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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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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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配套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措施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州委、州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景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级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景办字〔2019〕50号文件,设置六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和科教信息规划股、预案管理和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根据景编发〔2019〕5号文件,成立景洪市应急指挥中心,属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景编办发〔2020〕20号文件,设立景洪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属景洪市应急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景洪市应急指挥中心(景洪市政府总值班室、景洪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原景洪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和隐患消除。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促隐患整改,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做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0号令)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矿山企业要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召开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会议,对非煤矿山逐矿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市37家转型升级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取得采矿许可证、4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根据中国竞彩网实际,突出排查重点,坚持防治结合,对辖区5个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人员64人次,检查尾矿库5家,收到《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生产库)》2份,《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表(停用库)》3份,《尾矿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部门检查表》5份,发现安全风险隐患10条,按照省专家组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各矿山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对全市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进行全覆盖检查。共下达执法文书64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35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2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4份,罚金3600元整。共检查了41户烟花爆竹店,47户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检查共发现隐患298条,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份、责令整改指令书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9份,处罚金额7460元。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责,新办经营许可1份,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3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份、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9份。
(2)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下发《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对网格区域、管辖内危化企业、矿山企业、加油站防疫防控排查部署、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督查指导责任。二是通过微信群向全市37家非煤矿山企业及44家工贸企业转发相关文件及通知11份,发送疫情防控宣传知识25条。同时,全面做好单位内部的防疫安全保障工作,每日对所有进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统筹安排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用品,督促干部职工做好自身基础防护工作,保障自身安全。五是认真履行境外疫情防控小组的应急处突工作,做好安置点选点设计工作和物资储备,提供储备的救灾帐篷44顶,棉被10床,迷彩服880套,胶鞋176双,大米9.275吨。
(3)严格事故隐患执法处罚。全市共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13起,其中立案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3起(景洪市辖区10起,景洪工业园区1起,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起)。8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已结案。对云南建鑫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杭州彬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南京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4家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罚共计4,832,620余元,(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处罚4,821,480元,事前处罚11,140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人次,办理群众投诉案件22起。
(4)提升应急管理和灾害救援能力。一是建立完善“1+4”应急指挥平台,制定并下发了《景洪市应急救援联动工作制度》和《景洪市自然灾害应急应急管理委员会联席会商工作制度》,召开1次全市自然灾害应急联动联席工作会议,基本形成政府同意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同时依托景洪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景洪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送审稿)》和《景洪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已提交中国竞彩网讨论。尽力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到位。一是下拨灾害救助资金。1.结合各乡镇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时下达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4,700,000元,其中:各乡镇、农场1,500,000元,3,200,000元实物用于救助因灾困难群众发放(其中:大米221吨,棉被3677床,衣服9090套)。2.根据现场调研和各乡镇旱情实情,及时下达中央旱灾应急救助资金2,100,000元。局党组确定了资金分配计划,指导各乡镇尽快实施。其中:抗旱保教资金630,000元,消防专项资金100,000元,景讷乡320,000元,勐养镇300,000元,勐罕镇150,000元,中国竞彩网450,000元,嘎洒镇150,000元。共惠及5个乡镇、11所乡村学校和20个村寨1126户5028人。二是落实农村房屋政策性保险工作。与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公司签订《2020年景洪市农村住房保险协议书》,持续开展2020年-2021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截止2020年9月,完成全部理赔,解决298件理赔,已赔款356,800元,惠及农户298户119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88,90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0,369.61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537.72元,占总收入的0.7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480.453.09元,增长31.36%,主要原增加中央救灾项目资金3,9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市就业中心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78,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504,934.71元。其中:基本支出4,953,854.24元,占总支出的43.06%;项目支出6,551,080.47元,占总支出的56.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56,471.63元,增长75.69%,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救灾项目资金的支出:冬春救助资金3,450,000元、中央抗旱资金700,000元、中央防灾减灾资金779,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3,854.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8,096.88,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从而增加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26,28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7,567.20元,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1,080.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78,374.75元,增长232.0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资金5,419,400元:景财社〔2020〕47号景洪市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30,000元、景财建〔2019〕145号2019年省级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补助经费10,000元、景财综采〔2020〕14号退休人员住房补贴10,400元、景财建〔2019〕73号2019年省级项目资金(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5,700元、景财建〔2020〕92号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4,900元、景财非税〔2019〕55号2019年以奖代补资金346,800元、景财建〔2020〕5号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200,000元、景财建〔2020〕85号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00,000元、景财建〔2020〕84号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898.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对比增加5,045,992.61元,增长78.38%,主要是因为增加3名事业单位人员,从而了工资等相关的基本支出;增加中央级的救灾资金4,1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68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配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24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9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458,00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12,003.8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98,358.67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9,67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队员伙食费及救灾资金的支出;资本性支出847,96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应急避难场所的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100元,支出决算为69,229.11元,完成预算的8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173.11元,完成预算的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56.00元,完成预算的40.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的使用次数,控制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本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0,800.08元,下降3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550.08元,下降3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750.00元,增长363.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的使用次数,控制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73.11元,占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6,056.00元,占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173.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173.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现场勘察、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0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组安全生产工作交叉检查、乡镇村委会及村小组汇报灾情等工作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567.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04.2元,增长10.3%,主要原因增加增加3名事业人员,从而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614.39元,水费378元,电费3,406.6元,邮电费15,001.01元,差旅费400元,工会经费59,76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754,066.2元,其中,流动资产707,463.66元,固定资产1,046,602.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7,756.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9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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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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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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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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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54,066.20 |
707,463.66 |
1,046,602.54 |
538,412.17 |
341,575.19 |
0.00 |
166,615.18 |
0.00 |
0.00 |
0.0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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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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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9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9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9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5048401111
景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51115525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