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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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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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9年2月2日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字【2019】3号),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文化管理职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在保留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整后,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一)景洪市旅游行政执法大队(景洪市旅游质量监理所),核定事业编制24名。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二)景洪市文化馆(景洪市文物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2名(1正1副)。(三)景洪市图书馆,核定事业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四)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核定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五)景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6名。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 90 人,年末实有人数 77 人。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属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协助推进民族文化名州和世界旅游名城建设。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乡村文化振兴。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完成督查督办的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和文艺评论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将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原事业单位机构维持不变。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文化旅游局的业务指导和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努力打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 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旅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一是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完成公共图书馆1个总馆、12分馆、24个基层服务点的平台搭建和91065册图书书目数据的回溯建库,完成文化馆总馆1个总馆、12分馆、24个基层服务点平台搭建,实现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与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市文化馆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二是积极协助景洪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做好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及前期工作;三是推进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完成景洪市文化馆评定评估网络申报材料提交报审工作。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实施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景洪市文化馆提升改造、乡镇文化站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四是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完成2020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任务(新建3座、改建1座),已投入使用。
2. 充分发挥免费开放服务群众的力量。一是积极开展假期免费培训活动,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充实学习内容,年内共举办各类免费开放培训班18期,参训达4000余人次;二是深入基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民族文化传承等文化展览共10场,参与人次7000余人;三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举办线上展览16期,讲座8期,新书推荐阅读活动188期;景洪市图书馆完成8种馆藏报、22种馆藏刊的装订入藏,共计336册。采编各类图书433册;征订2021年度报刊178种,共接待各类读者18955人次,借阅书刊19506册次
3. 做好文艺活动和文艺创作。一是以各族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场文艺活动,全年,共完成各类文艺活动57场次,观众人数45800人次,因受疫情影响计划完成的各类艺术活动未达到目标,预计将在年底完成;二是主动发挥文艺战线的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开展文艺创作特别是抗疫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上半年,共完成各类文艺作品21个,继续编创中国竞彩网特色大型基诺剧目《跟着阿舅走》;三是做好云南省“彩云奖”、“奋斗杯”、“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等文艺作品的选送,不断推动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和发掘。提升修改的舞蹈《基诺姑娘采茶乐》、和章哈《歌唱傣家新面貌》参加西双版纳州2020年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荣获三等奖,傣族宫廷舞蹈群舞《愿》和哈尼族群舞《传情》荣获西双版纳州2020年群众文化“彩云奖”评选优秀奖;四是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到上海国家艺术基金“少数民族声乐人才培养”班新年音乐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2020国学春晚录制等。
4.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和云南省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督查,持续做好大排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加强文物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和险情灾情;二是继续开展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年内共开展6期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6期消防演练活动;三是积极推进市级曼远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州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工作,推进勐养曼掌傣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积极推进“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申报工作,成功创建申报勐罕镇为“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积极推进州级、市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申报工作。
(二)激发旅游产业发展动力
1. 旅游经济完成情况。1-10月,全市接待游客739.10万人,同比减少65.77%,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96.25万人次,同比减少67.04%;接待海外游客1.38万人次,同比减少96.56%;接待口岸一日游游客0.44人次,同比减少93.79%;民航飞行23054架次,同比减少34.82%,运送旅客265.70万人次,同比减少41.05%;景区接待人数267.62万人次,同比减少46.52%,晚会接待26.06人次,同比减少62.35%;农家乐接待61.63万人次,同比减少61.88%。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虽然总体各项指标同比下降,但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和国家恢复跨省团队旅游,旅游经济呈现复苏趋势,下降程度明显减少。
2. 坚持规划引领,全域统筹推进。编制规划工作有高起点,把景洪作为一个“大景区”进行规划和建设,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启动了《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等总体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全域化、一体化、标准化、生态化、景区化”原则,精心编制并扎实、有序推进《景洪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景洪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景洪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景洪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落实,明确了景洪市旅游发展总体方向、目标和措施,进一步找准旅游业发展定位。
3. 做大项目驱动,发展旅游新业态。一是结合“三年计划六大工程”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要求,补齐硬件、软件、配套设施和旅游商品短板,创造环境舒适、配套齐全、服务优质的旅游便利化条件。遵循一个好地方、一个好投资人、一个好管理者的“三好”原则,增强民族文化内涵,加快具体项目实施,打造出我州半山酒店的作品、精品,拟于年底前建成云茶温泉小镇、栖贤农业科教观光庄园、等8个半山酒店,菩提帕莎山院、曼鸾典田园综合体等10个半山酒店预计今年开工明年建成,雨林回归、田园综合体、山顶酒店等7个半山酒店预计三年内建成。大力推进“傣乡水城—引水入城”项目、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提升改造、告庄西双景旅游度假区以及勐罕、嘎洒旅游小镇建设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旅游重大项目及综合体项目建设,做到全市旅游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完善齐备,能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娱购“一条龙”服务。2020年,全市11个旅游重点项目1—10月完成投资39亿元;二是依托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少数民族村寨在建筑、饮食、服饰、习俗及特色产业等方面的差异化特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主、市场运作、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旅游发展方针,大力培育农家乐、休闲农庄、乡村旅居、田园综合体等乡村度假旅游新业态,以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实现旅游和扶贫的深度融合。截止2020年10月底,景洪市共有乡村旅游经营户1328户,旅游从业人员1万多人。2020年1-9月,全市完成乡村旅游接待人数47.83万人次,同比减少67.33%。
4. 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扩大文化旅游品牌竞争力。围绕“西双版纳告诉你”的旅游品牌和宣传主题,讲好西双版纳“幸福故事”,多形式的开展宣传营销,把“西双版纳”品牌叫的更响、擦得更亮。一是为进一步加快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让百姓共享文化旅游发展成果,提升公民生态旅游和健康旅游意识,5月19日,我局及辖区内景区(点)、星级酒店、民族工作队等配合州文旅局在勐泐文化广场举办“中国旅游日”西双版纳系列公益性旅游惠民宣传活动,开展旅游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发放旅游宣传册1000余册,部分景区、宾馆饭店、在线旅游企业面向大众推出免费、降价等优惠活动;二是鼓励各文旅企业要练好“内功”,积极研究疫后的旅游产品研发、产品结构优化、模式创新、服务水平升级,打造个性化的、特色化的、有竞争力的产品,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按照《中国竞彩网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雨林景洪 柔情傣乡 景洪市2020年重点城市营销推介活动的方案》,并与市政府、住建部门、旅游协会、房地产协会等单位进行了会议沟通,各单位对营销推介方案给予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四是9月19日,我局及辖区的文旅企业20余人赴江西南昌参加“神奇美丽的西双版纳走进南昌文化旅游推介会”,全面开启2020年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康养年,针对疫情之后的旅游市场,大力推动西双版纳生态健康旅游,进一步推动西双版纳旅游开启康养度假新篇章。现场,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企业代表与南昌市重点旅行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搭建起西双版纳与南昌文化旅游合作发展平台;五是为开拓旅游市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组织辖区内3家企业参加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旅交会期间景洪市通过重点文化旅游景区推介、特色歌舞表演、经典旅游线路发布、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展示、互动抽奖等形式,将景洪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进行推广宣传,提升景洪市文化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多角度向世界展示了“雨林景洪 柔情傣乡”;六是要求各文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营销方式推广中国竞彩网旅游资源,通过抖音直播、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曝光中国竞彩网“雨林景洪 柔情傣乡”的品牌,扩大中国竞彩网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5.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强化监管执法。采取暗访、明查、定点设卡等方式,开展交叉检查,加大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22条、州政府24条整治措施,持续加大“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消费”整治力度。全力推行“1+3+N+1”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实现行业业务系统和政府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不断巩固联动联处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格局。狠抓案件查办,加大“诉转案”力度,时刻保持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年内执法人员共出动1378人次、车辆508车次,检查娱乐场所434家次、网吧1440家次、旅行社94家次、景区73家次、演艺场所31家次、影院34家次、艺术培训机构116家次、游戏室7家次、酒店/客栈67家次;二是强化服务评价。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全面实施涉旅企业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办法,加快制定县市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手册,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开展诚信评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旅行社和导游实施动态管理,对车辆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实施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持续开展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及服务质量培训,督促旅游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州旅游行业协会、游客放心购物中心、综合交易结算监管中心、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旅游商品品牌、全域旅游智慧交通6个平台建设,畅通游客诉求渠道。接听咨询电话126起,受理州政务中心转办投诉43件,网络投诉40件,市信访局转办投诉24件,“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270件,办结率达98%,游客满意率达95%,查处文旅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2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对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恶性旅游热点事件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深化旅游“红黑榜”制度,规范旅游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执法人员日常行为,推动旅游环境长期稳定向好;四是积极推进文旅企业逐步复工复产,现A级景区已复工7家,旅行社已复工16家,星级饭店已复工6家,文化娱乐场所(KTV)已复工58家,游戏游艺场所已复工1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已复工60家,恢复就业岗位2635个。
(三)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素质提升;二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党支部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年内培养2名发展对象;四是与全体党员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及下属两个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30次、党员大会23次;六是建立每月1日的党费日制度(遇节假日顺延),半年上缴一次党费,并将党费年度收支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公开透明;七是压实责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作为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作战状态,勇敢地冲锋在前,真正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发动2个基层党组织,成立6个党员突击队,包括酒店安置游客突击队、咨询投诉处置突击队、疫情防控突击队、行业管控突击队、网格责任防控突击队和文艺汇编突击队,全力做好文化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组织召开复工复产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有序推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并紧跟疫情防控的新进展、新形势,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提高政策“契合度”。开展“疫情防控同参与、我为祖国守边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购买口罩用于支持防控点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并到西双版纳州景哈乡勐汤河二组警民联合执勤点开展疫情防控文艺慰问演出活动。
(四)全面推进“三城”联创工作
一是多次召开了局机关和文旅企业创文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迎检会,及时传达市创文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创文工作,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创文明的良好格局;二是全面发动,立足创文新高度,公益先行,营造创文新色彩。印制了“给游客朋友们的一封信”、“致广大景洪市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文明旅游倡议书”、创文宣传册等资料,并分发到景区、酒店、机场等流动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文旅企业按照创文公益广告测评标准更新或者新增公益广告,以“入门见画”的方法,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牌,在文旅企业电子显示屏上投放创文公益广告、宣传语、宣传视频,为创文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创文提质增效。对文旅企业开展创文、登革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督查,指导文旅企业以“文化旅游行业创文实地内容和标准”及2020年新增标准、“创卫”等要求开展工作。 全市文旅行业、市文旅局网格责任区、局办公区域及下属事业单位张贴创文公益广告8000余幅,投放创文宣传视频80余个,设置文明提示牌960余个。发放创文宣传册10000余册,宣传资料30000余份。对文旅企业开展创文、登革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共出动210余人次,检查197家次;四是创设载体,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以“中国志愿服务网”、“云岭先锋.微服务”平台为依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与活动210人次,提高了市民道德素质,营造了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网格责任区共开展环境卫生整治52余次,入户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登革热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共入户410余户次,文旅行业员工对单位内部共开展环境卫生整治600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景洪市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景洪市文化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余100,000.00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0.00元。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6,359,777.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54,229.82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547.20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7,073,430.57元,减少21.16%。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5,292,898.28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6,618.16元,占总支出的57.24%;项目支出10,816,280.12元,占总支出的42.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6,914,640.10元,减少21.47%。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76,618.16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944,621.03元,减少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32,034.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4,583.87元,占基本支出的5.83%。办公费全年人均3,775.7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16,280.12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5,970,019.07元,减少35.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2020年度我局根据《中国竞彩网关于印发景洪市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进度逐笔拨付资金。主要支付项目是:支付景财预【2020】16号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经费48.00元;支付景财预【2019】342号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经费28,430.00元;支付景财行【2020】16号旅游宣传157,395.30元;支付景财行【2020】36号旅游宣传费109,222,70元;支付景财行【2020】36号‘一部手机游云南’考核奖励金135,531,00元;支付景非税【2019】54号以奖代补经费12,44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198号世界旅游名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费10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19】78世界旅游名城旅游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费443,86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30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森林公园旅游厕所14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112边境疫情防控工作2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19】470号世界旅游名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16号非税执收成本17,355.71元;支付景财教【2020】122号支持旅游企业应对疫情补助资金2,813,269.50元,;支付景财预【2019】342号文化综合执法工作经费20,330.67元;支付景财预【2019】152号建设世界旅游名城专项补助资金45,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43号2019年旅游厕所补助花卉园经费300,000.00元;支付景财金融【2020】24号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住宿企业奖补专项资金1,50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192号世界旅游名城专项补助资金80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8号西双版纳剑锋广告有限公司2019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19】256号2019图书购置费2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19】16号2020图书购置费2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88号提升改造经费10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27号文化馆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31,209.84元;支付景财预【2019】450号2019年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7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47号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基诺大鼓舞9,95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63号2020年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208,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66号2020年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166,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4号2020国家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12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124号2019年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176,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290号建设世界旅游名城补助资金总分馆项目63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48号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45,617.41元;支付景财教【2019】47号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42,79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19号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资金70,411.00元;支付景财教【2019】16号2020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配套资金268,627.05元;支付景财教【2019】47号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曼掌农庄编制规划10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21号2020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公共数值化建设6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20】22号2020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非遗展板制作20,0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51号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6,200.00元;支付景财教【2019】88号勐罕镇曼远传统文化保护申报工作100,000.00元及基诺族茶乐和布朗弹唱展演经费57,400.00元;支付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小型群舞山花经费6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309号建设世界旅游名城补助资金跟着阿舅走1,000,000.00元;支付景财预【2020】117号、270号一次性抚恤金91,373.00元;支付景财教【2021】22号戏曲进乡村及非遗展示补助124,350.00元;支付景财社【2020】105号职业年金纪实28,641.00元;我局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职责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对中央、省级、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文件,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能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资金使用中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国家基金和省级资金的状况,各项支出均贴合国家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的支持,加快了景洪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丰富了中国竞彩网文化和旅游产品。为把景洪建设成为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区域性国际旅游文化中心和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加快了文化和旅游产品特色化、文化和旅游服务国际化、旅游环境优质化、旅游形象品牌化,努力把文化和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05,770.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5,887,213.37元,减少19.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016,3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5%。其中:2070101行政运行5,132,387.59元,2070104图书馆1,260,407.96元,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4,219,191.76元,2070109群众文化1,412,152.57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749,950.00元,20701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591,422.38元,2070113旅游宣传276,618.00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7,596,305.34元,2079903文化产业专项支出100,000.00元,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7,95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开展各项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活动的支出及文化和旅游行政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5,59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9,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3,055.97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937.46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0,15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5,194.63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9,975.0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4,984.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3,6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其中2210101住房公积733,637.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8,9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94.23元,完成预算的2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04.23元,完成预算的4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90.00元,完成预算的4.7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2020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的支出。②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无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的,一律不得接待。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工作量加大,故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0,822.52元,增长11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307.52元,增长11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15.00元,增长118.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的支出。②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用于日常工作往来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共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56人。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工作量加大,故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04.23元,占92.94%;公务接待费支出2,790.00元,占7.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04.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704.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作业务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7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工作往来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027.39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同期减少176,539.67元,减少24.20%;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和原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并入核算,所以各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3,746,744.83元,其中,流动资产3,797,738.57元,固定资产9,949,004.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0,753.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877.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4.76平方米,账面原值99,950.41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决算公开与决算报表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决算报表中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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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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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746,744.83 |
3,797,738.57 |
9,949,004.26 |
4,960,495.31 |
735,749.81 |
|
4,252,759.14 |
|
|
2.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8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8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8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 546.8 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 4 个,良0个,中2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1060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