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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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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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 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中国竞彩网组成部门,围绕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工作。(1)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褒扬业务,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辅助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系;承担景洪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2)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业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排,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手安置、服务管理及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的发放。
2022年主要工作:
1.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全面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2.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
3.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4.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5.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6.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权益维护和拥军优抚褒扬股。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优抚工作(1)各类优待抚恤金的发放;(2)各类优抚对象的初审申报
2.双拥工作(创建云南省十一届双拥模范城)
3.权益维护和褒扬工作(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涉军信访工作、烈士评定的初审申报、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
4.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配合参与征兵工作
6.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
7.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工作
8.走访慰问、立功受奖、各种纪念章发放工作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的无军籍退休职工和优抚对象等各种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 7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56.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1.6万元,增长45.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2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6.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1.24万元(本级财力1481.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1.6万元,增长45.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7.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34.9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6万元,增长45.4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8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48万元,项目支出443.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55.4万元,增长31.5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7.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89.43万元,增长131.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退役军人五险及部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8%,比2021年预算增加597.07万元,增长285.8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退役军人五险。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2%,比2021年预算增加1.82万元,增长11.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6%,比2021年预算减少9.42万元,下降4.2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军工基本工资(军工基本工资由中央负担)。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0个,安排443.76万元,如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专项经费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234.03万元,下降34.5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两个项目,上级承担了部份项目资金。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2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定期抚恤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13.97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06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92万元,主要用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48.0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13.6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65.2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09.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5.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金9.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5.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0.2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54.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拥军优属业务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和维修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1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11.65万元)
印刷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万元)
水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3万元)
差旅费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租赁费2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17万元)
会议费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培训费3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25万元)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6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7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1万元,项目支出66.06万元)
医疗费补助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6.15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5万元)
大型修缮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1.4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工作所需物品。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0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7万元,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8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以及省财政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0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个,涉及金额443.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219.2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对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补助做好测算和身份核对,实行社会化发放。受益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包括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现役军人家属优待专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9.2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被表彰为优秀士兵的(仅限义务兵)奖励5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2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3000元;被中央军委或战区、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八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军属烈属,节日走访慰问要不定时、经常性展开。通过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优待军属,让现役军人放心,家属安心。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事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7.82万元,比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11.31%,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残疾人保障金由公用经费改为财政直接计提列支,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8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79万元,固定资产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0.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76400111
景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_部门公开报表2022111112021833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