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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9年1—4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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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5-13 04:39

1-4月,景洪市财政部门稳中求进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景洪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02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5.9%,同比增收5460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0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2%,同比增收7154万元,同比增长21.8%,超进度8.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1200万元)完成6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3%,同比减收1694万元,同比下降22%。

分征收部门情况:税务地方级收入完成41202万元(含教育附加费1200万元),同比增收7351万元,同口径增长21.7%;财政及其他部门完成4822万元,同比减收1891万元,同比下降28.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5%,同比增支14805万元,同比增长1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85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6%,同比增长946.7%,增收3514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8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8%,同比增长2633.4%,增收3731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03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2%,增支35961万元,同比增长508.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4月完成收入40591万元,为预算数128048万元的31.7%。同比减收10466万元,下降20.5%。减收主要因素:财政补贴收入比上年减少;

1-4月完成支出41216万元,为预算数150497万元的27.4%。同比增支4101万元,增长11.1%。支出增加主要因素:待遇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未到年末,国有企业未结算上年实现的利润,故收入为0。

1-4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持续增长。4月,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税收收入完成40002万元,同比增长21.8%。主要是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实现了增长。增值税完成18079万元,增长11.5%,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12504万元,同比增长31.4%;资源税完成493万元,同比增长74.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568万元,同比增长20.6%;印花税完成880万元,同比增长2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99万元,同比增长30%;土地增值税完成5385万元,同比增长132.4%;车船税完成1147万元,同比增长6.8%;契税完成8037万元,同比增长88.9%。

(二)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4月份,税收收入完成40002万元,同比增收7154万元,增长2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9%;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1200万元)完成6022万元,同比减收1694万元,下降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3.1%。税性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期增长6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趋于优化,收入质量有效改善。但非税收入占比下降6个百分点,财政及其他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动态管理,做到按进度应收尽收。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持续增长增收有力。4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855万元,同比增收35143万元,增长94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8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8%,增收37315万元,同比增长2633.4%。

(四)民生支出相对保障有力。4月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533万元,比上年增支14805万元,增长13.1%。其中:教育支出215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3万元,同比增长76.9%,超序时进度6.4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27万元,同比增长5.9%,超序时进度28个百分点;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支出)19640万元,超序时进度16.1个百分点。着力“保民生”,全市民生类支出92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72.8%。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征收收入力度。强化收入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8年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或单位,努力确保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景洪市国土部门应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图表一:

图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