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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18年1—4月财政收支 预算执行情况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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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5-15 04:01

1-4月,景洪市财政部门稳中求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景洪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4月,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5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4.8%,同比增收9261万元,同比增长29.6%,超序时进度1.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0.1%,同比增收11390万元,同比增长53.1%;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1003万元)完成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4%,同比减收2129万元,同比下降21.6%。

分征收部门情况:国税地方级收入完成16565万元,同比增收11255万元,同比增长47.18%;地税地方级收入完成17286万元(含教育附加费1003万元),同比增收10950万元,同比增长57.86%;财政及其他部门完成6713万元,同比减收2385万元,同比下降26.2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6.3%,同比减支3046万元,同比下降2.6%,超进度3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3%,同比减支68万元,同比下降1.8%。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9.8%,同比增收1429万元,同比增长86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417万元,同比减支1650万元,同比下降53.8%。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0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1%,同比增支3384万元,同比增长91.8%。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4月完成收入51057万元,为预算数106210万元的48.07%。同比增收7550万元,增长17.35%。增收主要因素:保险费收入增加。

1-4月完成支出37115万元,为预算数125052万元的29.68%。同比增支2834万元,增长8.27%。支出增加主要因素:待遇支出增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未到年末,国有企业未结算上年实现的利润,故收入为0。

1-4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持续增长。4月,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税收收入完成32848万元,同比增长53.1%。主要是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实现了增长。增值税完成16219万元,增长50.1%,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9513万元,同比增长58.7%;个人所得税完成1457万元,同比增长85.1%;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129万元,同比增长32.5%;土地增值税完成2317万元,同比增长49.4%;契税完成4254万元,同比增长226.5%;耕地占用税完成1309万元,同比增长14444.4%。

(二)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4月份,税收收入完成32848万元,同比增收11390万元,增长5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98%;非税收入(含教育附加费1003万元)完成7716万元,同比减收2129万元,下降2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02%。税性收入比重较去年同期增长,收入结构趋于优化,收入质量有效改善。但非税收入下降21.6%,财政及其他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动态管理,做到按进度应收尽收。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所减缓。4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12万元,同比减收68万元、同比下降1.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17万元,同比减收1650万元、同比下降53.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万元,同比减收38万元、同比下降92.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95万元,同比增收1429万元、同比增长860.8%。

(四)民生支出相对保障有力。4月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27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3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299万元,同比增支2551万元、同比增长14.4%,超序时进度30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2万元,超序时进度38.3个百分点。着力“保民生”,全市民生类支出96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85.17%。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征收收入力度。强化收入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18年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或单位,努力确保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景洪市国土部门应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

图表一:

图表二:

图表三:

图表四:

图表五:

图表六:

图表七:

图表八:



图表九:

图表十:


图表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