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 作者 :姚元芬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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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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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景财预〔2022〕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2.承担行使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15人、工勤人员5人),属一级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市政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人防指挥信息股、总工室。
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1.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3.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市政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市政道路建设。竣工项目5项,包括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景洪市民航路工程(流沙河~214线)、景洪市景兰大桥工程、景洪市城区5节点雨水内涝处治改造工程、景洪市城区配套市政电缆通道工程,5个项目做收尾工作,计划今年竣工;在建类项目4项,包括景洪市勐腊路延长线(勐海路至西双版纳火车客运站段)、景洪市北环路延长线(么龙路—度假区8号路西延线)道路新建工程、机场路辅道(景洪客运南站至机场环岛段)、景洪市么龙路延长线道路工程,目前景洪市北环路延长线(么龙路—度假区8号路西延线)道路新建工程和机场路辅道(景洪客运南站至机场环岛段)因土地占用水田、耕地和无作业面等问题处于停工状态,其它2个项目正常推进中;前期类项目3项,景洪市江北片区建新路道路工程项目、景洪市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景洪至勐养二级公路提升改造工程,3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二是开展危险品监督工作,共开展27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各燃气门市下发隐患整改通知4份,发现安全隐患101处,现整改98处。城区燃气中压管网累计铺设59.18公里,管网已覆盖主城区、江北片区、曼弄枫片区、嘎栋片区。三是开展城区内各污水排口整治,共铺设污水管道186米,目前累计排查市政道路范围内425.42公里的排水管网、263公里的管道内窥检测、城市管网空白区等内容。景洪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水管网工程、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和景洪市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都已投入生产试运行,正在积极准备收集资料,申请最终验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18家,发放《整改通知书》19份,已完成整改9家,正在整改5家,未整改5家。四是投资4060.24万元对城区道路、人行道等进行硬化,护栏、标志标识牌、信号灯等进行修复,雨水、污水管道进行疏通。
2.建筑行业卓有成效
一是建筑施工许可共接件并办结42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登记招标备案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总计29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接件并办结28件,对4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例的项目移交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二是全市辖区内共有在建项目97个。检查(含复查)建设项目270余次,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建设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移交城市管理局对涉嫌违法行为的18个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对未严格履行职责的31监理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对45个存在深基坑、高边坡等较多危大工程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33份,对5个未落实危大工程管理的项目移交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
3.房地产市场稳中提质
一是1—10月市属房地产固定投资累计完成440000.00万元,同比下降36.94%。景洪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163.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4%。累计销售金额1302700.00万元,同比增长33.69%。销售均价为0.80万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0%。二是共办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初审及复核112件,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资格登记66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5件,总预售面积568308.71平方米。前三季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1443户,124.82万元。三是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红、黑榜”社会信用评价制度,1—10月共排查房地产企业81次、房地产中介机构110家,下发约谈通知书5份,移交城市管理局3件,已将9家企业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红、黑榜”社会信用评价制度进行管理。四是2016年开始收缴维修资金,截止目前开设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管账户已有108个项目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户数46112万户,缴存资金18400.00万元,利息110.44万元。五是经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已有两家烂尾楼项目,即橄榄坝菩提岛项目、顺鑫北城项目视为化解。六是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开展景洪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七是城市旧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4个项目,分别是:景洪市旧城改造—江北农垦医院片区项目、江北造船厂项目、景洪市旧城改造—市一小片区项目、景洪市龙舟广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全力推进3个项目,分别是旧城改造—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项目、景洪市旧城改造—江南昆曼片区项目、景洪市旧城改造-金地片区项目(金地悦玺);景洪市旧城改造—江北昆曼片区项目处于停滞阶段。今年有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食品厂、市法院等),9月已动工,今年12月完成改造。
4.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3036户,存在风险1378户,已完成整治161户(经营性)。二是乡镇摸排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7194个、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共计22789.80吨(已清理),累计投工投劳20416人次,投入物力4811车次。各乡镇的垃圾底数点位有7194个、共22789.80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市域镇“两污”项目各乡镇已正式进入土地征收工作,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水保、环评逐步开展中,项目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占用林地使用手续批复。其中:勐龙镇污水处理厂总体土建工程完成约98%,设备采购完成约89%。四是2021年3月份正式动工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场平及护坡工程施工正在稳步推进,土方回填累计完成26%。进厂道路清表工作已完成90%,开通临时道路3.20公里。
5.营商环境持续深化
一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见面”工作全面实施,实现审批“网上办”、“马上办”,窗口共办结259件。二是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累计受理了685个审批事项。三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实行施工许可审批网上一次办,前置条件简化到9项。认真推广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实行联合验收,档案验收工作推行告知承诺制、转为即办事项。四是进一步改进用水、用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6.人防事业扎实推进
一是出具人防地下室设计条件26个项目,受理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申22个,批复项目22个,办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24项,人防地下室竣工备案13项;审批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18个,易地建设费总额是247.10万元,减免金额为139.35万元,核发《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18项。二是抓好人防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和维护工作,保证人防短波网、卫星通信的互联互通。投入资金17万元,完成4台新增防空警报设施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三是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和“9.18”等,广泛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整组完成人防抢险抢修专业队、医疗救护专业队等7支队伍,共计295人,9月召开景洪市人防专业队整组会议,为2022年度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奠定基础。
7.其它工作责任到位
一是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共受理各类457件信访件,已办结440件,正在办理17件。二是首先分五期开展隔离观察点项目建设工作,国外南板一期,国内“240”、勐龙镇四期,共建成隔离间1812间,管理人员住房206间,每间10.5平方米,总投资约5800.00万元,于2021年1月19日开工建设,至2021年9月20日已全部交付使用。其次建设边境一线(四个乡镇)卡点活动板房,共建设47个卡点,58间板房,1050平方米。再次安排两名专职人员到勐龙镇边境一线参加疫情防控专职“段长”和强边固防工作队工作。最后做好网格小区和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安保人员和志愿者做好入口防控、登记、卫生清扫和消毒和灭蚊工作。
8.下步工作计划
(1)加快市政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抓紧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二是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争取项目按计划推进。
(2)抓好建筑行业工作。加大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的检查力度。同时组建景洪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专家库,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竞彩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效率,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
(3)推进村庄垃圾工作。进一步推动村庄垃圾工作,积极争取各方资金不断完善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 20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43名。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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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 |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编制人数2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行政16人、工勤5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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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数17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事业15人;退休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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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数14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事业14人;退休人员7人;车辆1辆。 |
编制人数12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事业10人;退休人员1人;车辆1辆。 |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7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3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139.6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47.64万元,增长21.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本年新增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故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78.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8.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139.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8.95万元(本级财力4529.3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7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47.64万元,增长21.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本年新增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故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78.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7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704.2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5774.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7.64万元,增长21.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无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本年新增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故支出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87万元,项目支出9105.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91.99万元,减少14.00%。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3.8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6.22万元,增长14.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人员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4%,比2021年预算增加144.20万元,增长14.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人员支出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比2021年预算增加9.81万元,增长0.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人员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5%,比2021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12.6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遗属补助标准,增加遗属补助月发放额,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6%,比2021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计划采购4组文件柜、1台电脑、1套门禁系统,故资本性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6个,安排9105.08万元,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市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景洪市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偿债)专项资金、人民防空工作运行和管理专项资金、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运行专项资金等开支。比2021年预算减少1748.21万元,减少16.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国防支出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109.6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09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18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退休人员工资补助支出0.0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53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5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0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8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77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43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0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79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9.7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医疗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9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13.10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12.11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医疗缴费支出10.73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1.55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11.74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6.96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7.56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5.29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65.81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80.32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186.90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293.42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66.98万元,主要用于G214线景洪南过境公路联络线嘎洒至嘎栋道路改建工程(偿债)专项资金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44.36,主要用于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作运行经费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70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34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23.83万元;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4.40万元;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3.18万元;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11.9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危房改造支出198.50万元,主要用于景洪市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支出。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3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2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6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万元,项目支出74.40万元)
印刷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咨询费1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40万元)
手续费0.04(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04(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27.20(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26.20万元)
邮电费10.51(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物业管理费3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
差旅费1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维修(护)费2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
租赁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
委托业务费17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170.00万元)
工会经费1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27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4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846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466.98万元)
5.对企业补助支出
利息补贴172.23(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2.23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36.55万元,增长378.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计划采购一批电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故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增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34万元,较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3.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4万元,较2021年减少0.16万元,下降4.3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9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80万元,较2021年减少0.70万元,下降3.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数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3.2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6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个,涉及金额9105.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700.0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70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有序推进2022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节约的安排计划支出,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环境,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最美景洪篇章;发展民生事业,提升城乡生活品质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7.97万元,比上年增加4.47万元,增长10.25%,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支出增加,故机关运行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13.62万元,比上年增加2.65万元,增长24.13%,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房地产交易所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12.77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24%,增加的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工会经费,故公用经费比上年增长。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景洪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6.75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48.35%,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残疾人保障金不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9783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459.26万元,固定资产5381.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9357.17万元,无形资产67.87万元,其他资产64570.8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56.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1.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3项,账面原值122.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