498,824.99元,普文镇称杆河村曼井缅村民小组新建老年活动场所专项资金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31,31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2%。与上年31,529,804.12元对比减少5,198,493.56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公用经费支出、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已执行完毕,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5,51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人大事务、统计信息、财政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5,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政府办公支出、普文镇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宣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普文镇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4,3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普文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和文体活动工作开展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4,68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5%。主要用于普文镇在职职工保障费用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企业退休和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支出、社区办公培训支出、普文糖厂退休内退人员社会管理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5,32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计划生育健康事业发展支出、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支出、医疗卫生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9,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普文镇退耕还林补助支出、森林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96,52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普文镇村镇规划建设的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658,19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8%。主要用于普文镇农业系统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村(居)委会补助和经费支出、镇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出、村委会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出、森林生态资源保护补偿资金支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0,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普文镇全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11,69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普文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260.00元,支出决算为94,239.00元,完成预算的3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759.00元,完成预算的3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0.00元,完成预算的15.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接待费管理,实行接待费总额控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多措并举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全镇“三公”经费支出逐步实际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5,938.67元,下降4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1,068.67元,下降4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70.00元,下降39.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接待费管理,实行接待费总额控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多措并举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推进全镇“三公”经费支出逐步实际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强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759.00元,占92.06%;公务接待费支出7,480.00元,占7.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75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75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镇上级和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262.30元,与上年653,760.16元对比减少25,497.86元,本年度减少了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普文镇人民政府、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部门资产总额33,277,253.33元,其中,流动资产2,933,509.50元,固定资产30,343,741.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89,466.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908.07元,固定资产减少6,077,558.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80.17平方米,账面原值5,578,564.3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8,747.5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277,253.33 |
2,933,509.50 |
30,343,741.83 |
9,288,017.19 |
2,111,877.84 |
0.00 |
18,943,846.80 |
0.00 |
0.00 |
2.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9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9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90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项目支出自评18个,评价金额1,327,600.48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4个、良3个、中0个、差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801111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表202211250821129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