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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22年1-4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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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6-06 09:55

2022年,景洪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财政部门工作职责,景洪市财政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在全力保障防疫经费的前提下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支持景洪市疫情防控工作。

一、景洪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4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998万元,同比减收19255万元,下降43.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526万元,同比减收17389万元,下降51.27%;非税收入(含教育费附加740万元)完成8472万元,同比减收1866万元,下降18.05%。

1-4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9911万元,同比增支36013万元,增长31.6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4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32万元,同比减收25298万元,下降7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2万元。

1-4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5278万元,同比增支55426万元,增长111.18%。其中:其他政府性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8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10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4月,社会保险基金完成收入56621万元,完成预算数147932万元的38.27%。同比增收16719万元,增长41.90 %。增收主要因素:政策宣传到位,保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比上年增加,参保人员参保意识提高。

1-4月,社会保险基金完成支出56127万元,完成预算数205591万元的27.30%。同比增支658万元,增长1.18%。增支主要因素:待遇支出比上年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计划:2022年1-4月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566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340万元,上年结余43516.40万元,收入总计156477.4万元;2022年1-4月保险基金支出561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260万元,支出总计9038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609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未到年末,国有企业未结算上年实现的利润,故1-4月收入为0。

1-4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出现下滑。1-4月,税收收入完成24998万元,同比下降43.51%。分项目看,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出现了下滑。增值税完成488万元,同比下降96.18%;企业所得税完成791万元,同比下降50.19%;个人所得税完成538万元,同比下降21.23%;资源税完成822万元,同比下降28.5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678万元,同比下降23.17%;房产税完成184万元,同比下降32.35%;印花税完成784万元,同比下降22.6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万元,同比下降75.86%。

(二)非税收入出现下滑。1-4月非税收入完成8472万元,同比下降18.05%。分项目看,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其他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出现了下滑。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740万元,同比下降28.64%;其他专项收入674完成万元,同比下降32.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09万元,同比下降34.3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47万元,同比下降18.29%。

(三)财政支出着力保障重点,民生保障支出有力。1-4月份主要是确保工资和重点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经费的需要,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99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原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68万元,增支4975万元,增长16.7%;教育支出220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32元,增支11233万元,增长64.56%;农林水支出15998万元,增支912万元,增长6.05%。着力“保民生”,全市民生类支出115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的76.79%。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征收收入力度。强化收入的监控和分析,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组织收入完成情况,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及征管因素。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收入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调度与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做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2022年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或单位,努力确保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景洪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