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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作者 :彭艳春
  • 来源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15 16:53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  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字〔2019〕16号),设立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为中国竞彩网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市经济工作,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负责全市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分析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对本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测,提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安排或转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组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可研、开工报告、后评价等的管理和协调,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初步设计。

(五)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规定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平衡;负责审核、申报能源方面的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负责产业政策和能源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

(六)分析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形势和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执行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在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执法活动方面的沟通,形成合力,依法正确履行行政监督职责;牵头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检查和调研;研究涉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跟踪、监督上级发改部门下拨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严格按工程进度建议财政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抓好工程质量关,督促工程进度,使每个项目能尽快按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有关业务部门的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协同处理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参与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研究提出景洪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的建设。认真做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管理工作。

(九)做好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办事项的筛选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省、州及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协调、指导和项目投资计划的编报、建设进度的跟踪管理。

(十一)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保障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价格方针、政策。

(十三)调控本市价格总水平,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并对其进行管理;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审核工作,建立市场价格监测制度。

(十四)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十五)协同市财政局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收费标准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

(十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省、州粮食政策。

(十七)承担本市范围内的全社会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为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保障。

(十八)负责全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积极组织和协调储备粮食的收购,监督检查储备粮油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做好救灾救济粮食的供应,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粮油供应的需要。

(十九)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

(二十一)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能,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有: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人事、劳务工资、财务、中国竞彩网、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计划,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根据相关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作。参与审查和审批政府出资项目的可研、初设和概算。

(三)产业和经贸股。负责扶贫工作,组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调度。“五年计划”发改系统兴边富民专项建设项目统筹。“五年计划”发改系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综合分析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价格管理股。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制定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并实施管理。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价格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国家、省、州发改委指定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涉及的各类标的物进行价格认证。

(六)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和编制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每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部门规划和政策。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七)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参与制定全市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州、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或方案,跟踪调查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具有超前性或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项目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负责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促进城乡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社区持续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开展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八)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及省州市重大项目计划;负责重点(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组织协调解决重点(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计分析重点(大)建设项目情况,及时提供重点(大)项目信息以供决策;负责牵头组织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及后评价工作;对违规问题,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九)粮油和物资监督管理股。负责对上级拨付的粮食政策性业务补贴资金和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重要物资流通统计分析及市场价格的监管;协调政策性贷款项目的业务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承担粮油流通市场统计;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库点的定点意见并负责资格审查;制定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的相关工作,指导粮食流通企业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承担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按规定权限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等粮食流通环节,以及储备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拟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规划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项目谋划包装更精准。一是今年以来,受疫情的影响,尤其是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景洪市经济下行压力巨大。面对困境,中国竞彩网坚决落实“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一招”,我们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把更多的项目纳入省、州盘子。目前纳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共11个,总投资115770000000元;纳入州“四个一”重点项目库共165个,总投资235834000000元。纳入省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37个,总投资111263000000元。二是根据最新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发展需求,重点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新增储备一批项目,稳步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2020年景洪市共发行成功3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债额度490000000元,其中:提前批次4个项目190000000元,第一批次1个项目150000000元,第二批次一个项目150000000元。谋划储备2021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9项,总投资8992000000元,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规模3031000000元。促成市政府与中德高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包装的精度和深度。

(二)向上争资工作更务实。紧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领域的短板弱项,抢抓国家应对疫情、扩大内需政策机遇,积极争资。地方政府专债方面,成功申报3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490000000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方面,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5个,到位资金141000000元;争取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到位资金10000000元。如:景洪市城区5节点内涝治理改造工程100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3900000元;景洪农场四分场、中国竞彩网五人制足球场项目共800000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个项目共9890000元等。

(三)落实“六稳”“六保”措施更有效。一是为对冲疫情影响,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意见》(景政发〔2020〕9号),认真督促落实各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保障中国竞彩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企业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对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农林渔业、住宿餐饮、商业贸易、旅游娱乐、建筑施工等行业2至6月份生产经营用水按目录水价的90%结算;生活垃圾处理费2020年2-3月减免,4-6月减半结算的政策,2020年5月共对2134户用水户减免水费362000元,对13441户经营户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666000元。二是按《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企业电费按原到户电价(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5%结算,以及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延续的政策,从2020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合计减免企业电费10330000元。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再下降10%的目标要求,先后转发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对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0.133元,降幅达到21.89%,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能成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169,768.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8,208.24元,占总收入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1,560.62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977687.48元,降低6.05%。减少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收入794,484.35元,降低10.83%。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年比上年减员13人。

2、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收入183,203.13元。降低11.09%。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减少城关粮食购销公司空气呼吸器资金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658,876.46元。其中:基本支出6,610,850.99元,占总支出的48.40%;项目支出7,048,025.47元,占总支出的51.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减少支出2,312,680.35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9,571.21元,项目支出减少1,302,109.14元。

1、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支出1,019,571.21元,降低13.36%。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本年比上年减员13人。

2、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支出1,302,109.14元。降低15.59%。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减少城关粮食购销公司空气呼吸器资金50,000.00元,减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003,55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0,850.9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0,531.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2,399.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0,589.55元、购置办公设备17,3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019,571.21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本年比上年减员13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61,121.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9,729.90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8,025.47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224,205.72元、办公设备购置42,157.00元、对企业补助781,662.7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302,109.14元。降低15.59%。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减少城关粮食购销公司空气呼吸器资金50,000.00元,减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00355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6,43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2,332,417.20元,降低15%。主要原因分析:

1本年基本支出6,490,690.3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997,411.06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由于机构改革,减员13人。

2、本年项目支出7,005,748.4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335,006.14元。降低16%。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减少城关粮食购销公司空气呼吸器资金50,000.00元,减少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1,003,55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61,08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5,730,370.92元;支付公用经费532,399.90元、支付遗属生活补助51,000.00元、支付购置办公设备17,3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63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费159589.55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2,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48,64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101.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05,16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9%。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储备费4,999,888.00元、行政单位医疗277,195.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8,084.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9,8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81,66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支付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223,106.91元、景洪市粮食仓储功能提升补助资金200,000元、军供政治粮点配套费75,000元、粮油检测费15,000元、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30,000.00元、储备粮保管水分减量损耗补助1333,555.84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54.08元,完成预算的1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68.08元,完成预算的1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6.00元,完成预算的2.2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939.01元,下降4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755.01元,下降3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84.00元,下降66.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高度重视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厉行节约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和规章。按照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的要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68.08元,占89.67%;公务接待费支出1,586.00元,占10.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68.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68.0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1,58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5批次35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729.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81267.00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工会经费75,806.88元,比2019年减支10,215.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741.85元,比2019年增加6,203.76元;差旅费50190.23元,比2019年减支21,093.86元;其他交通费用270,048.00元,比2019年减支61,053.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9,729.90元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56930.05元,水电费12,972.81元,电话费25,090.08元、差旅费50190.23元、公务接待费1,58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41.85元、其他交通费用270,048.00元、精准扶贫款27,000.0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2,300.00元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8,813,870.94元,其中,流动资产5,524,128.52元,固定资产3,020,24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9,497.4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9,456.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48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80.02平方米,账面原值171,105.9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1,284.11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5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74.94万元。其中:评结果为优的6个,良0个,中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30301111

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50317454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