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讷乡2023年脱贫产业巩固项目公示(实施后)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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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1-01 12:12
为扎实做好景讷乡脱贫攻坚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工作,结合近几年景讷乡产业扶贫的做法和经验,持续推动产业扶贫健康有效发展,本着因地制宜、到户资金用到户的原则,在征询脱贫户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脱贫户发展需求和现状,安排我乡产业扶贫项目1个。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扶贫工作效益,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景讷乡2023年脱贫产业巩固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61.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返还的2019年和2020年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本金共61.75万元,其中2019年本金24.95万元,2020年本金36.8万元。
三、主要完成建设内容:以脱贫户120户456人为扶持对象,以农户增收为目的,投入资金61.75万元,发放扶持物资15-15-15型复合肥2981袋119.24吨,17-17-17型复合肥588袋23.52吨,尿素41袋1.64吨,水溶肥124袋3.1吨,共147.5吨。
四、建设地点:景讷乡贺孔、勐板、弯角山、曼召、曼散、大寨村委会。
五、建设期限:2023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完工。
六、项目主管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七、项目实施单位:乡乡村振兴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八、项目预期效益:推进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户稳固增收。
以上项目情况公示10天,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50003。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