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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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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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中国竞彩网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景洪市行政审批局、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承担市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乡镇、街道、农场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投资审批中心和中介超平台建设。
3.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窗口及办事流程。
4.负责电子政务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根据以上职能,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行政审批协调股、行政效能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电子政务股。
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股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景洪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窗口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紧扣“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宗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简政放权工作。一是开展新一轮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及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对涉及中国竞彩网的256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取消39项,改为备案2项,合并实施150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65项)。二是梳理完善了《景洪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共624项(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235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确认64项,其他行政权力68项,公共服务196项。三是清理优化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前置审批报件。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原则,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有计划、分批次进行清理。第一批清理共涉及全市9家单位83个行政许可事项,在原始申请材料596项基础上,清理取消161项,同时补充性添加8项,最终保留443项申报材料,清理占比27.01%。四是梳理完善《景洪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事项共75项(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60项。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试点工作。经州水利局批复同意将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作为全州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试点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节能审查区域评估工作。经多次与省、州、市发改部门对接,目前,保健品园区节能审查区域评估工作已取得省发改委支持,同意由市发改对园区节能审查区域评估进行审批;8月18日,市政务局组织市发改、市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健品园区等部门召开了推进会,会上明确了由保健品园区作为实施主体,尽快确定编制机构编制文本,待第三方评审完成后报市发改审批。三是积极推进容缺预审机制。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承诺在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可先予受理审批。通过预审推进流程,项目审批成倍提速,截至目前,景洪市投资审批项目414个;共容缺预审81个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四是进一步激发市场动力,杜绝“红顶中介”现象。积极对接各采购单位,全面梳理中介超市项目情况,协助各单位对中介超市中仍在服务中的项目进行处理,已完成项目的及时评价,推动“中介超市”顺利运行。自2016年6月至今,进入“中介超市”采购的项目共有294个,其中已结束项目154个(服务完成项目147个,服务中断停止项目7个)、服务中项目5个(其中4个项目由于项目单位移交对接等原因申请延期,1个项目申请废置,项目单位正在梳理情况)、已退回项目5个、已选取未签订合同项目5个、草案14个、无效项目111个。实现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平等竞争,打破地域壁垒限制和行业垄断保护。
3.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是不断推进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截至目前,景洪市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事项1229项,完成率100%。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数量1229项,网上可办率(二级及以上深度的事项占比)100%;“最多跑一次”事项1201项,占比97.72%。梳理形成《景洪市“四级深度”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统计表》,组织完成各审批部门分批次对全程网办的484个事项测试工作。完成市级33个部门、16个乡镇(街道)农场、108个村(社区)云南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配置工作(包括事项配置、人员配置、窗口配置),为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二是推进市级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对全市审批系统进行数据采集。据统计,景洪市审批业务系统共72个(其中:国家级建设30个,省级建设39个,州级建设1个,市级建设2个)。
4.“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通过播放专题片、布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推进 “办事通”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村寨、进万家,截至目前,全市实名注册10.6万人(本地实名认证6.7万)居全州第一,发放宣传海报、手册等资料1.6万余份,培训96余期,共计6.5万余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助力学生复学,完成辖区内公立幼儿园、中学“办事通”线上缴费,学生及家长以“不见面”的方式,足不出户通过手机轻松能缴纳学费,截至目前,通过“办事通”线上缴费共17523笔。采取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专栏、建立联络微信群、与医保部门联合推广电子医保卡领取等方式广泛宣传不断推动“掌上办、指尖办”。二是强化“互联网+监管”动态管理。按照国家、云南省相关要求,理清完善各部门的监管事项和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监管责任、统一监管标准,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截至12月,中国竞彩网已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认领监管事项830个,完善实施清单722个,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93.27%。三是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景洪市率先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5个渠道(PC端、短信、APP、小程序、实体大厅评价器)全覆盖。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综合窗口评价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了实体大厅窗口“好差评”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印发《关于成立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由市长、分管副市长、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格局,办公室主要职责由市政务服务局承担。定期研究、研判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使全市各部门将“营商环境提质年”各项任务措施纳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切实站在群众、企业的角度,深入实践营商环境评价“全生命周期”理念,打破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的壁垒,将各项改革措施形成一个“闭环”,环环相扣,环环相促。研究制定《景洪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景洪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景洪市优化用水报装改革实施方案》、《景洪市优化用气报装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找准“优化服务”这一落脚点,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根本,初步形成了远期、近期、中期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抓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制度。2020年以来,根据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机制。为抓好全市“红黑榜”各项指标的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并在全市召开了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业务培训会。顺利完成一季度模拟评价、二季度的评价工作。11月《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州内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的通报》,景洪市上半年综合排名第一。推行“一站式”服务。按照“应尽全进”原则,机构改革以后,全市各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政务大厅共进驻部门32个(含分中心),部门进驻率96.77%;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政务大厅共进驻部门32个(含分中心),部门进驻率96.97%;截至目前政务大厅及分中心进驻事项1229项,事项进驻率100%,基本实现了只进“一扇门”。截至11月30日,政务大厅接件561224 件,办结件556561,办结率99.1 %,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接件109318 件,办结109315 件,办结率100 %。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围绕企业登记、二手房交易等高频事项,设置了开办企业“一窗通”、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窗口, 压缩办事时限。企业登记时限由原来的5天缩短至2.5个工作日,房产交易由原来的3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截至11月30日,开办企业“一窗通”受理办件1660件;房产交易“一窗受理”窗口共受理1750件。同时,市级14家低频事项部门设立了“综合接件”窗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接件分发至各部门办理,再统一出件,由原来的“一事跑多门”转变为“一窗办多事”。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景洪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建立《景洪市政务服务巡查制度》、《景洪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巡查情况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州市政务局和大厅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统一着正装,严格疫情防控健康扫码和戴口罩进入,实行“每日巡查”工作机制,即每天对大厅工作人员上下班、在岗、着装、戴口罩、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件情况、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及保安、保洁的日常工作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对工作人员工作中巡查到的问题进行整改,实施提醒、约谈、通报制度,并实行周通报、月反馈,对窗口派驻人员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甚至影响极坏,造成负面影响严重的个别工作人员发函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5.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不见面”线上服务工作,采取“网上办、电话办”等方式办理招投标服务事项,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截至11月30日,中心共受理交易项目171宗,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50宗。二是持续推进州内“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创造公平、公正评标环境。按照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和评标室、评标工位随机抽取的“双随机”原则,采取州市内远程异地方式进行评标工作,截至11月30日,中心顺利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州内远程异地评标31宗。实现了州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于3月23日举行了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开标工作,采取“不见面”的开标方式,8家投标人通过网上电子交易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文件解密、在线唱标、结果确认等操作,整个流程用时不到20分钟,让投标人足不出户就轻松完成了投标活动;建立交易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合理安排开评标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做好进场重点项目的跟踪见证服务工作,截至11月30日,完成了“一带一路”玉磨铁路西双版纳站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橄榄坝站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景洪市第六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澜翎印象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四国九方”全民健身中心(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西双版纳保健品园区纵一路延长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等40个重点项目的开评标工作。四是强化“在线开标”和乡(镇)街道交易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开展电子招投标项目“在线开标”培训、和全市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培训,帮助各相关交易主体尽快熟悉在线开标系统的功能、减少操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街道、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知识,为下一步公共资源交易开展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常态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6.政府采购工作。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除需对必要的原件进行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再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节约采购成本。今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8宗;完成土地挂牌出让项目12宗。二是积极配合州政务服务局搭建“政采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通过大数据抓取,采购人只需一台电脑1天便可采购到自己需要的商品,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加大了政府采购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目前中国竞彩网已入围供应商78家,上架商品38560件。三是建立“制度定规则、市场定价格、采购人定结果”的采购机制,并对“政采云”电子卖场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重点盯住供应商入围、审核、商品上架等关键环节,确保整个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795,15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0,008.68元,占总收入的98.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5,149.30元,占总收入的1.86%。与上年对比增加7,893,123.19元,增长114.36%,主要原因分析:晋级晋档、职务晋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五险等增加;增加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6,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4,632,913.12元。其中:基本支出7,367,837.57元,占总支出的50.35%;项目支出7,265,075.55元,占总支出的4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550,512.33元,增长140.5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增加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6,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67,837.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5,488.21元,增长46.12%,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34,933.22元,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2,904.35元,占基本支出的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5,075.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25,024.12元,增长598.53%,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已执行完毕,增加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6,000,000.00元,决算总支出也随之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市政务局及其下属三个中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市政务局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经费支出467,468.0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租赁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2、“一网三平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网络费及维护费等支出762,881.50元。主要工作是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立法高效”的原则,通过全程电子化服务,包括报名、招标信息发布、项目基本信息受理、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在内的许多招标投标业务,不需要到受理大厅才能办理的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主要受益对象为招标人、交易活动各方主体、代理机构。3、政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经费,2020年12月18日,市政务局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景洪市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愿意位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国际会展中心A区的办公用房,面积4480.26平方米,以每月租金30元/平方米,租给市政务局为单位办公之用。租期三年零九个月,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支付租金6,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7,76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与上年对比增加8,475,363.03元,增长144.08%,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追加人员调资,追加政务服务中心租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元,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72,82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59,048.7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47,35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700.00元,资本性支出49,724.00元。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4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08,565.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48.82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9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61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9,308.70元、事业单位医疗167,955.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7,993.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3.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5,9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75,90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97.39元,完成预算的22.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97.39元,完成预算的3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的支出,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未产生接待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693.87元,增长7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541.87元,增长19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8.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并入1辆事业单位用车,公务用车年初预算比上年增加1辆,公务用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97.3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97.3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97.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协调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络设备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904.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616.16元,增长120.55%,主要原因分析:机改后年初预算人员比上年增加22人,相应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52,805.11元、手续费400.00元、邮电费8,537.19元、差旅费33,720.00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3,600.00元、专用材料费33,252.00元、劳务费4,700.00元、工会经费86,712.96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897.39元、其他交通费用158,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1.70元、办公设备购置14,9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4,752,036.13元,其中,流动资产7,567,395.33元,固定资产17,184,640.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58,65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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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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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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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752,036.13 |
7,567,395.33 |
17,184,640.80 |
13,651,928.80 |
136,300.00 |
0.00 |
3,396,41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72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43001111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50155254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