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城市你我共建,幸福景洪你我共享
  •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18 10:19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覆盖。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以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章节加藏项开发工具特色功能云南省党政机关服务通道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2.机构设置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和信息股、行政审批股)。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中国竞彩网、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或参与综合性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政策调研,参与重要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公开及交流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综治维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单位挂包帮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办理行政经费编制、核算、会计事务、内部审计等业务。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及财务资料保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督股。

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来信、来访协调工作和云南信访信息系统管理。督办重要来信、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承担景洪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监督就业专项资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等资金的使用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监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承担景洪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监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比例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拔尖农村乡土人才。负责农村乡土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对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服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才调配政策,负责承办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拟订全市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订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聘任、解聘、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奖惩等事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外)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标准和调控措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补贴制度。提出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议。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和机关工勤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落实工龄和退休审批、审核工作。承担景洪市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景洪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社会保险和信息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承担市本级企业职工提前(延迟)退休核准和企业年金备案工作。负责市属统筹单位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和伤残待遇备案及复审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基金保值增值年度计划。对相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办法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监督、检查和指导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执行。草拟景洪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养老保险上访接待、信访答复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监督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网络系统、办公信息系统、对外热线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行政审批股。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监管、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市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和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调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市属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承担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全州人社工作会议、州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突出稳就业、强保障、抓人才、维权益、促脱贫、优服务,全面推进人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发展。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创业,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牢牢守住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全市就业局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应避免人流聚集的特殊情况,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采取“不见面”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加大宣传覆盖面,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网络在线服务。通过网络共发布41期岗位信息,涉及542家企业19781个岗位,公众号岗位信息的点击量33500余次。截至目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10人,完成目标任务3100人的93.87%,失业人员再就业1490人,完成目标任务1650人的90.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10人,完成目标任务1450人的90.34%。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550人。扶持创业担保贷款581人,完成目标任务574人的101.22%,扶持金额88,26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72,000,000元的122.58%,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20人,完成目标任务221人的99.55%,扶持金额31,39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及小企业扶持创业361人,完成目标任务353人的102.27%,扶持金额56,870,000元。提交5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材料报州级评定,完成目标任务4人的125%。城镇登记失业率2.98%,控制在目标任务3%以内。

2.民生底线保障网进一步扎牢。建立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执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参保面,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4.9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4.83万人的100.3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参保7.3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28万人的100.9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5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7.55万人的100.11%。工伤保险参保3.7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8万人的98.68%。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已确认为保障对象(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3869人。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33476人次1,037,990,800元。失业保险参保29863人,完成目标任务28500人的104.78%。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人才支撑注入强心剂。不断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等工作,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力度。2020年,景洪市事业单位共有59个工作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3个岗位,实际招聘56个岗位,目前报名、笔试已结束;紧缺岗位人才计划聘用132名,现已完成聘用113名,其中景洪市教育局107名,景洪市卫健局1名,景洪市融媒体中心3名,景洪市文旅局1名,景洪市农业农村局1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医护人员383名,已办理聘用手续328人,其中景洪市教育体育局290人,景洪市卫生健康局38人;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简化招聘程序,设立绿色通道,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表现与考察相结合,直接聘用疫情防控急需医护工作人才8人;曲靖一中景洪学校聘用紧缺岗位人才26人;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8人。共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191人次,调入17人,市内调动144人。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7103人,全市机关工勤人员考核156人。审批退休1307人,其中:审批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178人,审核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1129人。推荐2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2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2名云南省第八届科技兴乡人选。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业技能的经常性工作,审核岗位变动1127人,审核职称评审材料643份。严格执行各项工资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清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4.维权体系趋于完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各项工作。向用工企业和建筑项目工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1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270份。通过全面实行“六制一斤”,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共受理克扣、拖欠工资、非法收取押金案件288件,已办结286件,结案率99.31%,涉及4438人125,647,600元(其中移送公安11起,涉及欠薪人数194人,涉及欠薪金额3,807,500元),为1324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3,047,000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共3件。38个工程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820,000元;退还78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501,800元;依法启动29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854,300元,支付2337名工人工资,35个项目办理担保保函保证金。完成劳动保障网上执法年审1371家。通过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劳动合同备案的人数为41346人,合同签订率为97%。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88件,已审结161件,涉案金额15,000,000元。工伤认定申请受理121件,已作出认定96件。共办理各类信访及平台诉求532件,其中“12345”平台诉求484件,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受理案件48件。

5.行业扶贫促脱贫有力推动

今年以来,景洪市人社局坚持以实现增收脱贫为目标,以提升就业技能为手段,以促进转移就业为路径,通过制定“挂牌作战”“百日攻坚”“百日提升”“百日巩固”工作方案,围绕就业需求、政策落实、沪滇劳务协作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数据比对核实工作、省外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创业带动提升工作、外出务工稳就业行动,认真抓好劳动力转移、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车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精准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就业社保政策有落实。截至目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1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次的161.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37人,完成目标任务440人次的144.77%。有组织转移输送农村劳动力赴浙江、上海务工4批次共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8人。开发300个乡村公益性特岗,99个沪滇劳务协作乡村公益性岗位,58个贫困动态监测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共发放457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6,810,000元补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线上理论和线下实操的方式,全市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18977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8000人次的105.4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92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400人次的922.93%。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景洪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10799人,其中:领取待遇1794人,共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873,9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府代缴8575人,代缴金额905,100元,政府代缴率100%。

6.为民服务落到实处。进一步理清全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4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利10项。2020年共审批36家企业提交的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岗位的在职员工数1465人。审批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开展劳动派遣业务,并为其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做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上录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执法人员名单。按照营商环境“红黑榜”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劳动力市场监管”“人才流动便利度”“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填报。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景洪市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及景洪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2人,工勤编制3);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61,542,50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70,906.94元,占总收入的99.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1,595.67元,占总收入的0.93%。2020年度收入与2019年相比减少9,379,855.17元下降13.23%,主要是因为:

(一)财政拨款收入方面:一是局本级:是2011001行政运行4,291,652.70元较上年4,930,810.06元减少639,257.36元,主要是根据财政要求减少编外人员5人等原因;是减少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及制作费215,734.5元较上年400,000元减少184,265.5元;是减少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综合楼拨款800,000元;是减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中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费,2020年行政单位医疗244,702.86元较上年2,112,574.90元减少1,867,872.04元;是减少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中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费,2020年公务员医疗补助163,019.9元较上年1,091,785.65元减少928,765.75元;是较上年减少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350,347.58元;是减少2210201住房公积金中村官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住房公积金298,925元较上年363,270元减少64,345元等原因。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减工资及保险288,898.43元,减少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对象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39,500元、 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费100,0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0,000元。三是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5,000,000.00元,再就业地方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1,432,000.00元  

(二)其他收入方面:主要是局本级2020年其他收入410,017.35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408,879.60元,税务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137.75元)较2019年440,610.40元减少30,593.05元,主要是2020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的拨入较2019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5,705,725.24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0,583.80元,占总支出的39.33%;项目支出33,795,141.44元,占总支出的60.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总支出较2019年总支出减少12,183,541.29元下降17.95%。主要原因:一是个人权益邮寄及制作费217,037.50元较2019年311,637.90元减少,是因为2019年支付个人权益邮寄及制作费含医保个人权益告知单。二是2020年减少财政2019年下达的综合楼缺口资金800,000.00元支出;三是职能划转村官划归组织部管理,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较2019年1,371,467.58元减少100%;四是职能划转,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划归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五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养老保险代缴保费1,063,179.81元收支在在基金决算报表中核算。六是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中央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5,000,000.00元,地方公益性岗位补贴较上年减少1,43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10,583.80元。与上年25,787,904.40元对比减少3,877,320.60元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一是职能划转村官划归组织部管理,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较2019年1,371,467.58元减少100%;二是军队转业安置人员划归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三是住房保障支出308,755.00元较2019年363,270.00元减少54,515元下降15.0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66,448.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4,135.37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95,141.44元。与上年42,101,362.13元减少8,306,220.69元下降19.73%。主要一是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养老保险代缴保费项目在基金账户中核算支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年无项目支出;二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央部分较上年减少1,324,400.00元,地方部分较上年减少1,513,600.00元;三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较上年减少2,480,731.16元;四是个人权益邮寄及制作费较2019年减少;五是2020年减少财政2019年下达的综合楼缺口资金800,000.00元支出等原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功能科目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主要是用于转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补贴18,906,431.12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723,800.00元以及乡村公益岗人员工资1,835,000.00元;

2.功能科目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1,208,033.8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

3.功能科目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0,000.00元,是用于支付西双版纳瑞丰种业有限公司、曼列橡胶有限公司、莎喱噶进口有限公司企业节能环保资金。

4.功能科目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41,265.75元支出,主要是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费;

5.功能科目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208,074.00元,主要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出;

6.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29,100.00元,主要是用于乡村公益性服务人员补助及扶贫工作的开展;

7.功能科目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166,200.00元支出,用于就业见习补贴支出;

8.功能科目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00,000.00元,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03,19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0%与上年67,241,532.69元相比减少12,038,338.84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及制作费的支出;二是较上年减少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综合楼800,000元支出;三是减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中自主择业军转干医疗费支出,四是较上年减少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五是减少2210201住房公积金中村官住房公积金款;六是公岗人员减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央部分较上年减少1,324,400.00元;地方部分较上年减少1,513,600.00元;七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较上年减少2,480,731.16元;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养老保险代缴保费项目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8,39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86,4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3%。主要用于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个人权益邮寄及制作费支出;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农民工维稳专项经费4,208,074.00元;国企下岗人员保险补贴及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乡村公益性特岗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7,791,595.42元;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等支出2,305,564.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3,52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是用于支付西双版纳瑞丰种业有限公司、曼列橡胶有限公司、莎喱噶进口有限公司企业节能环保资金(对企业的费用补贴)21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社会化管理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29,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乡村公益性服务人员179,100.00元支出;上海市对口帮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以及市级扶贫工作经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8,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及2210203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835.69元,完成预算的2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15.69元,完成预算的1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20.00元,完成预算的2.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标准接待,厉行节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382.70元,增长4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62.70元,增长2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20.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劳动执法、扶贫攻坚、疫情防控下乡频繁,使用本单位车辆较多,油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长100%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中国竞彩网协调退休工人工作以及接待2批次50人上海松江区考察队到我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15.69元,占88.41%;公务接待费支出3,920.00元,占1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15.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15.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执法、仲裁、社保工作、扶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9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3批次11人工作餐费,中国竞彩网协调退休工人工作1批次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上海对口帮扶,推动两地再就业转移、劳务协作等相关工作开展交流学习发生2个批次50人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2,799.62元,与上年1,374,136.29元相比减少31,336.67元下降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养老基金管理中心信息建设项目维护费100,000元在2019年已完成,2020年无信息建设项目维护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5,946,679.35元,其中,流动资产9,044,332.84元,固定资产4,736,479.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65,866.8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231,504.0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15,17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9,0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3项,账面原值677,138.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34.78平方米,账面原值150,548.8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635.7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946679.35

9044332.84

4736479.67

2394756.67

421730

 

1919993

 

12165866.8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33.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3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60111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202112021629399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