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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8年1-10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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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11-09 03:39

1-10月,景洪市财政部门稳中求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景洪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0月,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012万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93.7%,同比增收19615万元,同比增长21.9%,超序时进度10.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4.3%,同比增收32736万元, 同比增长53.6%;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2708万元)完成15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3%,同比减收13121万元,同比下降46.2%。

分征收部门情况:国税地方级收入完成42947万元,同比增收12620万元,同比增长41.6%;地税地方级收入完成53648万元(含教育附加费2708万元),同比增收20868万元,同比增长63.7%;财政及其他部门完成12417万元,同比减收13873万元,同比下降52.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4%,同比增支5724万元,同比增长1.9%,超进序时度14.1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368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6.3%,同比增收54336万元,同比增长581.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9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9.1%,同比增收8566万元,同比增长843.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51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6%,同比增收44515万元,同比增长613.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7%,同比增收224万元,同比增长414.8%;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5%,同比增收770万元,同比增长75.3%。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650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8.6%,同比增支43645万元,同比增长339.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完成收入1044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6210万元的98.3%。同比减收12017万元,下降10.3%。减收主要因素:保险费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1-10月完成支出1039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25052万元的83.1%。同比减支16748万元,下降13.9%。支出减少主要因素:待遇支出减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5%。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9.8%。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持续增长。1-10月,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税收收入完成93762万元,同比增长53.6%。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实现了增长。增值税完成40734万元,增长39.9%,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23952万元,同比增长52.6%;企业所得税完成5012万元,同比增长36.9%;个人所得税完成3362万元,同比增长81.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748万元,同比增长37.8%;土地增值税完成15828万元,同比增长218.6%;资源税完成1113万元,同比增长26.5%;车船税完成2758万元,同比增长20.9%;耕地占用税完成1592万元,同比增长5.9%;契税完成10486万元,同比增长99.1%。

(二)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1-10月,税收收入完成93762万元,同比增收32736万元,增长5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2708万元)完成15250万元,同比减收13121万元,下降4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税收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高,收入结构更加优化,收入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非税收入下降46.2%,财政及其他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动态管理,做到按进度应收尽收。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所增长。1-10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3684万元,同比增收54336万元、同比增长581.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1770万元,同比增收44515万元、同比增长613.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8万元,同比增收224万元、同比增长414.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82万元,同比增收8566万元、同比增长843.1%;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793万元,同比增收770万元,同比增长75.3%。

(四)民生支出相对保障有力。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2592万元,同比增支5724万元,同比增长1.9%。其中:教育支出62813万元,同比增支9283万元,同比增长1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49万元,同比增支269万元,同比增长15.1%,;医疗卫生支出41004万元,超序时进度38.5个百分点,同比减支6412万元,同比下降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61万元,超序时进度56.4个百分点,同比增支14309万元,同比增长31.3%。着力“保民生”,全市民生类支出249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2.3%。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征收收入力度。强化收入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8年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或单位,努力确保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景洪市国土部门应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图表一:

图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