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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来源 :中国竞彩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10-24 18:05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1000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以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为总抓手,开展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实施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贫困妇女救助等品牌工作,组织动员妇女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再立新功。

3.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新女性,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和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注重培养、教育、引导和举荐妇女干部,促进妇女人才培养,提高妇女对社会发展的参与程度。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制定景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6.加强妇联统战联谊和民间外交活动。做好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的妇女工作,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交往,增进友谊,促进祖国统一。

7.加强维权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与司法部门合作,搭建妇女儿童维权的有效平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8.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意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新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州、市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各级妇联组织,立足基本职能、彰显妇女优势,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对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团结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凝心聚力谋发展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用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巾帼誓言。

2.推进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协助省妇联、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专家开展关于推进云南省家庭教育大发展研究——西双版纳傣族家庭教育模式调研,形成西双版纳傣族家庭教育调研报告。举办妇女干部能力提升暨家风家教家训和少数民族家庭教育宣传骨干培训4期,培训290人。开展送课下乡进场活动,公益讲座27场,3000人参加。持续深入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22户。

3.扎实推动妇女创业创新。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成才行动计划,引导广大妇女立足本乡本场本土创新创业创优。全年完成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03户,发放贷款1007万元,带动直接就业380人,2016年偿贷率达100%

4.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反家庭暴力法》、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完善制度,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来信来访。

5.坚持不懈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举办两癌防治知识培训1期,组织7000名农村妇女参加检查。发放2016年度两癌救助金16000元。为贫困妇女儿童解难事,为146名贫困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14.47万元。实施好2017年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补助22.5万元。

6.加强《两规》省级示范县实施工作,《妇女规划》130个指标达标107个,《儿童规划》63个指标达标53个。

7.认真做好妇联改革工作,起草报审了《景洪市妇联改革方案》。下发了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意见》,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全市成功选举产生了乡镇(街道)妇联主席11名、专职副主席11名、兼职副主席47名、执委276名;村(社区)妇联主席99名、妇联副主席329名、执委1484名,初步解决了基层妇联有人干事的问题。

8.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市一盘棋的精准扶贫框架下,扎实开展妇联结对帮扶行动。为1户贫困户协调农信社将3万元有息贷款调整为免息贷款;协调爱心人士为1户贫困户大学生提供每年5000元贫困资助;按照妇联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管理办法,为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1万元贫困补助;应3户贫困户危房鉴定标准不清申请重新进行鉴定的要求,深入查看并协调相关部门重新复核,其中2户已反馈,农户无异议;1户待住建部门确定后反馈;坚持扶贫+扶智输血+造血的原则,开展好脱贫不脱勾工作,邀请市女企业家协会走访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合普文镇产业扶贫措施,从家庭教育、种养殖、家政服务、护工等适合贫困户特点的项目助力精准脱贫。

9.积极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一是联合工会、共青团制定下发《工青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开展5个专项活动。二是带动乡镇(街道)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开展环境清洁行动。

10.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景编办发〔20154号),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妇女发展和权益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办公室(组织联络办公室)。负责妇联机关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工作。

2.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引导和推动妇女创新创业创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妇女发展项目,开展巾帼扶贫工作。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有关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及推动实施;负责妇女信访工作;配合做好侵犯妇女权益舆情研判分析工作;负责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3.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文化等工作;对有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完善积极建言献策;负责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儿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48,41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441.90元,占总收入的82.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9,976.92元,占总收入的17.69%。与上年对比减少401,345.84元,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自20175月由社保发放,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81.10元;二是双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在2016年度结束,省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13,760.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321.99元,占总支出的68.00%;项目支出676,438.26元,占总支出的32.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62,476.49元,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自20175月由社保发放,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81.10元;二是妇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00,950.92元;三是农村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补助款减少54,495.63元;四是小额担保奖金减少93,136.00元;五是双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在2016年度结束,支出减少5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7,321.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942.26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自20175月由社保发放,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81.1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7,871.68元占基本支出的8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9,450.31元占基本支出的1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438.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7,534.23元,主要原因:一是妇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00,950.92元。二是农村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补助款减少54,495.63元。三是小额担保奖金减少93,136.00元。四是双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在2016年度结束,支出减少54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景财预〔2017166号行政会议费专项经费支出6,917.44元(其中:会议费6,917.44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召开景洪市妇联五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

2.景财预〔201791号妇女儿童救助专项经费支出元64,7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做好贫困、患病、残疾妇女及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建卡及救助工作,确保救助项目、救助款真正发挥作用,为贫困妇女儿童解难事。2017年,市妇联共为58名贫困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64700元。

3.景财预〔201791号乡镇妇女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32,069.44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0.00元、办公费26,712.84元、印刷费3,600.00元、手续费345.64元、邮电费1,839.34元、差旅费46,689.50元、维修(护)费3,000.00元、会议费4,647.56元、培训费14,036.00元、公务接待费2,600.00元、劳务费6,711.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6.80元、办公和设备购置6,23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完成职责职能要求的工作任务;二是完成景洪市普文镇扶贫工作任务;三是组织2017年妇女工作能力提升暨“贷免扶补”工作培训;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登革热防治防控工作。

4.西财行发〔201679号妇女关爱救助维权专项经费支出8,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发放了2016年度筛查审批确定的3名妇女“两癌”救助金8000元。

5.景财预〔2017137号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专项经费支出123,670.00元(其中:抚恤金123,67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对退休职工死亡的抚恤金支出。

6.景财预〔201754号妇女关爱援助专项经费支出33,000.00元(其中:救济费33,0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实做好2017年中国竞彩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工作,实施好“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救护患病妇女。根据州妇联《关于加强和规范“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定,对“两癌”筛查项目检测出的4名(高级别病变患者)困难妇女进行救助8000元。二是继续实施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完成2017年援建项目任务数2户,投入资金2.5万元,维护弱势妇女群体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公平。

7.景财预〔201791号妇女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864.24元(其中:劳务费5,864.24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普及宣传家庭教育,促进家庭和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8.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专项经费支出56,819.60元(其中:手续费25.00元、培训费52,694.60元、劳务费2,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景洪市被列为实施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社区儿童保护项目点之一,项目期3年,于2017610日在嘎洒镇正式启动,2017年组织市项目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项目宣传骨干、项目专家等培训5次,共256人次参加,组织开展儿童保护宣传活动12次,共投入资金11万元。借助项目实施,邀请中华女子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甘肃反家暴专家莅临景洪市,为来自公检法司、社区民警、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和嘎洒镇以及社区儿童保护项目区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共60人开展了西双版纳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研训会,为探索新时代多部门合作的机制和行动计划奠定强有力基础。

9.景财预〔201739号平安创建专项经费支出500.00元(其中:奖励金500.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按市政法委综治委要求奖励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工作者。

10.景财预〔201691号贷免扶补专项经费支出9,135.00元(其中:培训费9,135.00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承办贷免扶补工作培训。

11.景财农改发〔20153号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235,762.54元(其中:财政贴息235,762.54)。开展的主要工作是推进新农村贷免扶政策优惠,与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紧密合作,让补贴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甄别筛选优质贷免扶对象给予财政贴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274.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9%。与上年对比减少1,006,684.17元,主要原因:一是妇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00,950.92元。二是农村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补助款减少54,495.63元。三是小额担保奖金减少93,136.00元。四是双十万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项目在2016年度结束,支出减少5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5,37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3,445.68元(其中:基本工资235,606.00元、津贴补贴361,156.00元、奖金210,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783.6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28.23元(其中:办公费31,143.32元、印刷费3,600.00元、手续费434.40元、水费19.00元、电费296.00元、邮电费4,140.21元、差旅费49,878.50元、维修(护)费7,000.00元、会议费11,565.00培训费17,036.00元、公务接待费2,600.00元、劳务费17,476.00元、工会经费11,66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9,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756.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170.00元(其中:抚恤金123,670.00元、救济费33,000.00元、奖励金5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2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0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7.00元(其中:办公费99.00元、培训费9,1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3.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914.00元(其中:退休费123,91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78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80.9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780.9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5,76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1%。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贷免扶补贴息支出,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35,762.54元(其中:财政贴息235,762.5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316.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9,31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0.00元,完成预算的3.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0元,完成预算的3.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3,997.79元,下降9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9.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208.79元,下降94.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取消公务用车,我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竞彩网妇联“三八”节活动汇报接待,曼达禁毒女子宣传队景洪市电视台录制接待,曼达老年协会、村民来访接待,家庭教育调研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99.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313.30元,主要原因是耗材等办公费减少和公务接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工作开支,其中:办公费4,529.48元、手续费88.76元、水费19.00元、电费296.00元、邮电费2,300.87元、差旅费3,189.00元、维修(护)费4,000.00元、培训费3,000.00元、劳务费4,900.00元、工会经费11,66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9,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3.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景洪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589,918.87元,其中,流动资产420,785.17元,固定资产169,13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492.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593.80元,固定资产减少232,086.3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2,603.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88,803.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589,918.87

420,785.17

169,133.70

0.00

0.00

0.00

169,133.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32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9,3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其中:采购办公桌椅2项金额3,240.0元;采购打印机2项金额4,500元;采购电脑2项金额8,000.00元;采购空调1项金额2,900.00元;采购录音笔1项金额68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按照市级要求的2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需要做绩效评价要求,我单位2017年度未涉及绩效评价项目。我单位2017年度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达到预期要求,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但项目绩效管理还需建立和加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71301111

附件:景洪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1270400038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