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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1-06 17:50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国家、省州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城市维护费预、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城区、乡镇、农场管委会环卫、路灯、绿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等设施的设计、建设、改造、施工及维护、运营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完成2021年城市维护工作,保障对城区25条主干道进行清洗、清扫、保洁,护栏清洗,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雾炮车进行降温降尘作业,现共有7辆洒水车、13辆洗扫车2辆雾炮车对城区街道主干道进行全面巡回清扫,市政公共绿地面积1000338.03平方米(含新增绿地面积2844.5平方米,城市道路行道树7万余棵,小水体景观15个,小品雕塑148座、56个特色化路牌、47个市政泼水设施。完成市政城区缺塘补种各类苗木128495棵、草坪11602平方米,总面积98687平方米维护,保障城区30591盏路灯、126台控制箱、37台专用变压器和160公里的线路正常运行。二是完成路灯、景观灯维修5360盏(其中维修功能性路灯3156盏,维修景观灯2204盏)运行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982,43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437.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收入10,438,403.90元,较上年对比减少9,455,966.01元,原因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10,224,102.0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939.49元,占总支出的9.80%;项目支出9,222,162.59元,占总支出的90.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支出2787626.41元增加7,436,475.67元,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执行完毕,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939.49元。与上年912,953.60元对比增加88,985.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5,864.79元,占基本支出的9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74.70元,占基本支出的2.60%。

1.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126,160.04元,占基本支出11.13%。

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52,990.36元,占基本支出5.29%。

3)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24,234.10元,占基本支出2.42%。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支出738,890.99元,占基本支出73.75%。

5)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59,664元,占基本支出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22,162.59元。与上年度支出1,874,672.81元对比增加7,347,489.78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执行完毕,项目支出增加。

1.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城管执法(2120104)支出8,500,000元,占项目支出92.17%。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支出36,835.40元,占项目支出0.40%。

3)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2121399)支出685,327.19元,占项目支出7.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1,93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4%。与上年支出1,912,953.60元对比增加7,588,985.89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创文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6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22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等保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38,89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创文明城市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没有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37,941.52元,其中,流动资产694,624.34元,固定资产80,0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52,355.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7,941.52

694,624.34

80,090

 

 

 

80,09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附件1: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