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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1-12 14:39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和和兽药及饲料行业的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采取乡镇畜牧兽医站分片区挂牌负责监管,将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管落实到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监管中主要检查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填写、电、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执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消毒、检疫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种制度的建立、养殖档案管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全年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共开展检查36次,检查规模养殖场145户。

2.全市共设置畜禽产地检疫申报点11个,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村97个。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出具率100%,受理率100%,畜禽产地检疫率100%,1-10月开展动物生猪产地检疫96898头,牛产地检疫20576头,活禽产地检疫1470017羽。发放《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5本、《屠宰检疫工作情况日记录表》5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3521本,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2300本,发放《养殖档案》183本,检疫申报受理单15本,鸡脚环检疫标志480000枚。

3.2020年全市定点畜禽屠宰场4个(市级2个、乡镇2个)均派驻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实施同步检疫。检疫过程中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死畜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加盖验讫印章,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做到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场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屠宰检疫证明和记录填写规范率达100%。全年对定点屠宰场的开展监督检查81次,出动执法车71车次,执法人员290人次,全市共检疫动物产品白条猪131570头、牛12110头,白条禽461037羽,均持证上市。

4.中国竞彩网跨省调运的活畜禽要求畜主申报检疫,经官方兽医受理并检疫合格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或产品B)》统一到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换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或产品A)》后,方可向省外调运,1-10月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102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70份。

5.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屠宰环节发现或检疫出的病害生猪,严格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00问》规定,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产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和《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要求,在官方兽医的监督指导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完善相关手续和记录。截止2020年10月屠宰环节共检出病死猪111头,均按GB16548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6.景洪市全面推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运输车辆车主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共开展宣传14次,发放宣传单1320余份,全年共备案车辆94辆,未发现无备案卡调运生猪情况。

7.2020年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及云南省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多次对景洪市开展畜产品例行监测活动,对景洪市辖区畜禽产品开展了随机抽样检测工作。共采样鸡肉样品17批、鸡蛋样品9批、猪肉样品9批、猪肝样品3批及牛肉样品6批。抽样产品由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带回或快递到昆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1批鸡肉样品中检测出禁止使用的药品,执法人员已进行立案查处,现已结案,其余产品经检测为合格。

8.全市共33户兽药经营企业按要求进行兽药安全信息化系统注册,目前兽药信息上传率为84.37%。经核查有5家兽药经营户仍未使用兽药信息化追溯系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33户兽药经营户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29次,出动执法车21车次,执法人员105人次,共检查兽药3420批次,未发现无二维码和过期兽药。

9.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办案机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共办理违法案件4起,其中:销售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案件1起;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用于肉鸡养殖案件1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2起。4起案件都已结案,总涉案处罚金额达59231.20元,没收违法所得190元。

10.对辖区内9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和年审现场检查工作,实地审查动物诊疗机构医疗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医疗废弃物是否按照规定规范处理,防疫制度是否上墙,诊疗记录、动物免疫接种档案是否建立及诊疗人员是否具备执业兽医师资格等情况。共出动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3,621,65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1,656.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735.4元,主要原因编外人员五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832,389.52元。其中:基本支出3,445,074.16元,占总支出的89.89%;项目支出387,315.36元,占总支出的10.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831.05元,主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5,074.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72.48元,主要原主要原因编外人员五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17,207.96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866.20元,占基本支出的3.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315.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603.53元,主要原因是以下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1383.5元,2、2130108病虫害控制120540元,3、2130110执法监管55680.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0,44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对比减少88243.05,主要原编外人员工资及五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8,8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3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10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182,39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52,788.36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720.36元,完成预算的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8.00元,完成预算的0.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739.36元,增长3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1.36元,增长3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62.00元,下降-19.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上年度用其他经费支付一部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20.36元,占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1,068.00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720.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720.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上畜产品抽检、乡镇兽医站人员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86216.66元,其中,流动资产5695.83元,固定资产80520.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735.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77.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2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景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