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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1-08 10:12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贯彻国家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健康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政协人大两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在州卫健委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局各项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主题,大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推进项目建设、省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以及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创建,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扎实推进“健康景洪”建设。

(一)创新突破,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改革目标,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2020年1-10月,总诊疗人次1041354人,其中基层就诊人次574715人,基层就诊率55.1%。总住院人次47738人,其中外转到州级及州以上医疗机构835人,外转率1.75%,县域内住院率98.25%。

二、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

持续推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设;继续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推县乡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继续推动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巩固提升和设备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医疗需求;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已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标准并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傣医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州卫健委核定市妇幼保健院为二级妇幼保健院。全市9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甲级标准,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个乡镇卫生院达一级乙等标准。推进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2020年景洪市完成普文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大渡岗卫生院慢病中心、勐养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病中心、勐罕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病中心建设任务并通过州级评审验收。

 三、强化防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持续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全面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导考核。截止10月,全市共建立纸质健康档案436515人,建档率80.23%,电子健康档案435735人,建档率80.08%。老年人健康管理率40.15%;高血压健康规范管理率83.48%,糖尿病健康规范管理率77.4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报告患病率3.37‰(任务4‰)、规范管理率85.54%、规律服药率44.74%;肺结核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95.87%(464/484),规则服药率95.04%(460/484),均已达年度任务指标(年度指标≧90%);孕产妇孕早期产前检查率64.53 %,健康管理率50.51  %,产后访视率87.79 %;0—6岁儿童健康访视率91.31 %;新生儿建卡、建证5618人,建卡率100%,基础免疫接种率均达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2.28%。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截至2020年11月11日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例(重症病例2例,危重症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治愈出院18例、死亡1例。2月27日全部病例治愈出院。全市19个隔离观察点累计观察国外入境人员8722人,尚在观察209人,累计解除8513人。疫情期间,西双版纳传染病医院为景洪市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共有病房78间(124张病床),参与救治医务人员306人,其中医生103人、护理人员203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363人,已全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景洪市及时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专家组。从队伍建设、医疗救治、核酸检测、隔离观察、技术培训、物资储备等方面不断强化。及时组建医疗救治队伍,储备应急队伍,为应急调度做好保障,规范设置定点医院、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严格落实3个100%,预检分诊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医共体优势,医务人员零感染,高位推进“五进”工作,狠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努力构建“境外”牢固防线,截至目前,景洪市已经派出5支医疗队赴缅甸开展疫情防控与医疗技术指导,共计56人。

四、创新思路,持续推进中傣医药及健康产业发展

全市综合医院、中傣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了中傣医科(馆),能提供6种以上中傣医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傣医药服务。

五、精准扶贫,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认真抓实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要求。稳步实施“三个一批”。全市13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签约工作,全市贫困人口14330人,签约、履约14203人,签约率达99%,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

六、围绕民生,落实惠民政策及促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截止2020年11月,全市共办理老年优待证共2291本。景洪市老体协会数751个,会员总数51472人,各级有老年活动室328间、门球场95块、地掷球场78块、气排球场255块。10家公立养老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全部签订医养结合协作协议,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便捷通道。

 七、紧扣重点,有序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挂包帮、档案、保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河长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采购、政务信息公开、省州市十件惠民实事、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4,706,39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3,147.01元,占总收入的95.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3,248.56元,占总收入的4.1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577,895.49元,下降33.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89,644.05元,下降36.28%,其他收入增加911,748.56元,增长8.9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当年拨款未支出部分财政不在做为结转资金而是收回指标,故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州级财政拨入登革热、新冠疫情防治经费600,000.00元,劳动就业中心拨入公益岗位人员工资401,248.5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26,568,926.29元。其中:基本支出7,141,021.60元,占总支出的26.88%;项目支出19,427,904.69元,占总支出的73.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88,853.83元,增长6.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7,838.04元,项目支出增加1,906,691.87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退休1人,调出2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州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1,021.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838.0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退休1人,调出2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2,766.23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8,255.37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27,90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6,691.87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州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9,514.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8%%与上年对比支出528,635.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省、州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新冠疫情防控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82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景洪市年协会工作经费10万元,老年人服务中心办公经费51,802.4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9,16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9,690.9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821.4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8,173.56元,人员经费356,483.80元,办公楼购置费1,0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81,95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8%。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6,427.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7,541.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68,276.40元,资本性支出3,049,709.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6,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健康扶贫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0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453.48元,完成预算的4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786.48元,完成预算的6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67.00元,完成预算的5.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385.20元,下降2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0,812.20元,下降1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573.00元,下降70.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厉行节约,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86.48元,占93.66%;公务接待费支出5,667.00元,占6.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86.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786.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6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8批次8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255.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246.8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退休1人,调出2人,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9,035,200.44元,其中,流动资产17,001,063.78元,固定资产1,621,33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2,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0,021.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35200.44

17001063.78

1621336.66

238019.39

626919

 

756398.27

 

 

412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86.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2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1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统一由主管局公开,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