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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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1-1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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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景洪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景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机改发〔2019〕1号)精神,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3月完成组建,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市畜牧兽医局牌子,承担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建议。編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城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参与农业对外合作。配合开展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15.职能转变。
①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极端干旱天气不利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旱救灾、春耕生产等难事要事,全力推动“三农”各项工作,确保了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受疫情影响,在全市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下降的背景下,景洪市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52.36亿元,可比增长4.4%,预计全年可比增速6。对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赢得了主动,农业“定盘星”“压舱石”的作用更加凸显。今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农业产业稳步发展。
2.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3.重点项目和主体培育稳步推进。
4.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5.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6.农村发展活力不断释放。
7.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8.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9.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0.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XX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40.0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8,240.00元,安排资金已全部使用。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40,504,16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96,717.88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7,448.06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对比增加19,583,965.14元,增长93.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34,292.52元,增长95.48%;其他收入减少50,327.38元,下降14.07%。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今年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39,485,242.60元。其中:基本支出7,909,665.43元,占总支出的20.03%;项目支出31,575,577.17元,占总支出的7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204,484.06元,增长85.54%,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今年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故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9,665.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1,739.56元,下降9.1%,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变动减少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91,696.38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7,969.05元,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75,577.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96,223.62元,增长151.01%,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农田建设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8,554.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7,206.44元,增长87.1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今年项目资金投入比上年增加,故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65,06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科技三项经费支65,069.78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84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费156,100.80元,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4,506.88元,职业年金缴费116,235.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2,012.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112.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0,900.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9,140.0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7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79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7,181,53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5,935,985.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000,000.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97,474.29元,病虫害控制2,66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5,910.0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950.00元,行业业务管理30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70,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400,000.00元,农田建设17,392,255.8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863,630.36元,其他扶贫支出80,00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727,67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新冠疫情期间冬早蔬菜应急补贴支出163,8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5,2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85,28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297.59元,完成预算的4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31.59元,完成预算的4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66.00元,完成预算的37.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0,466.55元,下降5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8,138.55元,下降6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8.00元,下降23.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31.59元,占87.41%;公务接待费支出7,466.00元,占12.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831.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831.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4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中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农业项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969.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15.53元,下降4.7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出退休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3553418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0179219元,固定资产25354964.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91382.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2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转出到市动检站),账面原值21247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2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