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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8年1—11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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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12-14 10:42

1-11月,景洪市财政部门稳中求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景洪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1月,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22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8%,同比增收14331万元,同比增长14.1%,超序时进度8.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9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1.1%,同比增收29561万元,同比增长42.4%;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2923万元)完成1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9.2%,同比减收15230万元,同比下降47.4%。

分征收部门情况:国税地方级收入完成43593万元,同比增收10415万元,同比增长31.4%;地税地方级收入完成58803万元(含教育附加费2923万元),同比增收19945万元,同比增长51.3%;财政及其他部门完成13824万元,同比减收16029万元,同比下降53.7%。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5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同比增支16178万元,同比增长5.1%,超进序时度16.3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19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6.6%,同比增收109627万元,同比增长490.4%。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9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9.1%,同比增收6585万元,同比增长219.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20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4%,同比增收102309万元,同比增长576.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7%,同比增收28万元,同比增长11.2%;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5%,同比增收444万元,同比增长32.9%。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814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5.9%,同比增支71805万元,同比增长439.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完成收入1152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6202万元的108.5%。同比减收15200万元,下降11.6%。减收主要因素:保险费收入减少,主是原因是上年清算2014年10月-2016年12月机关养老保险19402万元。

1-11月完成支出11644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32025万元的88.2%。同比减支22408万元,下降16.1%。支出减少主要因素:待遇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清算2014年10月-2016年12月机关养老保险194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5%。

1-11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5%。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持续增长。1-11月,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税收收入完成99295万元,同比增长42.4%。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实现了增长。增值税完成41456万元,增长29.7%,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25541万元,同比增长46.9%;企业所得税完成5032万元,同比增长35.4%;个人所得税完成3556万元,同比增长75.7%;资源税完成1212万元,同比增长31.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185万元,同比增长32.5%;土地增值税完成16404万元,同比增长114.4%;车船税完成3006万元,同比增长21.5%;耕地占用税完成1592万元,同比增长5.9%; 契税完成12971万元,同比增长85.9%。

(二)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1-11月,税收收入完成99295万元,同比增收29561万元,增长4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2923万元)完成16925万元,同比减收15230万元,下降4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高,收入结构更加优化,收入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非税收入下降47.4%,财政及其他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动态管理,做到按进度应收尽收。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所增长。1-11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1980万元,同比增收109627万元、同比增长49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0066万元,同比增收102309万元、同比增长576.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8万元,同比增收28万元、同比增长1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82万元,同比增收6585万元、同比增长219.7%;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793万元,同比增收444万元,同比增长32.9%。

(四)民生支出相对保障有力。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5387万元,同比增支16178万元,同比增长5.1%。其中:教育支出70330万元,同比增支11657万元,同比增长19.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0万元,同比增支285万元,同比增长14.1%,;医疗卫生支出44942万元,同比减支5614万元,同比下降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44万元,同比增支16491万元,同比增长35.3%。着力“保民生”,全市民生类支出274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1.9%。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征收收入力度。强化收入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8年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或单位,努力确保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景洪市国土部门应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图表一:

图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