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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8:18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1000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医疗救济和临时救济;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3)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申报、审批、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4)编制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福利事业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组织中国竞彩网社会福利奖募捐工作。

5)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指导各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7)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镇的地名工作。

8)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团组织及社团违法行为,负责社团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0)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审计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干部表彰奖励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工作重点,开展社会救助。

1.提升救助标准,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逐步提高救助标准。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200元/人.年提高为450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640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为832元/人.月。

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及兜底保障基本情况。城市低保累计纳入23003户30763人,全年共计发放补助15,228,546.61元;农村低保累计纳入26899户80285人,全年共计发放补助21,777,802.22元;城市特困累计纳入281户281人,全年共计发放补助795,491.00元;农村特困累计纳入1368户1458人,全年统计发放补助4,298,087.60元,城乡临时救助累计纳入3391人次,发放5,054,078.00元。 

2.完善救助制度,确保精准识别 。

一是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职能。截止2020年10月,共出具核对报告552条,系统大额存款异常数据处理47条,车辆异常数据处理2条;按30%比例应入户核查1404户,共入户核查1400户4200人。城乡低保累计新增491户957人,累计退出732户1131人。城乡特困累计新增49户54人,退出38户43人,邮寄停发告知书共473份;与扶贫14330人逐月比对10次,认真做好2014-2019年度低保、特困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复核闭合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分类施保”精准认定、复核,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得到提高。2020年分类施保补助重点保障户(A类)补助360元、基本保障户(B类)补助290元、一般保障户(C类)补助240元。

三是健全对象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各乡镇在进行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和复核时,应按照复核机制要求明确保障期,做到定期保障、分类管理,到期复核、动态管理。2020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挂牌作战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提高供养能力,确保应养尽养 。加强城乡特困规范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对象。截止2020年10月,已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对象51人。

4.提升能力建设,发挥基层力量。坚持动态管理工作定期复核、主动发现、主动报告,充分发挥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指导基层政策业务培训工作。2020年召开全市民政助理及村级118名民政协理员政策业务培训会4次,下乡指导10次。

5.健全困难群众联席机制。2020年召开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联席会议4次。做好四类重点人员危房改造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提供涉及民政的2类重点对象名单(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分散供养)。

二、社会福利工作有突破,社会事务工作有成效。

1.残疾人“两项补贴”。2020年12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05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9人、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48人,全年共发放补助6,363,440.00元。

2.养老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1月,完成四所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全年共集中供养特困人员92名,疫情期间对全市养老机构督促检查6次,发放口罩8400余只、额温枪12只、医用手套1300双、消毒液9公斤,有效缓解养老机构防疫物资匮乏的困境,确保养老机构绝对安全。

3.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老人长寿补贴。已和市卫健局交接完毕,并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4号)《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西民政发〔2020〕38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宣传,明确补贴对象严格按补贴标准执行。现已进入最后的汇总计算阶段,计划年底完成发放工作,确保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落到实处。

4.以母之心做好关爱儿童工作。

一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20年12月中国竞彩网有31名在册孤儿,全年共发放补助559,578.00元。为符合条件的4名孤儿发放孤儿助学金每人5000元,共计20,000.00元。

二是困境、留守儿童工作。结合中国竞彩网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排查工作和系统录入工作,中国竞彩网困境儿童数量1736名;完成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的动态更新工作,现中国竞彩网留守儿童有132名。2020年上半年,为乡镇、农场43名困境儿童发放春节慰问金12,900.00元。为全市109个村、居委会挂牌成立儿童之家,使用资金120,000.00元。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景洪市流浪乞讨救助办公室由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城管、文旅、残联、街道等开展执法13次,参与干部职工79人,街面主动救助44人次。截止2020年12月,景洪市民政局共救助各类人员171人次。为41人提供寻亲服务,帮助21人寻亲成功。为受助对象中的老年人、肢体残疾或者智障人员提供接护送6次,长期安置38人。目前在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89名,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飞龙分院45名。全年共计支付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5,546,749.80元。

6.殡葬管理。

一是清明期间祭扫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研究制定《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清明节工作方案》,下发到景洪市各殡葬服务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请示景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公告》,悬挂出殡葬改革、行风建设、森林防火宣传横幅32条;民政、交警、消防等部门派出大批人员、警力,实行值班、领导带班,加强维护祭扫场所秩序,严格控制进入墓区祭扫人数,分批分时段安排祭扫人员进入墓区。清明节期间,中国竞彩网共接待祭扫人员22995人次,祭扫车辆3843辆次。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5个,其中实行预约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2个,接到预约现场祭扫电话3359 个,预约总人数20564人。民政部门协调各部门共派遣安全保障、服务人员共653人次,在云岭先锋平台招募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4次,共22人次,圆满完成清明节工作任务。

二是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截止11月,共办理火化补助手续78人(其中:低保对象57人、特困供养对象7人、困难户10人、重点优抚对象4人)。

三是无名、无主遗体处理工作。中国竞彩网共处理无名尸40具,其中10具公示时间未到暂存殡仪馆,全年支付13具遗体处理费用102,248.00元。

四是清理规范大型墓碑制造销售活动。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岩罕班副市长为组长的清理规范墓碑制造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共发现墓碑制造销售企业和个人18家,都存在制造销售大型墓碑的情况,其中3家已自行关闭,15家责令停业,办理营业执照,在路权范围内的限期搬迁。

五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景洪市2020年计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项目2个,分别为、基诺乡、勐养镇。基诺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处于选址阶段;勐养镇初步考虑利用原有“北片区”搬迁点,重新规划建设成勐养镇公益性公墓。

六是扎实推进大墓活人墓豪华墓清理整治。中国竞彩网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景洪市限期自行拆除活人墓的公告》,限期自行拆除,截止公告时限自行拆除2座。6月30日,中国竞彩网组织江北街道办、景洪市民政局、景洪是江北派出所、曼戈龙村委会在曼戈龙村委会小曼咪村小组依法开展“活人墓” 依法强制拆除工作。截止2020年7月,中国竞彩网共清理整治“活人墓”136座,分别为江北街道64座、景洪农场71座、嘎洒镇1座。

七是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共摸排出全市经营性公墓1家,乡镇级公益性公墓3家,未发现存在11项违规行为。

7.区划地名。

一是落实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析置界线勘测工作,邀请省测绘单位对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嘎洒镇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勘定工作,重新测绘面积,签定联合核实变更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进一步夯实界线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落实第二次地名成果转化任务。目前中国竞彩网正组织市地名普查专家对即将出版的《景洪市地名志》内容进行逐字、逐句审核、校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出版任务,预计2020年完成;做好第二次地普的归档工作,强化中国竞彩网地名地址库的推广应用,截止2020年11月,网上办理了61条小区道路命名、更名,95条楼幢门牌地址的审核。

三是“十四五”新思路。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三、行政审批股工作

1.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总量4775对(其中结婚登记2280对,补发结婚登记证844对;办理离婚登记1492对,补发离婚登记证159件);办理边民结婚登记9对。

2.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完成社会组织登记13 家(其中民办非企业7家,社会团体6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市应年检社会组织153家,已年检84家,年检率55%。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15%。

3.收养登记。共办理国内儿童收养登记26件。

4.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景洪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印发了《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建立景洪市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景办通〔2020〕51号)。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和市妇联联合下发《景洪市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景民联发〔2020〕1号)。

5.早婚早育整治工作。对全市12个乡镇(街道)开展早婚早育情况摸底排查,总计排查出早婚早育39对,已生育小孩22对23人。景洪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对早婚早育人员逐一排查,将早婚早育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通过办理达到结婚年龄登记结婚和村规民约劝导等工作,现还有24人,已去存量21人。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稳步推进。

1.基层政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结合景洪市深化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开展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调研工作;梳理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和想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2021年村(居)“两委”换届打牢基础。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调整村级规模,优化“村改居”、农场社区设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调整后全市将新增4个村委会、2个社区,3个村民小组;已完成新设立的9社区居民委员;垦区拟设立新增37个社区,具体居民小组数待社区成立后才能划分核定。2021年,景洪市预计参与换届选举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数为:81个村委会689个村民小组、74个社区168个居民小组(注:统计数含州级“两区”村居数)。

三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继续完善和变更全市12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旅游度假区77个村委会,36个社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现已完成新设立的9社区居民委员社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设立工作。

四是做好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再研究、再讨论。与组织、政法、纪检、公安、信访部门做好“十佳书记”、人才回引、村组干部候选人和离任村(社区)干部人员名册背景审查和审批工作。

五是开展挂牌整治社区考核,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江北街道办事处等成员单位组成考核验收组,对2019年度“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滞后被挂牌整治的4个社区进行摘牌考核验收,现已通过验收给予摘牌。

六是核实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和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工作。2020年全市每月定期生活补助的人共有70人。

七是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勐罕镇曼听村、嘎洒镇曼达村2个基础较好的村为示范,形成“以点带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目前,两个农村社区试点已累计投入资金750,000.00元。

八是探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城市社区江北街道告庄社区、乡村治理勐罕镇曼搭村为示范,形成“以点带面”的城乡社区社区建设模式。

九是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对景洪市29个贫困村各村小组的村规民约进行了审阅,对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增补、完善的意见建议。全市10个乡镇2个街道办,共77个村委会687个村小组、36个社区居委会168个居民小组已全部修订完善。

十是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及清理规范工作。2020年10月18日,六届市委常委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景洪市关于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送审稿)》。今年,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清理,确保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社区联合党工委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

十一是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待遇,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建设。为推进中国竞彩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讨论,并结合景洪市实际草拟了《景洪市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

2.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初审阶段严格把关,审发起人和负责人情况、审会员一致性情况、审章程业务内容情况等,依法依规完成登记工作,2020年新增登记社会组织13个(其中:社会团体6个、民办非7个)。

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全市153个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在景洪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均无违法活动。2020年7月13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东望集团处置工作部署会,对盘踞于海龙公司的“云南西双版纳景洪仁和课堂”开展联合查处取缔。及时在景洪市政务信息网进行《景洪市民政局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任何举报和投诉。

三是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中国竞彩网于每年3-6月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督促指导力度,按时完成年检工作任务。2019年底,景洪市进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53个(其中:社会团体95个、民办非企业57个、公募基金会1个),已按时年检84家(其中:社会团体39个、民办非企业44个、公募基金会1个),年检率55%。

四是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检查。2020年2月至4月,景洪市民政局集中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检查,对9个行业协会商会通过自查+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确保其填写的收费调查表客观真实。并于2月10日在中国竞彩网政务信息网、州(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景洪市民政局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截止目前,未收到一起投诉举报。同时,通知16个行业协会商登录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填报信息进行备案。

五是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有成效。目前,全市共登记注册行业协会商会16个(其中:第一批脱钩5个,2020拟脱钩11个)。现已完成2020年拟脱钩的行业协会11个,完成率100%。

六是党建工作贯穿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将党建工作贯穿到社会组织工作全过程中,确保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全覆盖。目前,景洪市社会党组织覆盖率达65%。

七是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景洪市民政局先后两次向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上报请示,草拟并请求下发《景洪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募捐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景洪市红十字会是景洪市唯一一家具有对境内外发布、接受各类募捐物资资格、且公开募捐活动方案已进行备案的社会组织,对市红十字会工作流程和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对各有关部门作出工作要求。截止当前,尚未接到和处理违法捐赠活动。

五、综合办

1.“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市民政局多次深入扶贫点勐旺乡高山村开展以“自强、感恩、诚信”主题教育和帮扶活动。截止10月,我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8次121人,走访人数约820余人。发放和添置被子、三件套、床、衣柜、电视机等爱心物资共381件;通过入户走访慰问、宣传脱贫致富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扫黑除恶等主题宣讲活动,进行脱贫致富政策、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材料840余份;开展党日活动,讲党课,全体帮扶责任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义务植树,在高山村道路两边种植印度紫檀100株、铁力木100株;参与“爱心助力 认购产品”活动,帮助解决建档立卡户因疫情期间滞销难的问题,共开展助农活动3次。

2.创建文明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我局到网格责任区开展卫生整治96次1152人,共清理垃圾约4吨、清除卫生死角约100处、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约1000余张、清理积水点100多处。召开宣传会议不少于6次,入户发放登革热防控宣传手册及创文知识问卷约3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600余份。并自行购买了溴敌隆老鼠药,并定期安排专人到大曼么小区投放点共26处,投放了2kg溴敌隆老鼠药;共到街长责任路段开展卫生整治24次322人,共清理垃圾100kg;共开展实地测试点位志愿服务活动14次156人。

3.登革热防控工作。2020年对网格责任区开展灭蚊药物喷洒共12次124人次,共计用药36桶720kg,做到小区所有住宿楼层内消毒全覆盖,垃圾全清理,确保灭蚊和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4.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制定《景洪市民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下发各股室,落实工作措施。截止2020年11月10日,市民政局在网格责任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283天662人次;积极参与机场出入口疫情管控工作共7天14人次;做好高速路口交通运输枢纽的疫情监测工作共5天1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景洪市民政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143,92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48,717.33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5,207.69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收入增加97,491,090.25元,增长163.43%,主要是1、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13,990,069.24元,增长66.17%,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85,095,000.00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6,708,360.57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300.70元,占总支出的3.75%;项目支出160,465,059.87元,占总支出的9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支出增加69,147,800.17元,增长70.88%。主要是1、其他残疾人支出比上年增加4,232,127.60元,增长248.57%。2、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3,639,413.46元,增长10.91%。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比上年增加1,453,396.05元,增长39.93%。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58,697,870.00元,增长222.3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3,300.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4,290.96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全年在职人数较2019年全年在职人数减少,故人员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64,477.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8,823.48元,占基本支出的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65,059.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572,091.13元,增长78.51%,主要原因分析:1、其他残疾人支出比上年增加4,232,127.60元,增长248.57%。2、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3,639,413.46元,增长10.91%。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比上年增加1,453,396.05元,增长39.93%。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58,697,870.00元,增长222.36%。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797,762.18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低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社会福利支出2,196,901.24元,主要用于孤儿、老年福利等社会福利支出。3、残疾人事业5,934,697.6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最低生活保障37,006,348.83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临时救助10,703,075.8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093,578.60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9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边境居民生活补助。8、物资事务868,158.49元,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9、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10,000.00元,主要用于彩票市场调控金支出。10、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59,537.13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勐罕敬老院体质改造工程、景洪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建设、勐龙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社区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救急难”补助、孤儿助学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1、抗疫相关支出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26,27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1%。与上年对比增加91,459,596.09元,增长138.02%,主要原因分析:1、其他残疾人支出比上年增加4,232,127.60元,增长248.57%。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比上年增加1,453,396.05元,增长39.93%。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85,068,870.00元,增长325,560.16%,此科目用于发放2020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2020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由按户发放改为按人发放,故发放金额增长较大,且2019年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发放未放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133,83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9%。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21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0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68,15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7,751.90元,完成预算的1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11.90元,完成预算的1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0.00元,完成预算的4.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12月,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民政局报送公务用车报废材料的复函》(景财资〔2020〕210号)我局报废车辆1辆。2、我局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确保支出逐年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044.68元,下降7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599.68元,下降7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5.00元,下降43.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12月,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民政局报送公务用车报废材料的复函》(景财资〔2020〕210号)我局报废车辆1辆。2、我局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确保支出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1.90元,占89.6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0.00元,占10.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1.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11.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0年12月,根据《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民政局报送公务用车报废材料的复函》(景财资〔2020〕210号)我局报废车辆1辆)。主要用于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检查、专项工作调研,基层业务工作交流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823.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547.92元,下降11.57%,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工作开销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5,820,144.51元,其中,流动资产7,383,036.03元,固定资产13,763,934.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32,173.9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041,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52,567.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6,36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5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820144.51

7383036.03

13763934.55

13220202.81

0

0

543731.74

0

3632173.93

0

1041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3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4031401111

附件1: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知书.doc

附件2:景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整改结果报告书.doc

附件3: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zip

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pdf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docx

景洪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2020448599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