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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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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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11)17号)文件精神和《景洪市景讷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景讷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设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组织人事、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2.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统筹项目申报与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设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计生、残联、红十字会、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法律服务电话咨询、治保会及调解会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殊人员管理等工作;统筹本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设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主任1名;工作职责:拟订乡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乡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汇总的有关问题。
景讷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作职责: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产地产品检疫、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特色产业、集体经济发展、统计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办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广播电视、乡村旅游、文化市场管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和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园林绿化、城乡共用设施管理与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景讷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创业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工作职责:负责编制本乡财政预决算,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惠农政策)资金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监管以及统计执法,负责管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做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源头数据采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乡村客货运输秩序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搬迁安置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林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承办林业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业资源调查统计、造林检查验收、森林资源档案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守阵地,在疫情防控上担当作为
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景讷乡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全乡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市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一是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景讷乡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指挥长,下设9个疫情防控工作组,将全乡划分为7个网格(1个集镇网格和6个农村网格)实行网络防控,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二是根据要求,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工作,对在1月—4月从州外入乡的人员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发现有发热现象的人员一律到固定酒店进行隔离,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以及新冠肺炎现状,开展重点地区入乡人员排查。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利用“大喇叭”循环播放防疫音频2600余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5条,自制宣传标语225条,微信公众平台宣传56条,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短信发送49条,录制原创防疫山歌、防疫小品3个。
四是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复课行动。辖区企业共有425户,已于6月左右全部复工复产,根据《中共景洪市委中国竞彩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4号通告》及指挥部复工复产组通知,从2020年2月29日起,不再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审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用工单位按照14号通告做好人员管控和排查工作,并做好日常防疫工作。同时按照要求,景讷中学及景讷中心小学已于4月底陆续开始正常复课,现已全部复课。
2.坚持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景讷乡完成全乡122户45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光荣脱贫任务,虽然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对各级监督检查涉及的3大类18个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制定问题方案,着力抓好整改。制定并印发《景洪市景讷乡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实施方案》《景讷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实施方案》《景洪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对全乡16户47人边缘易致贫户以及2户9人脱贫不稳定户,根据监测原因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开展消费扶贫促增收以及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巩固脱贫成果。盘活现有资源,通过开展危房改造、抗旱救灾、万吨水泥进农村工程,解决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改造,向上级争取资金1767835.00元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更换管道7.12万米,为7个村小组实施钻井、打井、浅井,使用消防车为2个缺水严重村小组送水上门;以万吨水泥进农村为载体,通过投工投劳完成了村内道路硬化2080.64平方米,串户路硬化2655.08平方米,排水沟3545米,挡墙2505.01立方米,庭院地板硬化14831.66平方米,绿化带175米。用活专项资金,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用好市财政下达381600.00元专项资金,与西双版纳青洲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展澳洲坚果种植产业,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享受企业利益分配。投入1100000.00元资金,不断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折不扣践行“四不摘”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农业生产初见成效。认真抓好粮食生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完成粮食直补面积2281户,补贴总面积额33497.71亩;完成大春生产播种面积26038亩,产量9034.6吨;开展病虫害防治,发放病虫害防治药剂8550亩,惠及5个村委会21个村民小组,共计961户人家,同时针对病虫害防治,实地开展培训2期,共161人参加。林下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林园土鸡养殖合作社和景讷乡大牲畜养殖协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乡生猪存栏5572头,出栏8010头,牛存栏1224头,出栏肉牛615头;家禽存笼93100羽,出笼家禽124996羽;羊存栏311只,出栏423只;肉类总产量972吨;蜜蜂养殖4435群,蜂蜜产量14吨;水产养殖面积2430亩,其中池塘面积935亩,渔业产量615吨。
三是持续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改革。制定乡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及选举办法等股权量化所需材料。截至目前,组织召开产权改革会议3次,完成全乡6个村委会60个村小组2562户11843人资产折股量化工作,量化股权金额2740200.00元,量化股面积49093.2亩,应发放股权证2629本,完成股权证打印,计划11月底前完成股权证发放。
3.坚守“绿色”,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所作为
一是全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曼散村委会曼老老村小组不负众望,荣获景洪市美丽乡村建设大比武二等奖,今年,景讷乡再接再厉,选定贺孔村小组为2020年景讷乡美丽乡村建设大比武示范村,成立2020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景讷乡贺孔村委会贺孔村小组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打造贺孔村。遵循树立先进典型和村民意愿、投工投劳的原则,结合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和万吨水泥进农村等活动,拨付997.75吨水泥,惠及6个村委会38个村民小组,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394.4平方米,串户路硬化2658.4平方米,排水沟2259米,挡墙1942.63立方米,庭院地板硬化17065平方米,花台550.7米。
二是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中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突出问题,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引导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制定《景讷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分表》,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比工作,各村之间进行评议打分,按月进行评比,评比出10个红榜村、5个黑榜村,并进行通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坚决治理“房屋乱建、垃圾乱倒”等环境乱象,规范建房审批手续,强化宣传、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2020年共累计出动660人次,出动车辆325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各7份,查处新增违章建筑共12起,拆除面积6119.3平方米。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工作,2020年完成行政村改厕任务3座,2座正在推进中;上级核定的户厕任务821座,均已完成。动员农户改造家庭牲畜养殖圈舍,新建和改建圈舍1446.6平方米。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公路的决策部署,动员干部职工及周边村民在公路两旁种植树种4000余株。
三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河长制,由各级河长带领村民开展清河行动,共组织清河112次4096人次,清理淤泥、垃圾231.8吨。加强重点公益林管理,继续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力度,2019年对公益林进行修编,修编后经统计省级(集体)公益林面积43729.2亩,涉及50个村小组。完成矢量图斑核实排查105块,面积737亩,查处办结林业行政案件28起。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已于2019年12月入场施工,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于2020年3月份按要求办理了复产复工手续后开工,目前约完成50%的工程量。由于受雨季及资金影响,该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计划于今年11月中下旬再次复工。
四是严厉打击毁林种茶行为。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毁林种茶现象进行排查,核实卫星图斑1013个,确认违法166个,经调查核实,这些图斑主要是群众毁林开垦、无证采伐、违法违规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84起,涉及林地729.679亩。积极对涉及村寨进行宣传教育,大部分村寨已自愿退还非法侵占的国有林地,铲除非法侵占林、毁林种茶行为103.57亩,同时收回非法侵占国有林400亩,种植珍贵树种41000株。
4.保障民生,在政策落实力度上一丝不苟
一是认真做好救助救济工作。全面落实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有4033人次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1040500.00元,有780人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397700.00元;发放特困供养补助金182人/次发放保障金119100.00元,各类慰问金53000.00元;发放自然灾害补助496000.00元,救灾救济临时生活困难救助326人次,重度残疾补贴244人次。截至11月10日初勘查野生动物肇事共238件,涉及1392户,补偿资金2862577.40元。
二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40人,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666240.00元,完成了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2360人的9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855人,完成市局下达的8490人目标任务的92.52%。
三是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认真开展科技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促进新技术、新农具的运用和推广,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73期2673人次;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登革热和寨卡病毒防控工作,动员全乡上下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并喷洒药物,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14399人次入户宣传工作、开展70520余人次卫生清扫喷洒药物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制度,强抓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动员力度,建立义务教育年龄段不在学儿童或少年的精准信息花名册,符合返学的辍学学生采取“一人一案”劝返措施使其复学;卫计水平持续提高,新增享受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奖、优、免、补”政策60人,落实“国免孕优”83对,办理生育证89本征缴金额14000.00元。
四是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开展农资打假和日常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活动10次,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户)23户次、兽药饲料经营户23户次。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检查中型以上餐馆6户,达标0户;单位食堂1户,达标1户;小型餐馆26户,达标6户,餐饮类食品摊贩(Ⅰ)29户,达标4户。
五是坚决防控非洲猪瘟。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领导干部挂联责任,形成以各村支部书记为村第一防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各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防控的格局,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全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点3出动人员253人,共检查车辆7042辆次,查到3辆车携带鲜猪肉,鲜猪肉已做无害化处理。指导养猪场(户)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和畜禽养殖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000余份,对畜禽来源不清、养殖防疫档案不清、生猪运输车辆没备案等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进入屠宰的生猪做好登记;排查规模户383户次734822头次,散养户7428户次31521头次,对排查出的不健康生猪进行临床诊断和采样送检排查,做好生猪非正常死亡的村小组及其他村小组消毒清杀工作,确保全乡无疫情蔓延情况,截至目前,我乡共扑杀疑似感染非洲猪瘟生猪1283头。
六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抓好消防、烟花爆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各类隐患治理,确保全年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演练4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与联合检查31次,检查企业208余次家,排查各类隐患80项、整改80项,整改率100%。
七是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立以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为组长的景讷乡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下设“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专项督查”8个专项行动组,明确工作职责以及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各司其职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工作有序推进中。
5.强化平安建设,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中大有可为
一是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到人。召开部署会议4次,专题党委会3次,及时听取工作进展并结合实际进行部署;多措并举,拓展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不定期到乡、村、组设置的70个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查看,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粘贴公告、发放材料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全面推广“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落实专人管理,及时收集群众举报线索。以村组为单位,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不漏行业场所”的要求开展大排查。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景讷派出所摸排发现1起可疑线索,经派出所核实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已由派出所上报市公安局。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86件问题进行分析研判4次,经核查为林地纠纷,并对其中9件难以解决的纠纷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并成功化解2起矛盾纠纷。收到上级交办的3条线索已于4月份核实完毕并上报市扫黑办。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次,参加排查人数达680人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1件,调处成功89件,其中,由司法所主持调解81件,调解成功7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指导和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10件,调处成功10 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月召开2次矛盾纠纷协调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利用村广播、发放宣传单、粘贴公告、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环保袋300个以及发放宣传册2000份,向机关站所发放印有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的抽纸300份,订制并在显眼处悬挂横幅70条,入村入户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在集镇主要街道开展各类综合宣传活动10场次,组织基层干部培训、法律下乡、“流动课堂”、知识教育培训4次;开展反恐、消防、安全生产演习2次;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知识讲座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进一步巩固景讷乡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效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接到警情211起,同比上升0.3%,受理治安案件25起,同比下降10.7%,报立刑事案件10起,破刑事案件5起,获犯罪嫌疑人共9人。不定期地组织派出所对外来人员聚集比较多的出租房、香蕉基地、KTV、酒店、学校周边等治安突出地区整治,集中开展“黄、赌、毒”反邪教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不良风气,牢筑了景讷乡“无毒、无邪教、无黑彩”根基。出动警力40余人,开展清理整治“三非”人员和打击妨害国边境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10余次,共查获“三非”人员31人,警告并遣送出境31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次,消防安全演习2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缉枪治爆工作有序推进,收到群众主动上缴枪支53支,和群众签订承诺书20余份。不断加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坚持软钢并举,开展交通查缉2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60起,检查车辆520余辆。
6.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建设中奋勇直上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每季度按时召开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通报各总支(支部)季度内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季度重点工作。由乡党建办办每月结合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统一制定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求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按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后台统计、现场检查支部工作记事手册等方式进行督导,并将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邀请州市专家学者分三期对全乡278名普通党员开展集中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党内法规等内容展开。制定景讷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新成立4个农村党支部,对全乡党组织书记进行调研,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9人。开展各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力量建设调研,选树19名农村优秀人才,为2021年村“两委”换届做好充分准备。继续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选派3人参加学历提升。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发展预备党员13人。
四是加强基层治理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同时全面落实“小微权力清单”、重大决策事项“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广泛搭建农村党员、群众参与村内事务的平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健全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机制,持续推动全乡基层党组织在专项斗争中当好排头兵,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持续深入推进“千名干部访万户·群众评议考干部”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长服务群众的本领、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五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通过集中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入村宣传、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利用广播、山歌、横幅标语、宣传单、微信工作群等有效手段,将换届政策宣传覆盖到61个村民小组,受宣传人数6000余人次。同时,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带队,组建专题调研组和民意调查组,深入村和村民小组认真开展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选的专题调研和民意调查,通过开展谈话、填写民意调查表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意,按照积极培养年轻干部的政策导向,提出新一届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册,明确6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选,对勐板、贺孔、曼召三名现任年龄在55岁左右的村总支书记做好思想工作,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针对每个村形成调研报告,形成了一村一策一方案。
六是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制定《景讷乡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考核办法》《景讷乡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动“怕拖散浮庸”顽疾整治持续深化。加强纪律教育,大力推进“文化兴廉”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和党建微信群等平台,及廉政文艺节目演出、廉政宣传展板、开展“廉政宣传周”活动等对进行廉政文化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今年来共开展督查15次117家次单位,并针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通报2起3人。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开展违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调查,对乡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进行了核查。通过调查,乡纪委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检查建议,并将问题线索上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景讷乡共录入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问题219条,办结率100%,反馈的满意度达100%;受理和办结群众诉求107件,群众满意107件,满意率100%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景洪市景讷乡财政所
3.景洪市景讷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景洪市景讷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景洪市景讷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6.景洪市景讷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景洪市景讷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景洪市景讷乡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25,956,496.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39,162.75元,占总收入的98.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7,334.18元,占总收入的1.22%。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增加53579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9800.90元,其他收入减少824002.84元。主要原因分析:自2019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逐步规范资金来源渠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77,466.16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5,328.58元,占总支出的65.44%;项目支出9,392,137.58元,占总支出的34.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增加928069.45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31468.08元,项目支出增加1859537.5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新增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96208.82元,南岭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资金961042.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85,328.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468.08元。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79,892.91元,占基本支出的8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5,435.67元,占基本支出的1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92,137.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9537.5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新增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96208.82元,南岭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资金961042.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2,17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5%。与上年对比增加1632075.4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新增厕所革命项目资金1096208.82元,南岭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项目资金961042.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73,04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1%。主要用于人大行政运行174530.08元,人大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73.00元,代表工作102600.00元,政协参政议政22700.00元,其他政协事务14500.00元,政府行政运行3044760.6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340.00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88467.24元,统计专项普查活动24965.00元,财政事业运行404355.78元,财政行政运行466110.17元,人力资源事业运行142581.72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760.00元,商贸事务行政运行5000.00元,民族工作专项20000.00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30000.00元,群众团体行政运行43200.00元,党委行政运行992575.65元,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200.00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58292.47元,其他组织事务2453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62,3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科普活动60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02396.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32,29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群众文化669234.62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306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1,69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40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29709.00元,行政事业离退休6549.99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5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5638.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480.2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2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0,39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00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040.00元,行政单位医疗274496.72元,事业单位医疗366465.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4605.45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78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00,4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000.00元,森林管护80000.00元,退耕现金317430.00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66400.0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6648.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1,27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1398.44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07274.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926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826,282.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1%。主要用于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00.00元,农业事业运行2449440.78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000.00元,农业防灾救灾78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4507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1096208.82元,林业事业机构551649.43元,森林资源管理1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49749.80元,动植物保护416300.00元,水利技术推广3919.90元,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000.00元,扶贫农业生产发展1165975.00元,其他扶贫支出1455217.82元,对农村一事一议的补助17056.94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总支的补助240446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80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7906.85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1,22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28877.60元,住房公积金722754.00元,购房补贴3959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35,2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10000.00元,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96301.5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58984.00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5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2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7790.00元,支出决算为145,105.85元,完成预算的2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828.00元,完成预算的1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277.85元,完成预算的6.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镇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杜绝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551.16元,下降1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97.01元,下降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54.15元,下降24.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乡镇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杜绝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828.00元,占73.62%;公务接待费支出38,277.85元,占2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82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82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景讷乡8个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277.8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277.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群众来访,单位交流学习及乡镇开支正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277.74元(其中:行政单位636999.86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0277.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019.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为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资产总额14500222.89元,其中,流动资产2067988.19元,固定资产1233223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00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066.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5529.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6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附件: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讷乡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22035056113.xls.xls
监督索引号5328011905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