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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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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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9年3月11日景洪市地震局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国竞彩网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景洪市地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
2.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市内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震情速报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立震灾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
5.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地震科学技术科技及其成果。牵头承担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6.承办西双版纳州地震局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地震行业系统的工作。
7.有关职责分工。地震局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抗震防灾规划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等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科技和工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不当地震舆情调查处置等其他综合行政职能职责改革按中央、省委、州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职能,景洪市地震局设 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宣传科教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台网维护管理,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目前景洪市辖区共有建设项目24个(基准站6个、一般站6个、预警发布终端12个),6个一般站已安装完成,6个基准站基建已完成5个(已完成省级初验4个),1个正在施工(景讷),预警发布终端已安装2台(景洪市第四小学、州一中),未安装10台。
5月3日至9日,10月27至11月6日我局对所有基本台(强震台)开展半年一次的巡检工作,维护台站内外环境卫生,检查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电瓶蓄电情况,坚持每日上午、下午对强震动台进行远程检查,保证通信正常,经检查,全年仪器出现两次故障(嘎栋台和大渡岗台),已及时检修完毕。
2.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抗震自救能力
(1)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规范管理。全市各乡镇(农场)、街道办已编制相应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我单位进行备案,各乡镇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及全市宏观观测联络员已组建完毕,景洪市已初步建成139人的地震宏观观测员,覆盖全市各乡镇、农场、街道办。针对景洪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市中小学、医院、地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市防震应急办公室已行文要求各行业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开展2020年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及防震应急宣传工作。
(2)参与全州“2020年震中野外现场工作演练”3次,参与15人次;参与市住建局与我局联合开展的“建筑工地抗震防灾应急演练”1次,演练人数达120人,我局参与5人次。
3.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减灾意识
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6月安全生产月为重点,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公众对地震灾害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5月12日,州、市地震局开展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共深入2个社区、5个乡镇,共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培训8场次,悬挂标语8幅,展出地震地质模型7次,科普宣传咨询132人次,共发放宣传单页1900余份、自救互救手册260余份、宣传袋200余个、宣传帽20顶、共出动宣传车9辆次、36人次;利用主要街道公共电子显示屏播放防震减灾宣传片,真正使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深入人心。
4.抓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及地震应急检查工作
坚持做好震情月会商制度,截止目前已开展10期。积极参与全州2020年季度地震趋势暨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完成会商材料,分析当前震情情况,并对下一季度震情做出研判,共参与全州震情会商会4次,参与21人次,截止10月底没有宏观异常现象发生;根据《关于联合开展2020年度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函》(云抗防办函〔2020〕7号)文件要求,做好景洪市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抗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水库抗震设防情况、医疗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抗震性能排查鉴定加固工作和中小学校D级危房拆除、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工作。二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扩大储备基数,严格物资管理。三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四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5.全面做好震害防御行政审批工作
强化防御措施,做到“地下搞清楚,地上建结实”,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一体化,依法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关,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加强对各类重大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电网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抗震设防整体水平,全年共参与行政审批相关业务培训5人次。
6.创文、新冠疫情防控及登革热防控工作
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市应急管理局的网格片区防控工作及单位内部的防控工作。根据人员分组情况,轮流安排职工按时到网格区和清扫责任路段进行执勤站岗和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06,948.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448.07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00.00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对比增加398864.6元,增加97.74%,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地震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8月才有资金转入,9月开始调入人员,人员工资从9月开始发放,无公用经费,2020年为确保地震工作正常开展,增加了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工作经费27000元,办公运转缺口资金项目工作经费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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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2,946.09元。其中:基本支出786,969.83元,占总支出的78.47%;项目支出215,976.26元,占总支出的21.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20765.06元,增加450.52%,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地震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8月才有资金转入,9月开始调入人员,人员工资从9月开始发放,无公用经费,2020年为确保地震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了办公设备一批168700元,增加了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工作经费27000元,办公运转缺口资金项目工作经费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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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969.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130.8元,增加398.59%,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地震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8月才有资金转入,9月开始调入人员,人员工资从9月开始发放,无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7,962.98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39,006.85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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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976.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634.26元,增加了787.2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为确保地震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了办公设备一批168700元,增加了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工作经费27000元,办公运转缺口资金项目工作经费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强震动台管理维护费用、监测预报工作经费、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办公运转缺口工作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619.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增加819236.8元,增加了456.7%,主要原因分析:景洪市地震局是2019年新成立单位,8月才有资金转入,9月开始调入人员,人员工资从9月开始发放,无公用经费,2020年为确保地震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了办公设备一批168700元,增加了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工作经费27000元,办公运转缺口资金项目工作经费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7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93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8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4,9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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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1,672.00元,完成预算的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2.00元,完成预算的20.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72.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72.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景洪市地震局是2019年3月成立的新单位,无年初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7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6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地震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99596.73元,其中,流动资产30896.73元,固定资产168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18.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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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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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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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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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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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9596.73 |
30896.73 |
168700 |
0 |
0 |
0 |
16870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6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