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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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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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网络信访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信访法治建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文稿起草、对外宣传、中国竞彩网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对乡镇(街道)、农场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接访办信股。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维护来访接待场所秩序。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市来信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到州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访保障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网络信访股。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途径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省委书记、省长、州委书记、州长和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络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市网络信访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统计和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设备采购与管理等工作。
下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景洪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和市关于信访维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基础工作专业化、业务开展信息化、整体推进科学化”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着力抓好源头预防、治理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体制机制创新和党建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理念和“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坚持和努力改进市级领导坐班接访工作,约访为主,接访为辅,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接访工作的责任感,提高有效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针对性,加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办理工作力度。
(二)要结合“三无”创建工作,加大赴省进京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治理整治工作力度。要全面实施“三无县”、“三无乡镇街道”和“三无村、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在2022年,22%以上村和社区达到“三无”创建标准。同时,要结合“三无”创建工作,切实加大赴省进京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治理整治工作力度。要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和追责问效,继续保持赴省进京重复访、集体访“零”态势,全力抓好赴省进京越级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治理整治工作,力争实现全年无扣分点目标。
(三)认真抓好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和信访“三率”工作。主要是抓好国家局、省局、州局和本级交办件的如期办理、抓好各级督查督办件的扎实办理、抓好各级领导交办件特别是中央、省、州和市主要领导包案件的办理、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办理。要通过信访件超期预警机制,干预和督促信访件如期办结。要建立和利用信访“三率”工作月督导制度,确保信访“三率”工作逐月实现年度分解目标,做到每月不欠账。要做到在信访件办理和信访“三率”工作上,不出现任何扣分点,为打造责任、阳光信访和法治信访奠定业务基础。
(四)要切实抓好干部职工作风转变,为推进全市信访工作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干部基础。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和作风转变群众监督制度,通过内、外合力,共同推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和责任心,达到强化管理改进工作效果的目的。要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以工作目标为导向,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用制度来强化管理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用最激进的手段来检查治疗干部作风中的顽疴,用群众和社会的力量介入和推进干部作风转变,达到“治慵、治散、治懒、治慢”的目的。
(五)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整合基层信访、派出所、综治、维稳等方面力量,构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不安定因素排查网络。进一步健全市、镇、村、组四级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乡镇逐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排查资料、力量使用、化解方法上,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综合施策,力争使超多的信访苗头消化在萌芽状态。
(六)用心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完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督促各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项目,坚持按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同时,加强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调研,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
(七)继续狠抓信访积案化解,深入开展“解决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要指导和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部门针对重信重访案件和信访积案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逐案明确职责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打一场清理积案的攻坚仗。建立实施评议化解制度,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解决。探索建立解决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会商会审等制度,增强解决问题的合力。用心引导群众透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法定渠道解决相关问题。要最大限度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充分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实现信访突出问题“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群众满意”,使信访总量大幅度减少,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全力各个敏感时期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充分运用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构成科学处理信访突出问题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八)强化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工作。对于信访群众不满意原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用心引导信访人进入复查复核程序。具体工作中,严把受理关、严把处理关、严把结案关,突出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过程,作为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化解矛盾的过程。对于本应透过诉讼、仲裁、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正确引导合理诉求渠道,用心做好信访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九)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着力加大依法信访宣传力度,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开展《信访条例》和“七六”普法宣传教育,正确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社会舆论导向。着力加大违法上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针对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以及以上访为名非法聚集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生一起,依法打击一起。着力提升震慑力,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十)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建+信访”工作,打造党建工作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确保党建工作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以卓有成效的党建工作促进信访工作再创佳绩。以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和群众满意窗口为统揽,系统谋划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大力开展“模范机关”活动,树立创新意识,硬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党建工作提档进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明政治纪律、验收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深入整改,加大明察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深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同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激发党员干部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干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2万元,下降2.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减少4万元,编外人员减少1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1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18万元(本级财力213.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2万元,下降2.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减少4万元,编外人员减少1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3.1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2万元,下降2.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局项目资金减少4万元,编外人员减少1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8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2.66%。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0.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编外人员减少1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支出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6%,比2021年预算增加1.89万元,增长1.5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干部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随晋级晋档、职务晋升等有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比2021年预算减少3.63万元,下降0.4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编外人员减少1名,相应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7%,比2021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42.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购买固定资产数量比2021年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2个,安排16万元,如信访接访、视频接访系统租维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4.08万元,下降20.3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削减。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85.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公用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水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维修(护)费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万元)。
租赁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8万元)
会议费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
劳务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万元)。
工会经费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2万元,较2021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98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的次数和标准,而且根据上年实际接待数据减少本年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8万元,较2021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领导下访接访减少,转变为视频接访。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2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个,涉及金额1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6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视频接访系统维护及线路租赁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上级对信访维稳工作的要求,以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求盼的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为景洪市的稳定发展贡献了一己之力,为十四五规划贡献了力量。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州、市、乡镇(街道、农场)三级干部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远程同步接待来访群众,积极探索功能拓展,针对一些到市上访的信访件,信访局主动与职能部门协作,积极引导上访人员通过视频接访系统,由市、乡负责人倒挂接访,在事要解决方面取得新突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在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5.94 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55%,增加的原因是:行政人员正常工资晋级,从而增加基本工资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信访局资产总额9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万元,固定资产90.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8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